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适应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加强和改进宏观审慎管理的需要,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开始探索转型,职责逐渐侧重于服务组织治理。本文将从内部审计的治理内涵入手,分析内部审计在人民银行治理中的作用,并提出内审转型背景下完善内部审计服务人民银行治理的思考与建议。
一、内部审计与人民银行治理结构的关系
(一)内部审计的治理内涵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2001年对内部审计的最新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2002年4月,IIA又在提交给美国国会的《改善公司治理的建议》别指出,健全的治理结构应建立在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四个“基本主体”的协同之上。可见,在内部审计实践的发展中,发挥内部审计在组织治理中的功能,是组织治理、管理和审计实践发展的共同选择。
(二)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组织构架
(三)内部审计与人民银行治理结构的关系
内部审计在人民银行的治理结构中主要存在着四种关系。一是从属关系,内控监督机制是人民银行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而内部审计又是内控监督机制的重要构成部分,所以内部审计也属于治理结构的组成要素。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人民银行的治理结构中之所以要安排内部审计制度,是因为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评价等功能,能够通过其作用来提高治理效率,也就形成了一种服务的关系,内部审计为央行治理发挥作用服务,央行治理是被服务的对象。三是相互作用的关系,内部审计对治理结构的运行机制进行确认、再控制,能够发现治理结构中的运行风险和控制缺陷,并对其进行反馈和督促修正,从而起到优化治理结构的作用;在组织需要提高治理效率的时候,又会对治理结构进行调整以满足治理的需求,同时内部审计也会为适应新的治理结构而改进审计理念和工作方式,因此内部审计和治理结构是相互作用的。四是伙伴关系,治理结构通过一系列的设置和机制来提高人民银行的履职效率,内部审计来评价和监督这些设置和机制的绩效,影响决策层的治理安排,也是在促进履职效率的提高,两者都在为实现组织目标工作,体现了伙伴的关系。
二、内部审计在人民银行治理中的作用
(一)服务人民银行的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人民银行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在人民银行治理结构中具有双重作用。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系统的一部分,它能确保执行者按照决策层的要求行事、有效解释和报告自己行为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又是控制的确认者,监督、评价和改善本单位内部控制现状。目前,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对内部控制构成要素的测试与分析,促进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建立充分、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以此确保内部控制高效运行。
(二)服务人民银行的风险管理
(三)服务人民银行的绩效管理
三、提升内部审计在人民银行组织治理中作用的思考
(一)优化组织治理框架,提升内部审计服务效率
(二)健全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促进央行治理有效运行
(三)优化内部审计工作方式,为治理决策层实现增值服务
所谓治理决策层,是指在治理活动中起推动和决策作用这一层面的人员。在人民银行这一层面的人员是各级行的行领导,通过优化内部审计工作方式,为行领导提高履职工作效率而服务,也可以间接起到提高组织治理效率的作用。
参考文献
[2]李惠群,程振华.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的审计监督经验及启示[J].国际金融,2011(3).
我行新一届董事会上任伊始,就着手制定公司《五年发展纲要》,描绘未来发展的“线路图”,借此统一思想认识,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履行职能提供决策导向。新一届董事会认真回顾了本行十年发展历程,研究分析了国际国内金融发展趋势,设立由独立董事牵头的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国民生银行五年发展纲要》,确定了战略转型阶段的总体目标及其实施策略。在《中国民生银行五年发展纲要》中,把优化公司治理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明确指出“尽管目前民生银行公司治理在国内处于相对领先水平,但要想跻身国际合格竞争者行列,实现成功转型,民生银行提升公司治理显得非常必要”,未来要进一步明晰“三会一层”的职责边界,要强化董事会在银行发展和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努力打造高效董事会,并通过做实做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提高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水平,真正实现董事会在银行经营发展中的决策权和监督权,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
为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我们重新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完善了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界定,明确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审批管理程序、关联交易的审计、报告及其披露、法律责任等管理操作规程,使关联交易管理工作透明化、公开化。
为强化董事自律约束,促进董事勤勉尽责,提高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水平,我行在业内率先制定了《中国民生银行董事履职尽责自律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全体董事的义务,规定了基本职责、尽职要求、不当行为及失职问责,并增加了对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与通报等内容。
