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初中学生成长发展的规律,聚焦“五个强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学习生活方式,全方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学生作业的源头管理,形成布置作业的规范要求。(主管部门:教导处)
二是强化学生睡眠的综合管理,帮助学生养成健康的睡眠习惯。(主管部门:年级部)
三是强化学生手机的进校园管理,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主管部门:安保处)
四是强化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程序管理,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主管部门:团总支)
五是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的过程管理,提高学生体育和健康素养。(主管部门:体育组)
三、国家、省市县对本工作的具体要求文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
5.《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
6.《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7号)
7.《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21)6号)
8.《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督导督查工作的通知》(通教督委办〔2021〕7号)
9.《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通教基〔2021〕22号)
10.《海安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曲中附中落实“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陆文全
副组长:肖亚东王春和荀峰谢晓燕
成员:章建华龚文亮鲁萍夏志东谢存才马圣祥周慧
(二)培训要求
1.组织全校教师学习国家、省市县对本工作的10个具体要求文件;
2.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收集本校教师对“五项工作”的建议;
3.学习本校落实“五项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
五、具体要求
(一)强化作业管理(主管部门:教导处)
4.对家长的要求: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家长要经常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家长不得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不得随意增加孩子的学业负担。
(二)强化睡眠管理(主管部门:年级部)
(三)强化手机管理(主管部门:安保处)
1.对班主任的要求: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安保处统一保管,严禁带入课堂,放学时将手机归还学生。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明确要求,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对政教处的要求: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一禁了之”等简单粗暴管理行为。要加强对电子学习设备的管理,规范教学过程中对电子设备的使用。
4.曲中附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管理制度
(1)坚决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
(2)学生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的,需由监护人提前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得到允许后填写专用申请表(附后),经学校安保处批准后可带入校园,但绝对禁止带入课堂。
(4)教师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家长。
(5)安保处将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有权收缴手机统一保管并通报批评,责令该学生反思。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和教育。
(6)教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学生出现不给予配合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态度恶劣的还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7)学校艺术节、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需要拍照的由班主任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拍照。
(8)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5.统一制作班级警示牌
6.发放严禁学生手机进入校园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升,我国智能手机的使用已达到比较高的普及程度。智能手机和便捷的网络在给我们生活带来改变和便捷的同时,丰富的娱乐、社交、获取信息功能越来越受到青少年学生的青睐。生活中机不离手、沉迷“吃鸡”等网络游戏和“抖音”等短视频软件的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将手机带入校园后,出现了上课发信息聊天、彻夜打游戏、相互攀比、考试作弊、写作业照抄答案等问题,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尤其是视力健康,助长了不良风气的形成,影响了学风、班风和校风。
(1)自觉落实学校管理要求,主动引领新风尚,不携带手机进校园。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涉黄、涉爆、煽动民族仇恨等内容的网站和信息,自觉抵制社交、直播等软件的不良诱惑,不制作、发布不良信息。
(3)自觉抵制利用手机照抄作业答案、考试作弊等行为。自觉抵制沉迷网络游戏、电子小说、网络社交等行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者服务、社团等有益身心的活动,按照正确的方法做好眼睛保健操,提升体质体能,保护视力。
(4)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耐心细致给学生讲解过度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危害和正确使用的方法,引导督促子女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
(5)为学生定制合理的学习和休息、社交等计划,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特别要安排好孩子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丰富孩子的学习成长经历。
