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7月31日,省委巡视一组对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9年10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一)践行初心使命,党建融合促发展。集团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巡视整改推进过程中,着力提高全面从严治党质量,聚焦主责主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二)严明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党委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重要论述、于伟国书记在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一组巡视集团党委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及时成立以集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集会议,动员部署、研究调度、协调、督办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三)坚持从严从实,健全工作机制。集团党委按照“党委书记负总责,业务工作谁主管、整改工作谁负责”的原则,每个领导干部、每个部门、权属企业切实把自已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推进整改落地见效。主要领导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靠前指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各牵头领导主动认领任务,积极谋划部署,抓实抓好分管领域有关整改任务;各牵头部门认真细化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推进具体问题整改落实,集团上下形成“环环相扣、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四)突出建章立制,常态长效抓好整改。形成了“学政策、查制度、找问题、出清单”的整改四步法,在落实整改中带动干部员工深入学习政策,完善公司制度体系,提升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有差距。
(1)党委学习主动性不足,形式单一,内容仅停留在传达会议和文件精神,未结合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深入开展研讨。
(2)年初未研究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底未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学习情况,2016年中心组仅学习1次。
整改情况:2016年省委批复集团党委成立,2016年9月和2017年5月,省委分两批新任命了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集团党建工作起步较晚。巡视后集团党委进一步加强中心组学习,2019年共学习29次。2019年12月25日,召开集团党委会研究了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12月30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2019年度学习情况。
(3)领导理论学习不够重视,以上率下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中心组学习频次,2019年学习29次,比2018年增加45%。二是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头学习中央、省委的重要会议精神,研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在正定》《之江新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等书籍以及《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等采访实录,先学一步、学深一步,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及时跟进学。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权属企业上党课,以上率下带领各级党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学习教育。如2020年1月9日,党委书记在集团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暨第一季度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会上,宣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4)一些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的通知》,强化做好应知应会知识日常学习,整理并汇编印发应知应会知识要点。二是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应知应会测试,如交通检测公司党委、闽招咨询公司党支部等组织进行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测试,环保设计院公司党委组织国史知识竞赛,经纬测绘公司党支部组织“我和我的祖国”知识竞赛等。三是集团党委于2019年12月再次印发应知应会测试题,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在2020年1月底前开展应知应会测试并报送完成情况,并要求集团各党组织从2020年起每年至少组织1-2次应知应会测试。
2.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不够,研究企业改革发展、大额资金运作、重大投资等内容少。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认真对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并广泛收集整理其他省管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照巡视指出的不足,认真分析,重新修订了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闽招采〔2020〕1号)。新修订的《办法》明确提出党委研究的具体事项,包括集团发展战略、规划在内的重大决策事项、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和集团年度预算安排等,全面加强党委对企业改革发展、大额资金运作、重大项目投资的研究工作。
3.部分选人用人制度不严谨不规范不科学。
4.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新修订《办法》增加“听取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对重要人事任免的意见”要求,取消了专题会的决策方式,强化了集体决策,加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进一步梳理集团投资决策程序,制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对投资决策程序进行了细化,发挥战略决策委员会职能,对重大经营决策进行研究后再提交党委会研究,进一步提高党委会议事效率和质量。三是在研究“三重一大”议题时,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议、如实记录”的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并引入专家评审机制,重大项目组织行业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充分听取外部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
