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都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1.这意味着,无论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离职时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结算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要求支付工资:
(1)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3.在申请仲裁时,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1.对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他们在离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从入职起一个月起至离职的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过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在试用期内离职,公司原则上不能扣除劳动者工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试用期内的工资应在离职当天当面结清,或者在公司的常规发薪之日发放。
2.应付工资的计算是工资结算工作的核心,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项目计算对每个职工的应付工资额。
4.因此,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劳动者,其工资应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和约定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并在离职时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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