(6)承担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游戏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提高自身网络素养,学习沉迷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引导孩子绿色上网,当好学生的榜样。
(7)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工作,经常与老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进行沟通联系,凝聚育人合力。
(9)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需要按照《曲中附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管理制度》提前申请,获得批准后填写《手机进校申请书》,并按规定进校后主动上交手机,接受统一保管。
7.学生手机进入校园统一保管制度
(1)学生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的,需由监护人提前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得到允许后填写专用申请表,经学校安保处批准后可带入校园,但绝对禁止带入课堂。
(2)班主任凭家长申请表将手机送安保处统一保管,手机保管责任人为:卢荣进。
(3)手机在被学校保管期间因电池自燃等不可抗力而造成手机损坏,学校保管人没有赔偿责任。
8.关于禁止教师使用手机布置作业的管理规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作如下规定:
(1)禁止教师用手机布置作业,老师要将作业写在班级黑板上;
(2)禁止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提交作业;
(3)禁止老师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禁止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禁止通过打卡提交文化学科作业,禁止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4)“禁止要求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将纳入教师考核内容。
(四)强化课外读物管理(主管部门:团总支)
1.对团总支的要求:要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要按照《管理办法》组织语文组老师成立审核小组严格审核,并报市教体局备案。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要坚持“凡进必审”“凡荐必审”,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5.曲中附中学生课外读物审查小组和成员名单
A.班级图书角审查组
组长:周慧副组长:周卫红
成员:薛俊斌夏小梅王小梅
(1)七年级班级图书角审查小组
组长:薛俊斌
成员:金爱琴倪晓俊王小春顾建王进毛新华
(2)八年级班级图书角审查小组
组长:夏小梅
成员:徐卫红徐林程广文张永红唐爱玲曹江邹国娟
(3)九年级班级图书角审查小组
组长:王小梅
成员:钱海燕唐晓莉刘顺华龚文亮唐晓燕充永红孙贵
B.图书馆图书审查组
组长:周慧副组长:钟梅
成员:奚素兰王月平
(1)第1审查小组
组长:钟梅
成员:丁善斌周琰缪翠萍
(2)第2审查小组
组长:奚素兰
成员:李靖李顺宏
(3)第3审查小组
组长:王月平
成员:刘凤兰马金全
6.曲中附中学生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和适宜性审核表(见附件)
7.曲中附中学生课外读物审查流程和职责
A.班级图书角·学生课外读物审查流程和职责
审核人审查班级图书角所有图书→填写《班级图书角》学生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和适宜性审核表→班主任审核→学校图书管理员审核;
(1)审核人(本班语文老师)职责:按照“12条负面清单”审查班级图书角所有图书;
(2)班主任职责:检查审查目录,确保每一本都被审查到,以后新增图书必须先审查备案,然后方可进入班级图书角供学生阅读。
(3)学校图书管理员职责:班级审查完毕后,学校图书管理员必须抽查,至少1%,确保图书审查工作全覆盖。
B.学校图书馆·学生课外读物审查流程和职责
学校图书管理员导出图书清单→人员分组,设立组长→按照清单和人数分配任务→审核人按照“12条负面清单”审查清单上所有图书→填写《学校图书馆》学生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和适宜性审核表→审核组组长审核→学校图书管理员审核;
(1)审核人职责:按照“12条负面清单”审查清单上所有图书;
(2)审核组组长职责:检查审查目录,确保每一本都被审查到。
(3)学校图书管理员职责:每一组审查完毕后,学校图书管理员必须抽查,至少1%,确保图书审查工作全覆盖。
8.学生课外读物审查的制度保障
(1)严格按照教育部“12条负面清单”审查学校所有图书。
(2)以后新增图书必须先审查备案,然后方可进入班级图书角和学校图书馆供学生阅读。
(3)责任人为学校图书馆管理员。
(4)学生课外读物审查档案资料的保管:学校图书馆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审查档案。
9.关于禁止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管理规定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21〕2号)要求,经学校研究作如下规定:
(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由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每学年推荐一次。各班级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各班级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3)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确保不违反“十二条负面清单”;
(五)强化体质健康管理(主管部门:体育组)
2.对体育组的要求:要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每节课间鼓励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或放松。推进体育家庭作业,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充分利用学生体质监测中心建设,积极探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新思路。要统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3.对家长的要求:充分调动家庭、学生积极性,通过健康知识教育、合理膳食营养、科学运动、心理疏导等干预方式,降低我校学生肥胖率,全面提高我校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
六、监督机制
1.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建立家长和社会监督机制,接受广大关心教育的社会人士的监督。
家长监督职能主要由各班和学校的家长委员会承担。社会监督职能由关心教育的热心社会人士或人大代表组成。校长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门会议,邀请家长委员会成员和人大代表、热心社会群众参加,介绍学校落实“五项管理”的各项措施和成效。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家长们的监督。
2.主动邀请分管督导到校指导工作,介绍学校落实“五项管理”的各项措施和成效。听取督导的意见,接受督导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