5.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不扎实。
(1)资源整合不到位,招投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同质化竞争时有发生。
6.经营和财务风险较大,2016-2018年集团负债率接近警戒线,对外投资总额较大。
7.落实“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滞后。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思想不重视。
(1)集团党委2018年12月才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且未建立工作协调机构。
整改情况:一是对集团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其他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集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主要权属企业党组织书记为小组成员,建立了意识形态上下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统筹领导、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责任,确定了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党组织书记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由集团党委对没有及时制定《实施细则》的直接责任人集团党群工作部主任陆建新进行了批评教育。
(2)2017年集团党委中心组未安排意识形态专题学习。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强化担当,提高学习意识,认真组织专题学习,2019年6月邀请福州市委讲师团老师到集团作《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专题授课;2019年10月邀请省委文明办专家到集团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做起、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专题授课。
(3)2018年未向省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且未开展综合分析。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一是2019年6月向省委报送《2019年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二是2019年12月25日召开党委会综合分析研判集团2019年度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提出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关于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向上级党委报告。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力传导不到位。
(1)部分班子成员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018年度述职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
(2)多数权属企业党支部书记2017年抓党建述职述廉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已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2019年各级党组织述职述廉以及基层党组织书记述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10.阵地建设基础薄弱。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抓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2019年12月集团党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由集团党委书记带队,其他班子成员共同参与。二是2019年12月集团党委进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检查,3家二级权属企业党委已全部组织开展了2019年主体责任检查。三是在集团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上对3家二级权属企业(交通监理、交通检测、环保设计院)党委书记2018年未组织主体责任检查进行了批评教育。
2.“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强化履职担当,推进班子成员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按照分管领域,加强对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指导,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2019年12月,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听取并研究分管单位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廉洁提醒谈话,对分管企业班子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
3.个别领导自身要求不严。
(1)有的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有的班子成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个别班子成员2017、2018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廉洁自律方面的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要求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对2017年度和2018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进行自查,重写了2018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并在2020年1月15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检讨。
4.廉洁风险防控力度不足。
