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黑龙江凯伦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达公司”)发展战略管理,规范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决策,提升战略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凯伦达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发展战略是指公司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分解实施具有长期性和根本性的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等的活动。
(一)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或发展战略实施不到位,可能导致盲目发展,难以形成竞争优势,丧失发展机遇和动力。
(三)发展战略因主观原因频繁变动,可能导致资源浪费,甚至危及公司的生存和持续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第六条凯伦达公司应当明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对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提案审议、保密要求和会议记录等作出规定,确保议事过程规范透明、决策程序科学民主。
第七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形成发展战略建议方案;必要时,可借助中介机构和外部专家的力量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八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实践经验,其任职资格和选任程序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条子公司以凯伦达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为指导,由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负责组织发展战略与各类规划的制定与管理。
第三章
战略研究与规划制定
第十一条根据凯伦达公司战略管理流程和战略体系,凯伦达公司层级战略及规划编制工作程序如下:
(一)凯伦达公司发展规划部根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统一部署、凯伦达公司统一安排,结合凯伦达公司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凯伦达公司规划前期战略研究工作,布置落实规划前期战略研究任务。
(五)凯伦达公司发展规划部分析梳理凯伦达公司总部各职能部及子公司的五年规划草案建议,研究提出公司五年总体规划草案,经组织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公司五年总体规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定。
(六)公司五年总体规划经股东大会审定后,以公司文件形式下达实施。
第十二条根据凯伦达公司战略管理流程,公司主营业务(产业)规划编制工作程序如下:
(一)凯伦达公司发展规划部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和规划编制要求,对子公司上报的五年规划草案建议进行分析与梳理,组织编制公司的五年规划草案(各产业五年规划编制大纲根据各自行业特点,由编制单位确定)。
(二)凯伦达公司发展规划部根据产业特点和所属行业,组织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公司产业五年规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定。
(三)公司各产业五年规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定后,以公司文件形式下达实施。
第十三条根据凯伦达公司战略管理流程,公司职能工作规划编制工作程序如下:
(三)公司各职能工作五年规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定后,以公司文件形式下达实施。
第十四条根据公司战略及规划体系层级,子公司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程序如下:
(一)子公司根据公司关于编制五年规划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和编制大纲要求,研究提出本单位五年总体规划草案,按工作节点报送凯伦达公司发展规划部。
总体规划按工作节点上报凯伦达公司发展规划部。
(三)子公司五年总体规划经凯伦达公司发展规划部组织审查和批复后实施。
第十五条根据公司战略流程闭环管理要求,凯伦达公司、子公司三年滚动规划编制工作程序如下:
(三)凯伦达公司发展规划部对子公司上报的三年滚动规划进行审查备案;
在分析梳理子公司的三年滚动规划基础上,组织编制凯伦达公司三年滚动规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定。
第十六条
凯伦达公司发展规划部对审议通过后的发展战略进行分解,形成年度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凯伦达公司发展规划部应通过下发文件、组织会议和主题宣传等方式,将发展战略及其分解落实情况传递到公司各管理层级和全体员工。
第十八条凯伦达公司分解“公司年度工作任务”,形成各部的“部年度工作计划”,各部的计划应体现“发展战略规划书”中的战略目标和规划。
第十九条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十条公司以战略、计划为基础,建立业绩考核制度,进行业绩考核。
第二十二条由于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技术进步、行业状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提出“战略目标调整建议”。
第二十三条“战略目标调整建议”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根据凯伦达公司章程等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第四章战略规划评估与修订
第二十四条五年规划评估工作程序如下:
(一)凯伦达公司发展规划部负责组织凯伦达公司、子公司五年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建立健全评估制度,布置评估任务和提出评估报告大纲等指导性文件。
公司五年规划评估分为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期后评价三类,年度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第二年上半年进行;中期评估工作原则上在规划期第三年进行;期后评价工作原则上在规划期最后一年的下半年启动。
(二)年度评估。
(三)中期评估和期后评价。
公司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的中期评估和期后评价由凯伦达公司发展规划部负责组织或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报告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公司职能工作规划、子公司总体规划的中期评估和期后评价将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公司发展规划部组织评估、委托咨询机构评估或由各单位自评等方式,评估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并抄送凯伦达公司发展规划部。
第五章
附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
以规划和战略引领
大众汽车(集团)中国副总裁杨美虹的一个重要工作是从公司层面制定指导性纲领,比如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我们制定出来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有一个口号叫‘超越责任’。这看似简单,但是现在指导着我们方方面面的工作。用大众中国总裁兼CEO海兹曼的话说,这是我们企业社会责任的《圣经》”。
以国际标准驱动
“我们有用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26000来规范企业管理的‘五步法’”,中国铝业公司研究室副主任赵秀富称之为“中铝五步法”:第一步,列入研究课题,研究ISO26000在中国企业的应用;第二步纳入发展战略;第三步,导入日常管理;第四步,履责实践;第五步,融入企业文化。
以品牌丰富管理
《甘肃省“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
《甘肃省“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
《甘肃省“十二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
《甘肃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
《甘肃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
《甘肃省“十二五”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甘肃省“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
