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答复大全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比照“存款利息”“贷款服务”或是“非保本理财”计税,保本浮...

我公司用闲置资金在银行办理了三个月期限的结构性存款,这部分结构性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是否缴纳增值税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五)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1.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2.存款利息。”

因此,须判定结构性存款是属于存款还是资管产品,如果是存款,纳税人取得的存款利息不征增值税;如果是资管产品,需要判定是否保本,如保本,纳税人取得的投资收益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如不保本,纳税人取得的投资收益不缴纳增值税。

公司购买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利息收益是否交增值税。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五)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企业利用闲置资金从银行购买的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结构性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计征增值税?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中约定:保本浮动收益,取得的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还是比照存款利息收入,不交增值税?

大连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您在网站上的咨询已收悉,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140号文件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因此,应按上述规定征收增值税。

综上所述,请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黑龙江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文件规定,该优惠延续至2019年12月31日。)

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2.国家助学贷款。

3.国债、地方政府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是指:

(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六、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存款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银发[2010]240号)规定,结构性存款属于存款类。

请问:结构性存款是否归属于存款类,不征收增值税?还是归属于理财产品,缴纳增值税?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第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

1.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如果结构性存款属于金融商品的,在合同中约定保本,取得结构性存款持有收益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非保本的,其取得的持有收益不需缴纳增值税。

第二,如属于存款利息的,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2.存款利息。

企业闲置的资金在银行办理了结构性存款,这部分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第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如结构性存款属于金融商品的,在合同中约定保本,取得结构性存款持有收益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非保本的,其取得的持有收益不需缴纳增值税。

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结构性存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税率是多少?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

2.存款利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请问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收益,是否属于存款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提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五)金融服务。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2.存款利息。

请问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收益,是否需缴纳增值税?

您好,我公司结构性存款100万,取得利息2万。请问一下

1:结构性存款属于存款?还是理财产品?

2:取得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何需要,发票名称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的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根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税法明确规定利息收入免于征收增值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明确了结构性存款属于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不是理财产品。

2.企业与银行签订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约定保本浮动收益),取得的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不是1%?

3.此结构性存款有商业银行的存款证实书,证实书明确是定期存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的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贵司持有保本收益类金融商品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1.公司购入股票,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所得应如何计算增值税?

2.公司购入外汇期权、期货,所得应如何计算增值税?

3.公司的保本结构性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计算增值税?

第1、2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五款规定:“4.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第3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五)金融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贷款服务及发生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您好!1、企业购买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结构性理财的利息收入,是否都要缴交增值税?2、如果缴交,是依据哪项法规、税目、税率缴交?(我司是一般纳税人)3、怎么区分是存款利息或是金融商品投资收益?

厦门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的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贵司持有保本收益类金融商品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我公司利用闲置的资金在银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请问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1.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非金融单位在银行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可凭签订的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入账。理财产品到期后收回本息的单位不需开具发票,对取得的收入按贷款服务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

2.根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理财产品的,可参照上述文件执行。

对于结构性存款,其利息收益应属存款性质,是否不需缴纳增值税,我省目前如何执行?

河南省答复不需缴纳增值税。见河南省2020-4-14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140号文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二、如属于存款利息的,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河南税务

【河南税务】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企业闲置的资金在银行办理了结构性存款,这部分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复内容:河南省税务局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不在增值税应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我公司在开户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的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一、销售服务……(五)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1.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如果您从银行结构性存款中取得的利息是保本的,则需要按照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6%,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否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吉林税务

问:企业与银行签订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中约定:保本浮动收益,取得的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还是比照存款利息收入,不交增值税?

吉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财税【2016】140号文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如果结构性存款在合同中约定保本,取得结构性存款收益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为非保本的,其取得的收益不需缴纳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涉税事宜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感谢提问。

吉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五)项规定:金融服务。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感谢提问。

私募基金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股份制银行结构性存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若不需要,已缴纳税款如何退回?