为强化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我们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重新修订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设定关键绩效指标和领导力评价指标,明晰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的工作程序,保障了高管人员尽职考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
问题:存款质量较差,管理制度薄弱
仁怀蒙银村镇银行由内蒙古银行于2011年发起设立,吸收贵州省1家企业法人及8个自然人为股东,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存款稳定性较差。仁怀蒙银村镇银行存款的质量和增长速度跟不上业务扩张的需求,存在风险隐患。首先,从存款期限看,仁怀蒙银村镇银行的存款以活期为主,活期存款所占比重约为75%,说明存款的稳定性较差。其次,还存在年底冲刺、年初撤资的现象,也对资金的稳定性造成不良影响。另外,在存贷比指标上,2012年末存贷比高达133.21%,比去年增加了77.27个百分点,远超过监管标准。
人才建设需要加强。一是由于规模制约与开业初期的经营压力,不能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难以招聘到及留住高素质的人才。2011年成立初期,该村镇银行有员工34人,至2012年末有8人辞职,流失率达23.5%。
内部管理制度有待健全。一是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加强。该行虽已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但董事会未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风险管理职责履行难以到位。二是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仁怀蒙银村镇银行积极健全制度,但截至目前其专项审计制度、关联授信制度和高管评价制度等尚未建立,在科学合理评价高管履职、强化专项审计的执行力和关联交易监督机制等方面都有所欠缺。
针对性地加大扶持力度。当地政府应加大对村镇银行的宣传,向社会强调对其的政策支持,提升其在群众中的信任度;给予优惠的税收政策,减免一定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将目前由政府组织实施、农信社或邮储银行承办的一些政策性贷款等交给村镇银行办理。政府及事业单位也要积极与村镇银行联手,针对特定客户群体推出金融创新产品,如农业局、残联、妇联、团委等单位应积极与村镇银行合作,推出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农村残疾人贷款、农村巾帼创业贷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等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实行有别于其他银行机构的差异化监管,适当提高容忍度,监管和发展要做到“不矛盾、互促进”。人民银行应给予村镇银行一定数额的低息或无息支农再贷款的政策支持,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
1邮储银行小额信贷风险监督检查机制中的不足
1.1内部监管部门的权威性以及独立性不够
邮储银行还不具备完善的审计系统,很难达到内部审计在公司中所应有的重要地位,银行内部审计不能行使有效权力,其他部门也不能提供支持与配合。邮储银行分支机构将内部监管部门划给直属行长,内部监督的工作人员也是由直属行长决定,这阻碍了审计活动的顺利开展,削弱了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作用和功能。
1.2内部监管体系不够健全
邮储银行缺乏整体改革的持续性与针对性;缺少科学的量化方法和模型;缺少程序评价与检查的合理统一;此外,在银行层次结构方面,缺少对各支行、分行的综合评价,因此,内部控制缺少一定的微观基础。并且,银行的内部监督政策实施范围较窄、履职滞后,不能有效监查银行的运营过程,使得出现的问题难以及时得到解决。
1.3内部监督力量不够
总体说来,邮储银行缺乏专业的内部监督人才,在审计人员中,真正掌握信息技术的人更少,内部监管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还达不到较高要求,并且银行的审计方法和理念都比较落后。邮储银行内部教育机制以及培训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
2完善邮储银行小额信贷风险监督检查机制
2.1加强对内部控制进行综合评价
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评价是解决银行内部控制系统脆弱性的操作基础以及技术基础。因此,邮储银行需要加强内控体系的建设程度,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建设情况以及内部控制手段的执行力度,并加以评估。从而保证内部控制得以有效开展,使得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处理内部控制系统中所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此外,邮储银行太原分行需要加大对基层分支机构的评价力度,加大重要岗位以及重要业务的检查力度,深度挖掘、拓宽检查范围、增大检查频率,从而及时发现并控制风险点。
2.2保持监控部门的独立权威性
邮储银行需要保持监控部门的独立权威性以确保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有效运行。邮储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部门,应该与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和监管部门分离开来。邮储银行应该建立独立运作、隶属总行直接领导的内部审核体系,采取垂直管理手段对全行审计监督部门加以管理。同时,根据经济区域建立监控机构,并且由总行监事会以及内部监督部门派驻工作人员。此外,邮储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加强自身建设,保持高度的权威性以及足够的独立性,加强对各类问题的检查工作以及整改工作。严厉打击违反风险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的行为,把其对邮储银行的内部控制以及实施效果的评价结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定期汇报。此外,邮储银行监管部门还应该量化监控指标,为评判监控对象提供理论依据,通过科学的奖惩机制来引导员工,从而为银行争取利益。
2.3完善银行内部的审计制度
邮储银行所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就是对银行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银行经营效率进行综合评价。一方面,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种方法,通过采取内控活动的检查、监督以及评价方法,为日常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从而使得内部控制系统得以完善;另一方面,内部审计过程是太原分行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程序,只有完善内部审计机制,才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工作取得有利结果。所以说,需要加强邮储银行内部的审计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机制。
