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春(1),齐师伐我(2)。公将战(3)。曹刿请见(4)。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5)”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6)”公曰:“衣食所安(7),弗敢专也(8),必以分人(9)。”对曰:“小惠未徧(10),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11)。”对曰:“小信未孚(12),神弗福也(13)。”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14)。”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15)。公将鼓之(16),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齐师败绩。公将驰之(17)。刿曰:“未可。”下视其辙(18),登轼而望之(19),曰:“可矣。”遂逐齐师。
既克,公问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20),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选自《十三经注疏》本《左传》
鲁庄公十年的春天,齐国的军队攻打鲁国,鲁庄公准备迎战。曹刿请求进见,他的同乡对他说:“大官们自会谋划这件事的,你又何必参与其间呢”曹刿说:“大官们目光短浅,不能深谋远虑。”于是入宫进见鲁庄公。曹刿问鲁庄公:“您凭什么条件同齐国打仗”庄公说:“衣食这类用来养生的东西,我不敢独自亨用,一定把它分给别人。”曹刿回答说:“这是小恩小惠,不能遍及百姓,百姓是不会跟从您的。”庄公说:“祭祀用的牛羊、玉帛之类,我不敢虚报,一定对神诚实。”曹刿回答说:“这是小信用,还不能使神信任您,神是不会保佑您的。”庄公说:“对于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我虽不能一一明察,一定诚心诚意来处理。”曹刿回答说:“这是忠于职守的一种表现,可以凭这个条件打一仗。作战时请让我跟从您去。”鲁庄公和曹刿同乘一辆战车,在长勺和齐军作战。一开始,鲁庄公就要击鼓进军。曹刿说:“还不行。”齐军击鼓三次后,曹刿说:“可以击鼓进军了。”齐军被打得大败。鲁庄公就要下令驱车追击齐军,曹刿说:“还不行。”曹刿下车看了看地上齐军战车辗过的痕迹,又登上车前的横木远望齐军撤退的情况,说:“可以追击了。”于是追击齐军。
战胜以后,鲁庄公问取胜的原因。曹刿回答说:“打仗是靠勇气的,第一次击崐鼓,能够振作士兵的勇气,第二次击鼓,士兵的勇气就减弱了,第三次击鼓后士兵的勇气就消耗完了。他们的勇气已经完了,我们的勇气正旺盛,所以战胜了他们。但大国难以捉摸,恐怕有埋伏,我看到他们战车的车轮痕迹很乱,望见他们的军旗也已经倒下了,所以下令追击他们。”
(1)十年:鲁庄公十年(公元前684年)。
(2)齐师:齐国的军队。齐,在今山东省中部。我,指鲁国。鲁,在今山东西南部。《左传》传为鲁国史官而作,故称鲁国为“我”。
(3)公:鲁庄公。
(4)曹刿(guì贵):鲁国人。
(5)肉食者:吃肉的人,指居高位,得厚禄的人。间(jiàn件):参与。
(6)何以战:即“以何战”,凭什么作战。
(7)衣食所安:衣食这类养生的东西。
(8)专:独自亨有。
(9)人:这里指一些臣子。
(10)徧:同“遍”,遍及,普遍。
(11)牺牲玉帛:古代祭祀用的祭品。牺牲,指猪、牛、羊等。玉帛,玉石、丝织品。加:虚夸,这里是说以少报多。
(12)孚(fú浮):诚信感人。
(13)福:作动词,赐福,保佑。
(14)狱:诉讼案件。
(15)长勺:鲁国地名,在今山东曲阜县北。
(16)鼓:作动词,击鼓进军。(17)驰:驱车(追赶)。
(18)辙(zhé哲):车轮滚过地面留下的痕迹。
(19)轼:古代车厢前边的横木,供乘车人扶手用。
(20)盈:充沛,旺盛。
文学赏析
第一段:从开头至“战则请从”
写战前的政治准备——取信于民。
第二层记述曹刿要庄公作好战前的政治准备,这是第一段的重点。曹刿谒见鲁庄公,劈头就问“何以战”,抓住了作好战前政治准备这一决定胜败的关键问题。鲁庄公在曹刿的一再启发下,依次提出了贵族支持、鬼神保佑和察狱以情三个条件,曹刿否定了前两条,肯定了后一条。在曹刿看来,战争的胜负既不取决于贵族的支持,也不取决于神明的保佑,而是决定于“取信于民”。他认为察狱以情是“忠之属也”,“忠”是尽职于民,于是肯定“可以一战”。曹刿重视民心得失与战争胜负关系的思想,确实比“肉食者”高明。但和今天依靠人民的力量进行人民战争的思想是有本质区别的。[6]