(1)集团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不严格,权力运行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重点人员、关键岗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制度,强化集团本部和权属企业审计监督、财务监督体制。二是2019年12月10日-12日,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对各权属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权属企业对廉洁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梳理,突出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的权力运行监督,加大对大宗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的力度。三是制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结合集团业务及各权属企业权力运行实际情况,一体推进日常教育、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的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四是建立审计纪检监察联动机制,运用审计成果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督。五是实行重点监督。根据日常监督情况,对信访问题较多、群众反映较强烈,存在较大的廉洁风险的单位,列入年度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重点监督单位,制定《问题清单》,由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指定人员督促该单位查摆问题、落实整改,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
(2)巨电未经审批增加合同外工程量。
整改情况:对福建巨电项目代建监理单位工大管理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潘则顺(2019年4月已免职)、项目负责人卢连登进行审查调查。给予潘则顺记大过处分,扣发其2017年度绩效薪酬21112元。给予卢连登记过处分,扣发其2017年度绩效薪酬600元。并于2019年11月将该2件违规问题在全集团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5.纪检监察干部“三转”不到位。
(1)2018年6月前,集团纪委书记分管党群、监事审计工作。
整改情况:2016年底,集团党委筹备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在党委委员选举产生前,为便于工作,暂由纪委书记协助分管党群、监事审计工作。因多方原因,集团党员代表大会一直未如期召开,集团党委于2018年6月25日研究决定,调整领导分工,集团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党群、监事审计工作。集团纪委书记在2020年1月15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进一步自我批评。
(2)省交通监理公司纪委书记2018年10月仍分管工会并联系项目业务情况。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30日,交通监理公司党委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明确纪委书记仅分管公司纪检、监察工作。
(3)省交通检测公司、省交通监理公司纪检监察干部均参与招投标监督工作。
整改情况:交通监理公司、交通检测公司、环保设计院公司进一步自查并整改,明确纪检监察干部不再参加职责范围外的工作。
6.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偏弱。
(1)问题线索核查不深入。
整改情况:集团纪委对上级移交的72条问题线索、集团本级发现的139个问题逐一进行排查。上级移交的72条问题线索属于规范整改项55条,已全部整改到位;属于初步核实的17条均按规定进行初核,转立案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集团本级发现的139个问题,经研判均属规范整改项,已全部整改到位。
(2)2018年交通监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宣布总工黄庆航记过处分决定。
整改情况: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对责任人交通监理公司监察室干事林开盛进行提醒谈话,其个人提交了思想认识报告。
(3)2018年9月六一八信息公司原副总经理金锋受到撤职处分,已发放的绩效未追缴,未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司董事长进行问责。
整改情况:2019年9月29日已按规定将六一八信息公司原副总经理金锋绩效117051.88元全部追缴到位。2020年1月,集团党委对六一八信息公司原董事长简灿良进行了诫勉谈话,并扣发其2018年绩效薪酬11858.82元。
7.自身建设基础薄弱。
(1)集团纪委目前仅书记1人,无纪委委员。
整改情况:集团党于2020年1月再次向省委报送《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待批复后将抓紧按程序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纪委委员。
(2)2017年12月省国资委批复纪委副书记人选,至今未任命。
(3)省环保设计院、省交通检测公司党委均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2020年1月8日批准环保设计院公司、交通检测公司设立纪检监察机构。
(4)省机电招标公司党总支仅配备1名兼职纪检人员。
整改情况:机电招标公司党总支已增设纪检委员1名。其他权属企业支部委员会已增设纪检委员。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1)业务接待不规范。
(2)违规发放津补贴。
(3)公车管理使用不严格。
(4)出差审批报销不规范。
9.6·18基金个别项目股权转让款无法如期收回。
整改情况:闽招基金公司按照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积极做好后续股权转让款清收工作。采取多次现场催收,并分别于2019年9月和12月进行函件催收。2019年12月26日委托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向三维码公司发送《律师函》(闽名律函字2019第A030号)。后续闽招基金公司将根据应收款逾期情况,依规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10.新能源锂电池项目投资不规范。
(3)集团印发《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福建巨电依据集团《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编制《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4)2019年8月-9月,集团监事审计部、规划发展部、资金财务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审计组,对集团及21家权属企业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并向省国资委报送《关于大宗物资采购管理专项审计情况的报告》。
12.集团和省交通检测固定资产租赁不规范。
整改情况:(1)集团于2017年8月起将临时空出的招标大厦C座2楼730.4平方米办公用房短期对外出租,月租金60.638元/平方米。2018年6月收回并出租给集团出资企业,月租金45元/平方米。
(3)责成省交通检测公司对2016年-2017年公司房产租赁程序不规范的责任人张振南进行了批评教育。
13.员工收入差距悬殊。
整改情况:针对集团本部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中层干部和员工效益薪酬的基数、岗位系数不一致,导致存在差距”情况。集团公司修订了本部效益薪酬管理办法,一是中层干部和员工的绩效薪酬基准值调整为一样,二是根据集团本部的工资总额和各权属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情况,对中层干部效益薪酬设置了调节系数,以更加科学合理地分配效益薪酬,2018年集团本部中层干部效益薪酬调节系数为0.9。调整后,集团本部中层干部薪酬占本部薪酬总额的比重逐年下降,2017年为49.71%,2018年为46.7%,2019年为45.06%。
14.超系数发放年终效益奖。