2.4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人才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资源。国内商业银行在实现内部控制效果时,需要加大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合理设置人员结构,开发人才资源,同时需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综合素质以及对产品信息的熟悉程度,使其具备较高道德水平、较强理论知识、较精的业务能力,从而成为银行企业内部控制监督评价系统的核心力量。此外,加强企业的人力资源建设,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以及薪酬体系,努力建设优秀队伍人才,科学管理审计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福利待遇以及升迁过程。充分发挥银行的内部监督职能,落实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提高银行的运营水平。
关键词:放款环节防范公司信贷风险
0引言
商业银行的公司信贷流程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分为业务受理、调查评价、贷前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五大阶段。另一种是将业务受理、调查评价、贷前审查统称为贷前,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大阶段。两者的概念和含义基本是一致的。各个阶段面临的风险类型是有区别的,贷前环节由于主要是通过对企业、行业、市场等分析而决定是否给予授信或给予怎样的授信,面临的主要是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而贷中环节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相应的操作使企业达到符合取得实际授信的条件,符合相应的授信规定,因而面临的主要是操作风险。贷后管理环节主要是对已授信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行业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进行分析,达到及时规避授信风险的目的。因此贷款发放环节是信贷操作风险主要集中的环节,也是防范公司信贷操作风险的主要环节。
目前商业银行对放款环节越来越重视,并建立了专门负责放款环节的职能部门,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专门设立了放款中心,负责防范在公司信贷操作过程中的操作风险。
1建立放款中心的意义
放款中心的建立主要目的就是防范公司信贷业务中存在的操作风险,作为一个专职防范操作风险的部门,它能够更专业更有效的发现并排除潜在的操作风险,保障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
1.1有效地控制操作风险。该部门作为源头上控制风险的重要举措,可以堵截和避免担保等授信条件不落实、手续不规范、资料不全或不规范即放款的授信行为,有效防范了由此产生的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并可以随时监察现行使用的各式资料文本、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修改业务操作规章制度,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公司授信业务的操作风险。
1.2充分实现审贷分离。放款中心的成立,是推进授信业务调查、审查、审批、放款“四分离”,实现贷审的充分分离,从而达到有效的相互制约效果。而审贷的分离能够更有效的进行权责的分离,更有利于责任的认定和划分。
1.3有利于落实贷前审批条件。审核信贷资料签署的有效性,审核支行自行审批的授信审批权限是否适当,确认总行及支行审批意见中的有关贷前要求是否落实,当所有贷前先决条件完全符合后,放款中心才发放贷款。由于此类工作有方框中心这一非审批单位负责监督,更突出制约效果,有利于贷前审批条件的落实。
1.5可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贷款原始档案由中心统一管理,规范操作,对档案资料定期检查,及时更新,专人专库保管便于随时查阅,这些措施都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及准确性。
1.6放款中心的尽职履职能够减少银行不必要的授信损失。在授信业务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变化往往不能够准确预期,但是只要放款过程中相应的担保手续、资料等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可能并不会给银行造成实际损失。可见放款操作对公司信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放款中心防范的主要操作风险
放款中心作为防范公司信贷操作风险的重要部门主要从落实必要的担保授信条件,使用适合、正确的法律文本,保管重要的文件档案及防范内外部欺诈等方面出发,防范信贷操作风险。
2.1.1保证人不具备主体资格,导致担保无效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等不得作为保证人;另外,我国《公司法》第六十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在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过程中,保证人的选择方面还是比较谨慎的,大多数情况下能确保保证担保的合法有效,但是仍有不少贷款的保证人是政府部门、医院、企业的分支机构,该类担保一旦被认定无效就可能会造成担保债权失去三分之二或一半的清偿保证。
2.1.2重复抵押致使抵押形同虚设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在办理抵押过程中允许对房地产等固定资产进行重复抵押。实践中,由于抵押前不对抵押物现有抵押情况进行调查,而实际该抵押物已抵押给多方致使抵押权利得不到真正落实。2.1.3担保资料无效或不完善致使担保无效新的《公司法》出台后,公司章程的效力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担保过程中由于担保的范围、担保的内容或担保事项未按照公司要求经有效的审批机构审批而造成担保无效。如:出具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提供的担保是否在企业允许的范围内等等。
