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代网络技术与多种行业的结合,使产业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为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2015年,“互联网+”进一步打通了文化领域产业链,促进了文化产业的跨界融合与业态升级,深刻改变着文化产业的内在结构和人们的文化消费习惯。但“互联网+”只是一个手段,而非目的,利用这种技术对现有的商业模式进行变革与优化,是文化产业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延伸产业链到延伸价值链
尽管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产业链不断完善,但从总体上看,仍以低技术低附加值的生产方式为主,商业模式较为单一。比如,中国电视传媒产业现在采取的还是单点式经营模式,一般只通过节目内容生产的上下游环节来实现价值增值,在增加成本的同时,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和利用。在这一点上,《中国好声音》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借鉴和参考。它一面演出,一面利用这个平台进行全方位推广。当消费者发现第一次表演效果很好的时候,后面的口碑便快速建立。所以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中国的文化企业要注重优化价值链,实现价值链整合化、宽泛化。具体来说就是上游提供多元化内容,中游制作主体结成跨界同盟,下游播出主体多平台集成联动。对资源进行充分整合,形成立体化运作,有效实现价值增值。
从平台为王到内容为王
但国际上的规律是“内容为王”,这意味着中国互联网的内容产业乏力,内容的疲软导致中国文化产业一直在低水平徘徊。我们要拓展“互联网+文化产业”,就必须实现以内容为王的转型升级。一是内容品牌化的发展模式,通过“有效原创”,克服盗版、复制、模仿生产的弊端,避免内容产品同质化,做出品牌价值。二是大企业驱动模式,文化产业必须依靠大企业,腾讯、百度、阿里巴巴通过不断并购来强化文化产业板块的做法,应该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业态。三是创业推动模式,建立创业发展基地,深挖一批传统文化资源,培养一批专业创作人才,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构建一种全新发展模式。
从裂变式营销到以客户价值为导向
从众筹到重视私募股权投资
和传统项目融资不同,众筹项目的投资方是大众,他们决策投资的主要动机很大程度上是兴趣爱好而不是利益回报。对于小型文化企业来说,众筹是一种有效的募集资金的途径;对于大型文化企业来说,虽然其募集资金的数量对于其发展来说可能不会有实质性的帮助,但通过众筹方式来做营销宣传和市场调研,也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如天娱传媒的《快乐男声》通过与众筹网的合作,20天成功筹资501万元,创中国电影众筹融资金额纪录。这种跨领域合作,是国内商业娱乐与互联网金融的成功跨界联姻,有利于文化品牌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表明娱乐品牌可以尝试多样化的融资模式。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文化产业更需要强化资本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文化产业,能构建更合理的内部治理机制,创造更科学的评估体系。在提供资金保障方面,能够为文化产业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引擎;在推动产业整合方面,可以实现产业整合效应,有力推动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在有效应对竞争方面,优势文化产业应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内进行布局,巩固和扩大在全产业链中的有利地位。(袁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