整改情况:经核查,2016、2017两年陈盛和陈淑青两人绩效构成为基本效益奖、岗位奖和特别奖,其中基本效益奖、岗位奖符合公司制度规定。按照《招标业务部门经营考核等有关事项的规定》(闽机招办〔2014〕32号)规定,部门绩效奖经分配后,剩余部分可作为特别奖,特别奖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发放,其中部门正、副职的效益奖(含特别奖)需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2016年咨询部绩效奖经分配后剩余115.59万元作为特别奖。2017年咨询部绩效奖经分配后剩余289.51万元作为特别奖。在特别奖的分配上,部门负责人陈盛、陈淑青商议后提出分配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特别奖没有在部门内部公开,透明度不够。二是分管领导把关不严,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办公会研究,而是直接签批。
对此,一是修订完善了《权属企业及其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闽招采〔2019〕83号)。二是拟由集团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主持对2016年和2017年咨询部绩效(特别奖部分)进行分配后提交集团办公会研究。三是2020年1月15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集团领导对绩效分配把关不严进行了深刻检讨。四是集团党委对陈盛、陈淑青给予诫勉谈话,扣发2018年部分绩效薪酬(陈盛15453元,陈淑青13907.7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简灿良合并其他问题给予诫勉谈话,扣发绩效薪酬11858.82元。
15.薪酬考核不公开不透明。
整改情况:集团根据《关于做好所出资企业2017年度工资总额决算和2018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工作的通知》(闽国资考评〔2018〕48号)要求,探索试行权属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公开。2018年8月1日印发通知要求各权属企业从2018年开始要将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和年度分配方案在内部公开。权属企业分别通过印发文件、张贴公示、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即时通讯软件公示等方式在企业内部公开收入分配制度和年度分配方案,并于2018年8月、2019年11月向集团报告了公开情况。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贯彻国企党建会议精神不到位,集团、环保院未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专兼职党务干部数量未达要求等。
(1)集团和省环保设计院党委均未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于2020年1月再次向省委报送《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待批复后将按程序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集团党委副书记。二是2020年1月15日集团党委会已研究同意了环保院党委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2)集团机关和权属企业党组织专兼职党务干部数量未达到同级机构平均配备数。
整改情况:进一步配齐配强党建力量,集团机关、环保设计院、交通检测、诚正造价、永越智能、福建巨电、机电招标、经纬测绘、招标中心均已按照同级机构平均配备数配齐专兼职党务干部数量。
(3)41家权属企业中15家未及时建立党组织,党员双培养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15家企业中3家企业(宁德闽东检测公司、招标股份公司和科瑞药业公司)已于2020年1月建立党支部;1家(河北巨电公司)已建立党支部,属地化管理;6家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企业已建立联合党支部(①闽招管理公司与集团第二党支部建立联合党支部;②生物产业公司与集团第三党支部建立联合党支部;③闽招物流园公司与诚正造价党支部建立联合党支部;④八闽价格公司、拍卖行公司与闽招咨询党支部建立联合党支部;⑤厦门太和公司与福建巨电党支部建立联合党支部);2家企业正在筹建中;2家企业申请注销中;1家企业(北京巨电)原股东拟回购股份,正在办理程序,回购后,该公司不再属于集团。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推行“双培养”。在2019“两优一先”评选中,要求优秀党员须从优秀员工中选拔,促进全体党员不断提高工作技能,使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党性上,更体现在精良的业务素质上,推动把党员培养成骨干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引导,通过主题教育的扩大性学习教育,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群团活动,吸引非党业务骨干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书记亲自部署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四个亲自”工作要求。2019年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6次专题会议,专题分析上一年度集团党建、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等专项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新的年度工作要点,提出新要求。二是全面落实省委深化落实主体责任“五抓五看”要求,2019年12月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查看、廉政访谈等方式开展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由集团党委书记带队,其他班子成员共同参与,15家权属企业党组织全覆盖。三家权属企业党委于11月由各党委书记带队开展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
3.提任干部民主推荐较随意。
整改情况:对干部考察工作中民主推荐程序不到位的情况,2018年在省委组织部干监室的指导下,集团及时纠正错误,2018年1月起干部的选任均进行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结合巡视指出的问题,一是修订了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实施细则》,在选任工作流程图中明确谈话推荐、会议推荐环节,并根据2019年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规定了民主推荐中原则上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后会议推荐。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在“单位人数少、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基本相同,且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的前提下,可不再进行会议推荐。二是对集团人力资源部原负责人林征合并其他问题处理。对干部民主推荐较随意、“凡提四必”不到位、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负有经办责任的人力资源部经办黄凌劼进行批评教育。
4.“凡提四必”不到位。
(1)个别干部提任前未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未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整改情况:经核查,2017年5月15日集团研究决定周娉婷任职时,会前口头征求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未书面征求意见。2016年5月在陈志扬选任过程中,因人力资源部原负责人林征工作交接出现脱节,导致核查陈志扬个人事项出现疏漏。一是修订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实施细则》,完善干部选任流程图,明确上会讨论前除了要书面征求集团纪检部门意见外,同时要求考察对象所在企业党委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二是对责任人林征合并其他问题处理。
