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2024年9月21日)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固本之策,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线,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升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能力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县级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下,乡镇(街道)(含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各类功能区,下同)和村(社区)依法依规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组织群众疏散撤离以及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等应急管理工作,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应急管理的积极性,平时组团服务,应急时就地入列。
二、提高基层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七)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派驻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和“四不两直”等方式,提升乡镇(街道)执法效能。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强化“互联网+执法”,推动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发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加强专家指导服务。
(八)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加强科普读物、动漫游戏、短视频等公众教育产品开发推送,采取案例警示、模拟仿真、体验互动、文艺作品等形式,深入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公共场所、各类场馆等因地制宜建设防灾减灾体验场所,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和技能培训,强化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增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十)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发挥有关部门、群团组织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等作用,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的政治引领、政策指导和规范管理。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救援技能培训,举办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分级分类测评。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资源统计、管理训练和对接调动的范畴,积极搭建任务对接、技能提升、激励等平台,可在训练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完善应急管理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十一)加强一体管理与实战训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与基层应急救援力量联训联演联战机制。优化力量编成,对基层应急救援力量进行体系化编组,统一管理指挥,强化救援协作。坚持实战导向编制训练计划,采取理论培训、案例教学、岗位练兵、比武竞赛、联合演练等方式,提高抢险救援能力。
四、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十四)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发布。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主体、范围、内容、时限、流程和工作纪律,落实企业、学校、医院、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及时报告信息的主体责任,加强多渠道多部门信息报告,强化信息互通共享,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十五)开展先期处置。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应急处置权。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提高响应速度。灾害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转移,救早救小救初期。就近启用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组织群众自救互救。根据需要申请上级增援并配合做好救援工作。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融合共建、综合利用。
(十六)统筹做好灾后救助。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灾情统计和灾害救助,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组织协调承保机构开展保险理赔,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协助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卫生防疫、抚恤补偿、心理抚慰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五、强化基层应急管理支撑保障能力
(十九)强化物资保障。市县两级要坚持节约高效原则,综合考虑本地灾害事故特点、人口分布、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规划应急物资储备点布局,在重点区域和高风险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备卫星通信终端、险情监控、救生防护等必要物资装备。对市场保有量充足、保质期短、养护成本高的物资,逐步提高协议储备占比。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必要应急物资。充分发挥各级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健全直达基层的现代应急物流调配体系。按照规定完善社会资源应急征用补偿机制。加强基层应急救援用车保障,为应急救援人员和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二十)加强科技赋能。推动“智慧应急”和基层治理有机融合,按照部省统筹管理、市县推广创新、基层落地应用的要求,推广应用符合基层实际需求的科技手段和信息化系统。强化系统集成,加强数据融合与分析应用,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提供隐患辅助识别、预警预报自动提醒等智能服务。加强“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状态下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在基层推广配备“小、快、轻、智”新型技术装备。
(二十一)推进标准化建设。鼓励地方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村(社区)综合减灾等工作。加快基层应急力量配置、场所设施、物资装备、应急标识等标准化建设,做到力量充足、设施完备、装备齐全、标识一致、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