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二)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市司法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反馈的35条问题逐项梳理,扎实开展“地毯式”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针对每一条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整改措施,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行见效。
(三)强化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市司法局党组共召开5次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强调、做出部署、提出要求。党组书记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各分管领导定期与科室负责同志一起研究细化措施、督促推进整改,带动推动全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把标本兼治、建章立制贯穿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从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上着力,从规范管理和工作流程上入手,立足长远,确保巡察整改出实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传达不到位,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2.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有差距’”的问题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的指示上有差距”的问题
4.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的指示精神不到位,推动本系统国企改革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的指示精神,推动国企改革,加强统筹谋划,提高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和市场化运营能力。二是2023年9月26日,襄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已经协助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原下属企业襄阳天地新建材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了备案登记,襄阳天地新建材有限公司的股东及管理人员,已全部移交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协调督办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6.关于“行政执法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7.关于“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不到位,社区矫正对象多次出现脱管漏管”的问题
8.关于“推动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9.关于“对律师行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帮扶法律服务资源缺乏地区。湖北今天(襄阳)律师事务所与保康后坪镇签订法律服务项目扶贫工作,已提供三年多线上线下法律服务。二是常态化开展律师队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2023年已举办律师行业政治轮训、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对全体律师进行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警示教育。三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职业行业监督。2023年12月23日,市律协对调整后的惩戒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培训。
10.关于“对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监督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南漳县目前有1名公证员和1名辅助人员,辅助人员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该处实习两年后可申请任职公证员,届时该处具备机构执业必备条件便可开始执业。针对汉江公证处一直未执业的情况,我局积极督办,根据2021年对襄州区司法局出具的《关于落实襄州区汉江公证处整改情况的通知》,襄州区司法局对汉江公证处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该机构已于2023年5月重新恢复执业。二是加强公证行业监管。市司法局联合市公证协会每年开展公证机构业务培训、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公证案件质量检查,开展涉外公证专项治理质量自查,同时,常态化开展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培训、自查和检查督导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三是不断提升公证便民服务能力。出台了《襄阳市公证行业十项便民利民措施》,2023年全市10家公证机构累计为民办实事13564件,组织党员办实事593余件,接受群众咨询22693人次。南漳县公证处在被托管期间为方便群众办事,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投资5万多元开设了远程办证系统,实行了“零接触”。
11.关于“仲裁行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襄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仲裁员培训暂行规定》,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仲裁业务培训。二是出台《襄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关于规范仲裁立案和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容缺受理、风险告知做了明文规定,立案时必须向有管辖权风险的立案当事人出具立案风险告知书,减少裁决后当事人又到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风险。按照《襄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仲裁案卷质量评查办法》,每季度开展1次案卷评查,并通报评查结果。按照《襄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案件办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工作人员认真依法依规办案。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市中院负责仲裁司法审查的部门(知识产权庭)和负责执行仲裁裁决的部门(执行局)负责人联系沟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仲裁案件在法院执行立案难、执行周期长的问题。四是关于未经批准擅自聘用2名工作人员问题,已对时任仲裁委秘书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指导各地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政治业务学习情况的专项检查,切实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和法律水平。二是加强执业纪律教育。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培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自身良好社会形象。三是规范档案管理。指导各地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实行一案一卷的业务档案,对文书档案分类定期装订归档。四是明确高新区两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由樊城区司法局管理。两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022年度考核工作已完成,合规人员均已正常执业。
13.关于“对重要事项研究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4.关于“全面从严治警责任压的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警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市强戒所党委和分管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警是本职、不抓从严治警是失职的观念,发挥好班子成员的示范标杆作用。二是针对发生的3次违规违纪事件,分别给予涉事民警党内警告、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置。三是开展为期半年的民警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抓作风实干、警体训练、岗位培训、查摆整改、建章立制,进一步整肃民警队伍纪律作风。四是以支部主题党日等学习形式,围绕落实“三个一”要求,民警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交流发言10人次,不断增强民警党规党纪意识和对法律的敬畏意识。五是增加警务督察频次。印发12期督察通报,11人次民警在考勤考纪、值班履职、执法不规范方面受到扣分处罚。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6人次民警受到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和责令检查,民警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彰显,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
15.关于“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16.关于“市司法局及二级单位2020年度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及二级单位按照中央“过紧日子”的政策,今后将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对年度预算编制压减的统一要求。2020年至2023年年度预算编制已分别在原有年度预算经费基础上压减20%。2023年本级财政拨款比2022年下降了29.34%。
