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法律法规法律法规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

最新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5]6号

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2005年7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受理与诉讼主体

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至第148条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仲裁管辖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承包合同纠纷,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当事人。

前款所称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的农户,以及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条农户成员为多人的,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

农户代表人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上记载的人;

(二)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

(三)前两项规定的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诉讼的,为农户成员推选的人。

二、家庭承包纠纷案件的处理

第五条承包合同中有关收回、调整承包地的约定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

第六条因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

(二)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属于承包方弃耕、撂荒情形的,对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前款第(二)项所称的第三人,请求受益方补偿其在承包地上的合理投入的,应予支持。

第七条承包合同约定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短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期限,承包方请求延长的,应予支持。

第八条承包方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规定,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或者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发包方请求承包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九条发包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回承包地前,承包方已经以转包、出租等形式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且流转期限尚未届满,因流转价款收取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承包方已经一次性收取了流转价款,发包方请求承包方返还剩余流转期限的流转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流转价款为分期支付,发包方请求第三人按照流转合同的约定支付流转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承包方交回承包地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程序的,不得认定其为自愿交回。

第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流转价款、流转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权的,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在书面公示的合理期限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二)未经书面公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第十二条发包方强迫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承包方请求确认其与第三人签订的流转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发包方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请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第十四条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第十五条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六条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转价款或者向对方支付费用的约定产生纠纷,当事人协商变更无法达成一致,且继续履行又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对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对方当事人请求承包方给予相应补偿的,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发包方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擅自截留、扣缴承包收益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承包方请求返还的,应予支持。

发包方或者其他组织、个人主张抵销的,不予支持。

三、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处理

第十九条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权的,应予支持。但在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已经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承包方均主张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均未依法登记的,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不得作为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除外。

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除法律或者本解释有特殊规定外,按照有关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处理。

四、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五、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本解释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第十六条的纠纷案件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必要时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第二十七条本解释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受理的第一审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施行前已经生效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THE END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调解 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仲裁庭的组成 第四节 开庭和https://bldj.bijie.gov.cn/jgsz1/xzjd/jpx_5790630/zfxxgk_5790609/fdzdgknr_5790612/zjdsysh/202206/t20220601_74584735.html
2.关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类案裁判规则(八)本案城某村村委与宋某财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未约定案涉土地不得转让,且被告宋某财依法亨有案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士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被告宋某财有权向王某明转让案涉土地的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8746524784854646&wfr=spider&for=pc
3.土地承包法全文,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华律网土地承包法专题为您提供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合同法律知识以及免费全国各地相关在线法律咨询以及律师. 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 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主要调整的是在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可以说是我国专门针对土地承包制定的司法解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看看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https://mip.66law.cn/topic2010/a1687/
4.农村土地承包法2022全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土地流转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以下为2022年最新版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http://www.yunhelaw.com/case/4128
5.农村土地承包法虽鼓励土地流转,但遇村委会胁迫,农民两步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https://www.jingpenglvshi.com/claim/349.html
6.期(2024年第20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内容和相第三十八期《律师来说法》普法栏目由广西东中律师事务所刘彦律师来为大家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内容及相关案例。 普及法律知识 弘扬法治精神 增强法治意识 梧州市司法局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广西东中律师事务所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467709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政策土地承包期内主要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政策,在土地承包期内主要坚持“增不舔死不减”的原则,同时根据各村人口变化的实际,对村里承包地可以进行小的调整。但是政策同时又规定,这种小调整必须取得三分之二村民的同意才能进行。由于家庭人口变化以及对土地投入不同等多种原因,这种小调整很难进行。而在大多数的农村,这https://www.jingyunlvshi.com/land/Homestead_646.html
8.专打农村土地纠纷官司的律师,农村土地纠纷法律咨询:今日在线拆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专打农村土地纠纷官司的律师有那几个? http://www.tjsheng.com/news/6694.html
9.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110网律师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这是对村民民主议定程序的强制性规定,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335362.html
10.乡村振兴,律师先行2011年,律师事业颇有成绩的他,选择了回到老家,带领家乡人脱贫致富。他创办了燕儿谷生态观光农业有限公司,在普通的山水间硬生生的种出了一个花海,造就了一片景区,带动当地数百人就业,让燕窝垸村摘掉了贫困村的帽子。2016年9月,汪洋副总理到燕儿谷调研扶贫工作时,他又向副总理建言献策,建议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延长https://www.beijinglawyers.org.cn/cgi/RnewsActiondetail.do?rid=1525347187094
11.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38、39条分别对农村土地经营权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两块地”的流转和入市作出原则性规定。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而言,《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已明确规定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具有登记能力,以物权的公示公信效力保护中长期的土地流转关系,为农业生产适度规模化、农地https://www.boss-young.com/newsDetail?id=d7179e71-c166-4769-82e3-08dcc5b20175
12.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却被另外一家占用说地是他们的,请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311660 人·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法律分析**: 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后,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可直接进行磋商谈判,自行解决争议。对于因土地承包经营产生的纠纷,双方当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0369022.html
13.最高法判例: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证之间的关系(二)二审法院认为李淑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反映其女儿刘群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发包方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古佛村12组(以下简称古佛村12组)收回的争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所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土地权属争议,长寿区政府不具有行政裁决的职责属于适用法律错误。https://www.cqcb.com/county/changshouqu/changshouquxinwen/2020-03-20/2272476_pc.html
14.党风政风·连麦律师在同等条件下,本村村民享有土地经营流转今天《党风政风热线》节目“连麦律师”版块,一位网友咨询:农村集体林地发包给本村以外的人,承包合同上约定“合同到期后,原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在发包给本村以外人的合同到期后,本村村民是否可以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主张自己有土地经营流转的优先权利? https://zmt-m.hljtv.com/news_details.html?id=709483
15.学院荣获全国农业律师大赛一等奖大赛题目和案例涵盖《农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多部农业法律法规中的知识。受疫情影响,大赛以线上方式进行,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轮。 11月底,我院在收到赛事组委会邀请后,仔细研究赛事安排,精心组织队员选拔,在法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公开招募参赛队员。http://law.swu.edu.cn/info/1003/3530.htm
16.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一)第一编律师办理土地权属登记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8条 主要法律依据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8.3 《土地登记规则》。8.4 《土地登记办法》。8.5 《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8.6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0/0923/18/7293128_9372375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