《甘肃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甘肃省梯田建设专项规划(2011―2015年)》
《甘肃省“十二五”开发区发展规划》
《甘肃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甘肃省“十二五”陇药产业发展规划》
《甘肃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甘肃省“十二五”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发展规划》
《甘肃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
社会民生
就业目标: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3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累计输转2200万人次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左右。
社会保障目标:全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94%,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73万人、171万人、152万人和116万人,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提前实现全覆盖,职工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由1249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左右。
收入分配目标:“十二五”末,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830元和23100元,年均增长12%。5年减少贫困人口200万人。返贫率控制在15%以内,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0%以下。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200―1500元/月。
“十二五”末,全省常住人口控制在2753万人以内,年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3‰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3‰以内;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年;婴儿死亡率降到9‰,孕产妇死亡率降到30/10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3岁;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女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消除女童辍学现象;女性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2.2%以下。
农业发展
“十二五”末,农业增加值达到760亿元,年均增长6%左右;粮食总产量达到1100万吨(220亿斤);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力争达到6000元;农产品加工实现增加值200亿元以上,农机总动力达到3200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5%。
全省新增供水能力4亿立方米,供水能力达到147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20立方米以内,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69立方米,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60%;解决65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7%。
2011-2015年新修高标准梯田750万亩,平均每年150万亩,人均梯田达到2.2亩。
应急体系
自然灾害类。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准确率提高到60%以上;重大流行年份控制在8%以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成灾率控制在6‰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重大沙尘暴监测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事故灾难事件类。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7%;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10%以上;企业排污造成的重特大环境事件降低20%。
公共卫生事件类。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及时率和准确率达到100%。
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拟制_____________
核准_____________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
一、基本资料
1.职务名称:总经理2.直接上级职位董事长
3.辖员人数4人4.定员人数1
二、工作概要
1、工作摘要
拟订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实施董事会决议,签定合同,任免高级经理
2、职务说明
编号工作任务的内容权限管制基准工作规范号
1拟订公司的发展规划
和经营目标需报审后承办
2主持日常经营管理承办
3实施董事会决议承办
4签定合同承办
5任免高级经理承办
6研究经营法规,协调外部关系承办
7塑造企业形象,确立企业文化承办
三、任职资格
1、学历要求
所需最低学历专业
大学本科管理
2、所需技能培训
培训科目培训期限
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公共关系,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管理心理学2年
国家薪资、福利政策、劳动政策半年
3、工作经验要求
从事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根据市委九届五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城市公共交通定位,拟分三个层次:
(1)__市市区内公共交通;
(2)__市市区周边辐射的卫星城市公共交通;
(3)__市规划区内七区十二县以及__市向外辐射的公共交通。
1.20__年至20__年发展目标
--营运车辆在20__年基础上20__年翻一番,达4000辆;
--载客总量8亿人次;
--30的市民在出行方式中利用城市公共交通;
--__周边卫星城市公共交通全面开通;
--市内公交以大容量公共汽车为主体,卫星城市、十二县公交以中型和大型客车为主体。
--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高学历、懂管理、精业务的管理层队伍,在各级管理层的人员配备中形成
梯形结构。
2.本届班子任期目标及__年发展规划
--改制后的__公交集团公司,形成一个台柱,五大支柱,即:以营运主业为主,依托主业同时建立出
--3-5年实现创"全国一流、西南第一"公交的目标;
--营运收入,每年增长5-10;
--载客总量:每年增加20__万人次;
--营运车辆:每年净增200辆,__年15标台/万人;
--在政府有关配套设施改善后,如:快速通道建成、公交专用道开行,逐步实施城市公交提速工程;
--全部营运车辆实行双燃料,空调车占车辆总数四分之一;
--人车比例:__年达4.5:1;
--职工收入:每年增长6-8;
--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__市周边卫星城市公共交通逐步开通。
--营运场站建设:20__-__年,随着五路一桥工程的建成,规划建设12个大型公交场站,其中:公交自
建2-3个,政府兴建9-10个。
--加大高科技含量对城市公交的投入。
①实现企业管理电脑化和内部控制化管理;
②全面推广和应用IC卡,实行无人售票;
③车辆调度现代化,对GPS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制系统进行试验。主要干道和线路实行电子显示的乘客候车
设施;
④城市主要干道,__年力争建成三至五条城市快速通道。
--市内公交车型总体目标:低地板、全承载、宽通道、软座椅、大功率后置发动机,大型化、轻量化以
及在小区发展小型化、轻型化、中高档次的车辆。
--后方设施建设
①对保修体制和保修制度实行全面改革。
②三年内实现营运生产的运修脱钩,前后方实行独立核算。
第一条为加强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粮食现代物流项目范围
(一)散粮中转库;
(二)散粮接收、发放设施;
(三)散粮运输工具;
(四)企业粮食物流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
第二章项目条件