(2)干部提任前未进行档案审核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大管理公司原董事长张广国弄虚作假,隐瞒事业单位身份,欺瞒组织,不转移个人档案的行为,经党委研究决定免去其工大管理公司董事长职务,扣发其2018年绩效薪酬98310元。对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的人力资源部原负责人林征合并其他问题,给予诫勉谈话,扣发其绩效薪酬11777.4元。二是集团人力资源部于2019年12月重新对集团中层干部档案再次进行“三龄两历一身份”复核,对复核中列出档案缺失目录,提交个人及有关单位进行补充完善,“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结果提交党委研究后,进入个人档案。三是自2019年10月起新聘用的人员采取先档案审核,再办理入职手续的流程。四是对档案专审工作负有经办责任的人力资源部经办黄凌劼进行批评教育。
5.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经核查,属于经办人员工作失误。一是对干部民主推荐较随意、“凡提四必”不到位、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负有经办责任的人力资源部经办黄凌劼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存在漏报事项的领导班子成员在2020年1月15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检讨和自我批评。
6.社团或高校兼职清理不到位,存在返聘任职。
(1)有领导干部在社团或高校兼职未报批。
整改情况: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组织对集团内干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责成许翔、蔡文洁、陈孙强、李少凡、周娉婷、茅丹、徐爱珍、张敏8位在社团兼职未履行报批手续的同志作出书面说明,按规定辞去兼职或履行审批手续;责成在社团兼职且超规定届数连任的冯昭华进行书面说明和检讨,由集团领导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2)退休干部在权属企业返聘任职。
7.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
8.部分干部档案材料缺失。
9.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战斗性。2019年8月28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重要要求,盘点收获、检视问题、深刻剖析。二是集团领导班子带队参加权属企业党委民主生活会,面对面进行督促指导。三是集团党委2019年8月28日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1月15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带头开展深刻自我批评与批评,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展开了开诚布公的相互批评,批评直点问题,直截了当,互相严厉批评,开出“辣”味,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目的。
10.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1)完善制度建设。集团党委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工作频次及任务,2019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检查时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作为评价组织生活会质量的主要标准,把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各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建考核中。
(3)经纬信息公司党支部于2020年1月19日补充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在会上就2015年度未召开组织生活会做自我批评。闽招咨询党支部于2020年1月21日补充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在组织生活会上就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组织生活不够严肃做自我批评。集团机关第一党支部于2020年1月19日召开党支部会议,补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宣传委员就2018年度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记录不规范做自我批评。今后,集团党委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集团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和会议记录。
11.“三会一课”制度不够落实。
12.部分党组织班子配备不够到位。4个支部未“一肩挑”,6个党委和支部委员未配齐问题。
(1)4个党支部未落实“一肩挑”。
整改情况: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挑”的领导体制,集团公司第一党支部、交通检测公司第二、第三党支部、省交通监理公司第九党支部4个党支部全部完成整改,实现“一肩挑”。
(2)6个党委和党支部委员未配齐。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在巡视后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于2020年1月再次向省委报送《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待批复后按程序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集团党委委员。二是省环保设计院党委、集团第二党支部、机电公司第二党支部已按要求增补配齐委员,工大管理党支部已调整公司领导班子结构,增设副书记一名,待领导班子配齐后再增设委员至3名。
(3)党支部工作质量不高,截止2018年12月,集团机关和权属企业35个基层党支部评级定性,达标等次的11个,占31.4%。其中集团机关4个党支部中仅1个评为一星支部。
整改情况:落实《关于学习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达标创星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委、国资委要求每年开展星级达标评定,2019年集团36个支部(其中15个支部由所在权属企业党委、党总支开展考核),达标支部18个,达标率50%,较2018年达标比例增加19%,集团机关4个党支部全部评为“达标”星级支部。
(4)个别党支部未按时换届,发展党员计划指标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各党组织每季度报送《党建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党建工作进展情况》,跟踪落实发展党员情况,按期换届工作情况。二是2018年计划发展9人,实际完成9名。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持续提高,新发展党员27名,比增170%,完成率128.6%。
13.集团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机关党支部不规范。
