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ー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特编制《邹城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本规划依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五个振兴”工作方案、《济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五个振兴”工作方案,明确至2020年和2022年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政策措施、推进机制,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走在前列。
规划基期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远景谋划到2050年。本《规划》是引领邹城市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全市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性文件。
邹城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涉及全市共3个街道和13个镇,分别是钢山街道、千泉街道、凫山街道、峄山镇、田黄镇、大束镇、中心店镇、北宿镇、看庄镇、香城镇、张庄镇、城前镇、唐村镇、太平镇、石墙镇、郭里镇,共895个村(社区)。本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规划设计邹城市乡村振兴总体战略。
(一)总体定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山东省、济宁市乡村振兴总要求,贯彻发展新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培育壮大乡村产业,引领带动“五大振兴”,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打造具有邹城特色的齐鲁美丽乡村样板,建立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市,努力探索乡村振兴战略可复制、可推广的邹城经验和模式,率先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贡献邹城力量。
(二)总体思路:立足邹城市发展基础和优势,以乡村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为路径,建立健全乡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资本、技术、人才等各类要素向乡村流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示范县建设,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落实农村“七改工程”,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道路、供水、公交、环卫、燃气、生活污水处理“六个一体化”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坚持质量兴农,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将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作为现代农业的主攻方向,将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目标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着力点;发展精品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推进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建设,留住文化之根和乡村独特记忆;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强产业、美乡村、富农民,实现产业、生态、文化、人才和组织的“五大振兴”,打造美丽宜居富足的和谐家园。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宗旨,以山东省发展基础为背景,以邹城市发展现状为前提,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高质量高效率的发展要求,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增强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齐鲁美丽乡村。
(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用在农业农村,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把“三农”工作成效放在衡量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的突出位置。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
(三)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顺应农民群众新期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发挥新型城镇化对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协调、多方联动,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五)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
(六)坚持深化改革、锐意创新。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提升农村资源配置效率,调动全社会力量投身乡村振兴。以科技进步引领乡村振兴,以人才支撑保障乡村振兴,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动力。
(七)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因势利导,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丰富内容。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脚踏实地,扎实推进。
1.示范带建设。针对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优势等基础条件,注重科学布局,体现地域差距,突出不同区域产业、生态、文化等特色优势,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区与旅游景区、农业生态园区、退耕还林区融合发展,重点抓好近郊游示范带(中心店九龙山—峄山—香城五宝庵山)、邹东山区生态示范带(大束特色小镇—张庄凤凰山—城前蓝陵桃花源—田黄十八趟)、文旅融合示范带(看庄和圣文化园—石墙上九古村—郭里伏羲文化园)、湿地观光示范带(太平泗河沿岸)4条示范带。根据功能定位对各示范带进行特色打造、错位发展。整合全市涉农资金、农业资源、旅游资源,向示范带倾斜投放,优化沿线产业布局,净化美化路域环境,形成集美丽乡村、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于一体的具有邹城特色的精品线路。
3.示范镇建设。依据镇区规模、性质、功能分区、资源禀赋,精准把握小城镇发展定位,不断完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合理布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等服务设施。以镇驻地环境综合整治为牵引,加快上接县城、下联中心村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明显提升公共服务功能,打造独具特色的小城镇发展模式。把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作为小城镇的落脚点和归宿点,依托最有基础、最有优势、最具潜力的特色产业,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活力。立足保护、传承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小城镇建设品味。积极创建绿色生态镇,推动镇区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实现城镇基础设施与农村基础设施的“无缝对接”。把示范镇建设成为形态优美、城镇体系完善、风貌特色突出,综合承载能力强、区域经济带动更加明显的新型小城镇。
4.示范村建设。对纳入省、市各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的村庄,强化规划引领,实施一村一规划,因地制宜,大力培植各具特色的示范村。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高标准优化道路养护和管理水平、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处理常态化管理模式,做好农村污水处理试点示范,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在产业振兴、村容村貌、班子建设、村民风尚等方面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使示范村成为乡村振兴的“领头羊”。根据山东省发改委等发布的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示范创建名单的通知,邹城市的乡村振兴示范村为香城镇北齐村、泉山沟村、田黄镇栖驾峪村,钢山街道后八村,张庄镇上磨石岭村、中心店镇东傅村,大束镇葛炉山村、太平镇孙坡村、峄山镇大庄二村、石墙镇上九山村。
5.农业“新六产”示范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以邹城“新六产”试点项目为基础,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为目标,整合地区资源,打通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促进地区信息、金融、技术等资源集聚。围绕良种繁育、工厂化生产、精深加工、品牌文化、休闲旅游等全产业链深耕挖掘,发展食用菌科技、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康养旅游等产业。促进全产业链互联互通,构建与周边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构建集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创新创业、休闲旅游、居住生活等多种功能的城乡融合发展体,打造乡村经济发展的新模式。
1.到2020年阶段目标。邹城市域内乡村振兴规划全部完成,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村级规划基本完成,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得以确立。
3.到2035年阶段目标。建立了成熟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形成了成熟的乡村治理体系,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体制基本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优化升级,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满足,乡村文明达到新高度,基本实现了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4.到2050年阶段目标。乡村振兴全面完成,达到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现了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