第三条申请国家投资支持的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必须是《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确定的六大跨省(区、市)散粮物流通道内的项目,即东北流出通道(辽宁、吉林、黑龙江及内蒙古)、黄淮海流出通道(河北、河南、安徽、山东)、长江中下游通道(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川、重庆、江苏)、华东沿海流入通道(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华南沿海流入通道(广东、广西、海南)以及京津流入通道(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同时也必须是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物流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第四条散粮中转库包括内陆散粮中转库、内河港口散粮中转库、南方销区沿海港口散粮中转库。具体条件是:
(一)内陆散粮中转库:粮食年中转量超过30万吨,具备开行火车班列运输的基本运量,具有铁路散粮接收、发放能力。
(二)内河港口散粮中转库:粮食年中转量超过50万吨,具有码头散粮接收、发放能力。
(三)南方销区沿海港口散粮中转库:粮食年中转量超过200万吨,达到班轮运输的基本运量,具有码头散粮接收、发放能力。
第五条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在主要散粮物流节点,依托大型粮库、大型粮油加工企业、粮食码头和批发市场建设与散粮车辆配套的铁路专用线、散粮中转码头、卸粮坑、吸粮机、散粮倒运车、出仓机、装车机等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其中:粮食储备库仓容5万吨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30万吨以上,粮食批发市场年交易量50万吨以上。
第六条散粮运输工具。按照跨省(区)主要通道的粮食流量、品种、作业需求,支持大型粮食物流企业增加散粮运输工具。大型粮食物流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粮食年转运量100万吨以上(购置散粮火车皮和内河散粮船舶)、年集运量30万吨以上(购置散粮汽车)、年转运量30万吨以上(购置散粮集装箱)。
第七条企业粮食物流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根据发展粮食现代物流要求,支持大型粮食物流企业建设信息系统和粮食质量检验检测系统。
第八条项目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核准、规划、土地、环境保护等方面手续齐全;涉及散粮码头、铁路专用线建设和改造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和铁路专用线审批手续。
(三)建设资金基本落实,具备开工条件或者已经开工建设且散粮物流设施完成了部分工程量。
(四)有利于整合现有资源,确保建成后发挥投资效益。
第九条项目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稳定的粮源,具有粮食物流经营的经验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二)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具备较强的资金筹措和经济实力。
(三)近三年没有工商、税务等方面的违规行为。
第三章扶持方式
第十条国家主要采取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粮食物流项目予以扶持。
第十二条国家安排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粮食物流项目,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并在土地、税费、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四章项目申报和资金下达
第十三条申请国家扶持的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须由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同时抄报国家粮食局。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同时抄报国家粮食局。申报项目须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物流发展总体规划。
第十四条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申报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只需上报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主管部门、企业性质、现有设施、运营管理模式、组织机构、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功能、建设进展情况、交通情况、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以及工期安排等。
(三)项目市场分析。包括对项目所在地粮食仓储、中转的现状及项目未来十年散粮中转量预测分析;上、下游对接环节粮食流量、流向分析,上、下游对接服务企业的协作意向等。
(四)项目设计方案。包括拟建散粮仓储、装卸设施及运输工艺主要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图、项目总平面图(要详细标明已有设施和拟建设施等)。
(六)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风险措施。包括项目融资风险、建设风险和运营管理风险及相应的控制风险措施等。
(七)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机电设备、散粮运输工具和接收发放设备的拟招标规模(数量)和投资额度。
第十五条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以下附件:
(一)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有关项目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
(二)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意见。
(三)项目现占地土地证,新征土地需由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五)有关部门出具的港口岸线使用、铁路专用线审批文件(涉及散粮码头、铁路专用线建设和改造的)。
(六)与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就散粮运输的合作意见。
(七)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申报的项目,须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是否同意建设的意见。
(八)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银行贷款等)落实的证明材料,其中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和资金进帐单复印件。
(九)项目实施进度的证明,如工程造价、审计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评审报告,工程进度全景照片及各在建子项工程照片等。
第十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粮食局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全国《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和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的本地区粮食物流发展规划以及本办法规定的项目条件,对申报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扶持项目名单。
第十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同意安排投资的项目,批复其资金申请报告并下达投资计划。安排给单个项目的资金均为一次性安排。
第五章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申报、资金筹措、建设管理等具体工作。超出概算的投资由项目法人负责解决。
第二十条建立项目招标采购制度。国家扶持的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的土建施工和设备采购,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也通过公开招标予以确定。
第二十一条加强资金管理。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严格使用和管理国家安排的专项资金,不得转移、侵占或挪用资金。
第二十二条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目标的,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要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有关情况,说明原因并提出调整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三条建立项目定期检查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定期到现场检查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家粮食局对项目进行稽察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