17.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误餐费,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违规报销出差补贴的问题,装财科对原始凭证进行了重新审核,经审核,因为报销事由表述不当造成误解,已对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关于2022年度超标准支付工作人员工作餐问题,今后装财科将力争用更合理的方式保障机关干部的工作餐标准。三是追回自驾车办案的襄阳仲裁委秘书处仲裁员多报销的交通费。下发《仲裁员差旅费报销工作提示》,今后将严格执行自行驾车不报销市内交通费的规定。四是追回超标接待费用,对襄阳仲裁委秘书处全体干部通报了巡察组指出的招待费超标准报销的问题,并传达了招待费报销的政策,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招待费用超标准的问题。
18.关于“违规发放值勤岗位津贴和加班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额追回违规发放的值勤岗位津贴8780元。二是严格民警值勤津贴和节假日加班补贴的审批程序,民警参加警衔晋升等培训不得视为值勤,一律不再发放值勤岗位津贴。发放情况每月定期公示,接受民警监督。
19.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0.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和财经制度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审核。二是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提醒局机关工作人员规范在线支付的方式。三是及时为新招录的公务员办理公务卡。
21.关于“政府采购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22.关于“截留财政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市司法局内控管理领导小组,加强财务管理中的风险防控。二是如有现金业务,及时存入财政往来资金账户,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重复转账后无法原路返还,只能退回现金,又以现金方式报销支出的财务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
23.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24.关于“违反社保征缴管理规定,将社保费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市强戒所不再将社会保险费发放到个人银行帐户。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的缴纳,保障聘用人员用工和管理规范,市强戒所已将聘用人员纳入第三方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由第三方机构统一解决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办理保险、缴纳社保、劳动纠纷处理等问题。
25.关于“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市财政局汇报,争取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政策支持。二是2020年我局法治工作在全省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中排名全省第二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当好服务经济发展的“店小二”--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在襄阳日报上刊登。法治政府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没有因为支出乡村振兴包保村帮扶资金而受到影响。
2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缺失,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27.关于“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今后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教育全体司法行政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反对形式主义,扎扎实实改进文风,坚决摒弃文风不实的问题。深刻吸取这次巡察反馈指出问题整改的教训,教育警醒干部职工用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一流的业务素质严格要求自己,深入查纠整改,绝不再发生类似的问题。
28.关于“轻调查研究,有质量的调研成果少”的问题
29.关于“扶贫帮扶资金未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30.关于“对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到位,出现超期、未经批准违规出国(境)”的问题
31.关于“落实‘一案一教育’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违纪当事人违纪原因的剖析,从思想深处充分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在大会上进行深刻检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周四政治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学习党纪法规和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典型案例,推动纪法知识学习制度化。二是适时组织“一案一教育”等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增强党员干部知纪明法、遵纪守法意识,深化纪法学习效果。三是对于今后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严格按照“一案一教育”要求规范建立“一人一档”,充实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根据“一案一教育”进展情况将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四是对于2023年度受处分的1名党员已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落实。五是严格落实帮带制度,责令4名受处分对象向教育帮带人补齐工作思想汇报,并在受处分影响期内严格执行好帮带工作要求,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规范运行制度规定,长期坚持。以此为戒,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3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党务干部培训会。在培训会上再次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培训,提出更明确的要求,采取月初安排、月中提醒、月末督办的方式,用好全面从严治党系统这一平台作为线上考核的载体,强化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全方位督办,压实各支部的责任。二是利用党员培训、支部主题党日、党小组会广泛组织党员谈心得体会,在交流中拓宽党员的思维,并就发言、体会类材料的撰写加强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的原创能力。对于心得体会材料的撰写,局直属机关党委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切实悟出思想,悟出真知,以理论学习的实际成效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33.关于“落实党内生活不严肃,谈心谈话‘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司法局党组结合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情况,充分认识谈心谈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及时的、经常的谈心谈话活动,交流思想,触及灵魂,团结向上,激发精气神,推动工作发展。二是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班子成员与所在支部的党员代表必谈。结合日常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情况,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纯洁思想,激发奋进力量,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责令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出现抄袭现象的责任人做出检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通过教育使其充分到谈话提醒的深刻意义,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34.关于“专业人才干部缺乏”的问题
35.关于“襄阳仲裁委秘书处对2022年审计的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市司法局党组将继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始终保持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坚持认真履行职责使命,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系统研究和统筹谋划,推动完善和落实党领导法治工作的体制机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担负起推动全面依法治市的使命任务。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与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抓好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扎实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关键岗位和科级干部配备以及干部交流力度,严格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
中共襄阳市司法局党组
2024年3月6日
襄阳市司法局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南街9号;总编辑:蒋志华,责任编辑:刘芷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