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回收个体户收购自然人的报废产品可否反向开票
2011年11月1日之前退役的士兵能否适用税收优惠
2023年只工作了6个月汇算时可否减除费用6万
目录
1.资源回收个体户收购自然人的报废产品可否反向开票
2.2011年11月1日之前退役的士兵能否适用税收优惠
3.2023年只工作了6个月汇算时可否减除费用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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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问:我单位是一家符合条件的从事资源回收业务的个体工商户,请问收购自然人的报废产品可否反向开具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第二条规定,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且实际从事资源回收业务:(一)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应当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二)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应当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三)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资源回收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经营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销售报废产品连续12个月“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资源回收企业不得再向其“反向开票”。
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4月26日在政策法规-文字政策解读版块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
因此,你单位作为符合条件的从事资源回收业务的个体工商户,收购自然人的报废产品可以反向开具发票,但自然人应符合连续12个月“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条件。
问:李某是河南一名于2011年11月1日之前退出现役的士兵,请问李某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入职企业工作能否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因此,李某作为一名于2011年11月1日之前退出现役的士兵,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入职企业工作都不能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
问:小童2023年全年只在上海一家企业工作了6个月,请问小童2023年全年只工作了6个月,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是否可以减除费用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