14.党费收缴不够规范,部分支部未按月收缴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11月再次要求各党组织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规定》,并进行自查整改,在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时重点审查各党组织按月收缴党费情况,各党组织均已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月收缴党费,其中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自2019年7月起已按月收缴党费。二是招标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就“2018年按年度收缴党费”问题,对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段建生进行批评教育。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上轮巡视反馈部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1)党的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仍不健全。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在巡视后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于2020年1月再次向省委报送《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争取尽快健全党的组织和领导班子。
(2)福建诚正仍由2名员工代集团持股。
(3)未对拍卖行经办会计进行诫勉谈话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查,公司2015年前未制定会议费管理办法。2013年在贵安、2014年在闽清七叠温泉度假中心召开工作务虚会,存在会期太长、报销未附会议费预算单、结算单等不规范问题。集团党委对两次会议组织的责任领导谢敏(时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对2013年会议经办林征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对2014年会议经办傅志山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
(5)公车配置管理,内部食堂接待不规范仍时有发生。
(6)未成立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2.审计反馈部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1)2018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集团投资决策工作指引》未经党委会研究,个别条款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并广泛收集整理其他省管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照巡视组指出的不足,认真分析,重新修订了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闽招采〔2020〕1号)。新修订《办法》明确了党委研究的具体事项,包括集团基本管理制度、人事改革方案、人才发展规划在内的重大决策项目需要经过党委研究。同时严格按照中办发〔2010〕17号文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取消了专题会的决策方式,强化集体决策。
(2)未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未制定工作机制,多个系统未建立。
(3)2010年-2015年无依据支付食堂费用问题未按审计报告要求整改。
(五)其他方面
1.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
2.集团管理层级过多,未明确权属企业级别。
3.决策机制不规范不科学。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精神,并收集整理其他省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参考相应标准,重新修订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闽招采〔2020〕1号),降低了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运作决策标准:“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主业投资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业投资项目”改为“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主业投资项目、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辅业投资项目”;“单笔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金融理财稳健性产品,单笔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非金融理财稳健型产品”改为“单笔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金融理财稳健性产品,单笔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非金融理财稳健型产品”。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政务处分情况
1.因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滥用职权、工作失职失责等问题,对工大管理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潘则顺予以记大过处分(2019年4月已免职),扣发其2017年度绩效薪酬21112元。
2.因存在滥用职权、工作失职失责、违反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接受施工方宴请等问题,对工大管理公司卢连登予以记过处分,扣发其2017年度绩效薪酬600元。
3.因存在滥用职权、工作失职失责以及不廉洁行为等,对工大管理公司原总经理助理王维斌予以撤职处分,并扣发其2018年绩效薪酬123443元。
(二)诫勉情况
1.因集团人力资源部没有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工作上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对时任集团人资部副总经理林征给予诫勉谈话,并扣发2018年度绩效薪酬11777.4元。
3.因部门绩效薪酬特别奖分配没有在内部公开,透明度不够等,对原咨询部负责人陈盛、陈淑青给予诫勉谈话,扣发陈盛2018年度绩效薪酬15453元,扣发陈淑青2018年度绩效薪酬13907.7元。
(三)组织处理情况
因张广国弄虚作假,隐瞒事业单位内退身份,欺瞒组织,不转移个人档案,对工大管理公司原董事长张广国予以免职处理,并扣发其2018年绩效薪酬98310元。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
(一)集团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问题。
(二)集团部分中层干部职级不够清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排查,根据不同情况和形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将结合国企干部市场聘用改革,分五类进行整改,逐步明确中层干部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