面对齐国的进犯,曹刿是主动请求晋见庄公的,作者记了他与“乡人”的一番对话。乡人善意地劝说他不要去参与“肉食者”的事,曹刿却坦直地回答:“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肉食者”是相对于“藿食者”而言的,显然,这是以饭食精粗对执政贵族和平民所作的简单划分。与乡人所表现出来的对“肉食者”和国事的冷漠态度相反,曹刿表示出对“肉食者”的不信任并积极要求参与国家的决策。“肉食者鄙”已为乾时之战所证明,那一次“公丧戎路,传乘而归。秦子、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是以皆止”。[7]如今齐军压境,不能再让国家败在他们手中。接下去,曹刿与鲁庄公围绕“何以战”的论题进行了严肃的对话。鲁庄公心无成算,对曹刿郑重的询问作不出爽快切要的回答。他先提出“衣食”的分配,“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又说到神灵的祭祀,“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前者不是普遍施予民众的实惠,无关战事全局;后者是例行的宗教性礼节,并非对民众的真诚许诺,因此二者都为曹刿所否定。唯有最后在庄公提出治理讼狱“必以情”的一点,曹刿认为“忠之属也”还算是尽心务实的一项,认定“可以一战”,并随即提出直接参战的要求。[8]
第二段:从“公与之乘”至“遂逐齐师”
写曹刿指挥鲁军战胜齐军的经过。
曹刿“取信于民”的见解,得到了庄公的赞同,“公与之乘”,说明了庄公对曹刿的信任与器重。文中先交代了利于鲁国反攻的阵地,长勺在鲁国境内,对鲁国来说,地形地物熟悉,便于得到人力支援和物资供给,在士气上也利于鲁国向有利方面转化。接着是对这次战役经过的具体记叙,重点写了“击鼓”和“逐师”两件事。写曹刿指挥鲁军在“齐人三鼓”之后才开始反攻,写曹刿在观察了齐军败逃的情况之后才决定追击,都记叙得非常简略。这样写,一则符合实情(酣战中鲁庄公无暇问及,曹刿了不可能多发议论),一则此中道理正是曹刿论战的中心,留待后文集中阐述,更见突出。“公将鼓之”、“公将驰之”,说明了鲁庄公急躁冒进;曹刿的两个“未可”、两个“可矣”,表现了曹刿胸有成竹,沉着思断,善于捕捉于反攻和追击的时机。[6]
写两军交战的实况。这一部分作者笔墨不多,但是鲁军如何进攻、追击,齐军如何败绩、溃逃的情形历历在目。曹刿适时选择出击、追击的时机,他采取了后发制敌、以智取胜的战术。当齐军未动鲁庄公急于抢先攻击时,曹刿制止道:“未可。”直至齐军三鼓之后,军士勇气衰竭,他才表示:“可矣。”鲁军一鼓作气挫败了齐军。在追击的问题上,曹刿确察虚实而后动,制止了庄公的鲁莽,待下车察看齐军车辙的轨迹、登轼瞭望齐军麾帜旌旗之后,才果断地表示:“可矣。”此战鲁军大获全胜。[8]
第三段:从“既克”至结尾
“既克”二字,意味着战役的高潮已经过去,气氛顿时缓和下来,该是莫名其妙的鲁庄公问一个究竟的时候了。曹刿的回答可分为两方面。一是论述了利于开始反攻的时机——彼竭我盈之时:鲁军按兵不动,养精蓄锐。齐军第一次击鼓进军,士气正旺;第二次击鼓,士气开始低落;第三次击鼓,士气已经完全衰竭。在此关键时刻,曹刿采取“敌疲我打”的方针,终于化劣势为优势。二是论述了追击开始的时机——辙乱旗靡之时:鲁军虽然取得了反攻的初步胜利,但曹刿并未轻敌,“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反映了曹刿随时没有忘记自己是以小敌大,以弱敌强。兵不厌诈,不可不提高警惕。曹刿亲自察看敌情,发现敌军“辙乱”、“旗靡”,确认了齐军是狼狈逃窜,溃不成军,才乘胜追击,终于取得了战役的胜利。[6]
用补叙笔法写战役之后由曹刿论证战术的选择和克敌制胜的原因。这部分实际是全文的重点,它展示了曹刿作战指挥智勇双全的特点。“夫战,勇气也。”在此,曹刿所说“勇气”,是战时士气的集中表现,是军士临战时的激情和果敢拼杀的昂扬斗志。齐军三鼓,鲁军并不应鼓而动,齐军激发起来的勇气没有得到相对的呼应,反而很快由亢奋转为衰惫。曹刿抓住了这种士气和心理变化的有利时机号令鲁军,一举得胜。此外警惕“大国难测”,不忘实地侦察,确证齐军是败溃而非诈退,也是扩大战果、稳操胜券的重要原因。这段文字是从道理上对第二段战事实况的分析和论述。[8]
从文学角度看,这又是一篇记述战争的佳作。作者取材精到,构思落笔立意高远,既于叙事中撮取历史经验,又于行文中生动刻画人物形象。曹刿是作者着意刻画的主要人物。他具有卓越的军事智谋和指挥才能,能在瞬息万变的战争中沉着、冷静、果断地号令军队,曹刿就是长勺胜战的权威和统帅。作者对他的称美赞扬,含蓄于精心的描写之中。文中多记曹刿简短、果敢的言行:“请见”、“问战”、“请从”、于战斗中两置可否……这一系列活动表现出一名出身下层而深谋远虑的谋士的精明干练。作者巧妙地运用了比照、映衬的修辞技法。以曹刿与“乡人”的对比突出曹刿抗敌御侮的责任感和护卫宗国的政治热忱。从曹刿与鲁庄公的对比中,以庄公的驽钝、浮躁反衬曹刿的机敏、持重。如果说,作者有意无意使鲁庄公出丑,证明了“肉食者鄙”的断言,那么也正是借此才使曹刿的聪明才智得到更理想的表现。[8]
毛泽东这段精辟而深入的分析,是人们研究本篇作品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它把古人某些片断的感性认识和军事实践经验,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上升为系统的军事理论,为人们树立了批判继承、古为今用的范例。[6]
左丘明(前502年—前422年),姓左,名丘明(一说复姓左丘,名明,也有说姓丘,名明),春秋末期鲁国人,历史学家。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东衡鱼村(春秋时鲁国都君庄)人。左丘明博览天文、地理、文学、历史等大量古籍,学识渊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