吉林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川税务

与银行签订协议取得保本型结构型存款取得的收益,应该按照存款利息收入免增值税,还是按照理财产品缴纳增值税?协议中的定义为:“本产品是银行吸入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五)第1小点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号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西藏税务

你好,请问西藏地区对购买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西藏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五)金融服务。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辽宁税务

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五)金融服务。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因此,保本浮动收益,取得的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THE END

位于市区的某集团总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一批货物,价税合计2260万元,因购货方在两天内付款,给予现金折扣,实际收取2100万元。(2)向境外客户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咨询服务,取得30万元。(3)向境内客户提供会展服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424万元。(4)将一栋位于市区的办公楼对外出租,预收半年的租金,价税合计105万元,该楼于2015年购入,选择简易方法计征增值税。(5)购买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取得收益300万元。(6)处置使用过的一台设备,当年采购该设备时按规定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含税金额1.03万元,按购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转让位于市区的一处厂房,取得含税金额1040万元,该厂房2010年购入,购置价200万元,能够提供购房发票,选择简易方法计征增值税。(8)进口一台厢式货车用于运营,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9)当期的其他进项税额如下: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80万元;发生其他无法准确划分用途的支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9.2万元。(其他相关资料: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进口厢式货车的关税税率为15%,进口业务当月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申报抵扣)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纳税咨询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贷款服务的定义:“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6717
2.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税率」前言: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第二条明确,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1年~5年期贷款的利息收入免缴增值税,同时适用利率可以“二选一”,即可选择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或5年期http://agoodv.cn/news/1653.html
3.一文解惑!减免增值税政策为便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部门查阅有关政策答复口径,税务总局对2019年1月—2024年7月税务总局对外发布的即问即答进行了全面梳理确认,编制形成了涵盖8大类34个专题294个现行有效答复口径的《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今天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相关问答。 https://www.cbbn.net/folder34/folder131/folder225/folder228/2024-12-17/yTIQGmwlfPG1CDGd.html
4.不是说存款等保本保息的不缴纳增值税吗?为什么保本理财利息收入要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保本是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https://www.gaodun.com/ask/1385582.html
5.理财收益需要交增值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https://www.cdjxtjd.com/licai/559035.html
6.结构性存款的利息收入,到底缴不缴增值税?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如果结构性存款在合同中约定保本,取得结构性存款收益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为非保本的,其取得的收益不需缴纳增值税。 河南省税务局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208300
7.我想问一下非保本投资收益为什么不征收增值税C金融商品转让不是一个东西吗?为什么“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收增值税。https://www.chinaacc.com/wenda/detail/xt/2372702
8.虚惊一场!非保本资管产品投资收益无需缴纳增值税实务操作中,一些非保本金融商品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仍可能以利息收入的形式进行会计核算,该处理是否会影响其增值税待遇,实践中可能存在不同的意见。与之类似,36号文曾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实践中如果货币资金的投资收益按浮动利率计算,或体现为非保底利润,且在https://money.eastmoney.com/news/1282,20161229698146671.html
9.资管产品税收公募基金持有非免税债券的票息收益,买卖其他金融商品的差价,如股指期货、商品期货、ETF等,需要缴纳增值税——在持有债券期间,根据票面利率,会产生票息收入,这部分票息收入一部分纳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但其他部分的债券票息收入也仍需要缴纳增值税。 https://m.douban.com/note/716324971/
10.请问老师,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保本浮动但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为非保本的,其取得的收益则不需缴纳增值税。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8944212.html
11.关于河北保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的公告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二) 税收优惠 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以下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2017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https://finance.hebnews.cn/2022-12/11/content_8915303.htm
12.公司理财收益怎么做账理财利息收入账务处理公司理财收益可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非保本类型的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不用缴纳增值税,具有保本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伙讲解的涉及公司理财收益怎么做账—理财利息收入账务处理的内容,老铁们能当作简单的参考来对公司理财收益怎么做账多点熟悉。https://www.hailunedu.com/caiwuzhishi/article-0512191102023.html
13.增值税的规定是什么意思利息收入增值税的规定: 企业收取的利息收人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其增值税税率为6%。 以货币资金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或非保本固定收益型产品,取得的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以货币资金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https://www.dongao.com/shuiwushi/swfwsw/202301204091915.shtml
14.中汇税务师事务所附加税的计提是在增值税模块计提传递核算,还是增值税模块把增值税数据传递核心后在核心计提,如果在核心计提,附加税是每天计提还是按季计提,这里面由于资管业务的特点会比较复杂。因此,我们会给银行以及银行代客系统的开发商提供专业化的建议; 5、保本理财的核算结果需要传递核心,但是非保本理财只是把净收益传递核心进中https://zhcta.cn/message/detail/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