2.1.4对抵押物状况审查不到位造成脱保在实际放款前未对抵质押物状况进行核实,而抵押物已出现查封、冻结等状况,致使在之后发生的借贷行为失去有效担保,而造成脱保。
2.1.5对重组授信或借新还旧授信过程中担保条件的落实对重组授信或借新还旧授信是否符合担保的条件,保证人前后是否一致等情况进行审核。
2.2防范由于合同文本错误出现的风险
2.2.1合同文本使用错误或使用的合同文本中存在对银行不利的条款在实际贷款发放过程中,由于使用的合同文本不正确或没有对文本的内容进行有效审查,合同文本中存在不利于银行提条款致使银行遭受授信损失。
2.2.2合同内容填写错误或随意涂改合同内容填写错误或对要素进行涂改,尤其是诸如利率、金额、期限、借款人、担保人等主要要素,致使在诉诸法律过程中不能提供有效的资料致使银行权利得不到落实。
2.2.3保证合同与借款合同无编号、不衔接保证类贷款的主从合同必须一一对应,合同编号衔接。现实贷款档案中有大量的保证合同没有编号,有的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与借款合同不一致(不含最高额担保),更有甚者,用已经还清的保证合同继续为新的借款合同担保。
2.3防范授信档案资料不完善或遗失导致的风险在贷款发放过程中由于企业提供的贷款资料不完善或授信档案遗失,造成贷款出现问题时,无法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而使得银行权利无法落实。
2.5其他放款中心还通过对整个授信资料的审核,审核该笔公司授信业务期限、利率、金额、IT系统等是否符合信贷管理要求。
3放款中心的基本职能和岗位设置
3.1放款中心的基本职能放款中心的基本职能是主要负责对审批机构授信条件落实情况以及授信材料完整性、一致性的审核,档案管理,法律审查,利用审核岗的独特地位,充分发挥复核和监督作用,以进一步防范授信业务操作风险。
3.2放款中心基本岗位设置及职责放款中心下设:①放款审核岗;②放款复核岗;③核保岗;④法律审查;⑤档案管理岗;⑥负责人。
3.2.1负责人职责。负责放款中心的全面工作。放款中心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负责审批权限内的放款审批工作;定期检查放款中心各岗位的履职情况,督促指导各岗位工作,并对各岗位履职情况做出评价;努力提升信贷业务规范化操作水平,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3.2.4法律审查岗。法律审查岗人员一般为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负责对在落实授信条件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审查把关;负责对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进行审查,制定符合条件的法律文本;其他的一些法律咨询等工作。该岗位可由法律部门的人员兼任。
3.2.5档案管理岗职责。负责职责内档案交接工作;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装订和入库;定期整理并核对授信档案;负责档案的调、借阅手续,严防信贷资料遗失等工作。
4加强对放款中心的内控管理
4.1建立和完善放款操作管理制度放款中心要有一套完善的放款操作管理制度,明确的放款操作流程,对不同类型的公司业务品种有针对性的进行操作风险防范。
4.2加强信息与沟通,真正发挥放款中心的风险防范作用建立持续有效的操作风险报告程序,从制度上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从而实现信息及时有效地传递并进行信息分类。此外,还要建立案件查处和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改变瞒报或不愿暴露的思想,通过对案件查处的信息披露达到良好的监督、警示作用,有效地避免同类风险事件的发生。
4.3建立长期的、常态的风险排查机制建立长期的、常态的风险排查机制,确保检查的制度性和独立性的实现,提高放款中心的职能执行力度。
4.3.1建立定期的排查机制,要定期对以往的工作进行排查。
4.3.2建立应急排查机制。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新的、突发性、特殊的问题立即进行登记备案,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对以往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检查,并通过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3.3建立完善的排查登记制度。做到排查过的内容要求保留工作底稿,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备案。
4.3.4建立较为完善的整改检查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定期进行复查。
4.4加强合规审计对放款操作管理执行力度加强合规审计对放款中心的审计力度,使审计工作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明确合规审计的目的。合规审计应做到并不是只是停留在发现问题的简单环节,还要对操作风险管理的执行起到引导作用,并通过审计工作,对现行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从而使制度得到更好的执行。
4.5加强放款中心人员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对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放款中心工作考评办法,将操作风险管理纳入员工绩效管理中,提高风险操作管理的自发性。
4.6建立健全操作风险后续处理机制
4.6.1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对可能造成损失的操作风险种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便能够及时有效的减少或补偿因此带来的实际损失。应急预案库的更新应考虑业务发展重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环境导向等诸多因素。
4.6.2切实强化风险责任追究机制一是通过补充、修改完善有关问责制度,加大对管理层人员管理责任的追究力度,特别是加大对由于失职造成风险损失的管理层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二是通过强化内控、规范管理以及细化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重点和要求。三是加大对责任认定人员的行为约束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认定工作得到落实;四是通过对处理程序的调整、完善,明确处理程序中应贯彻的原则、责任认定部门、责任认定的监察部门、责任认定程序与处理程序的对接等。
塔塔汽车成立于1945年,是塔塔集团的下属子公司,是印度最大的商用车生产企业、第三大乘用车生产企业。2011财年(2011.4.1-2012.3.31),塔塔汽车销售汽车126.95万辆:乘用车65.96万辆,商用车59.99万辆,在印度市场的占有率高达13.1%、59.4%。2011财年,塔塔汽车荣获“卓越公司治理金孔雀奖”,展现了高标准的公司治理实践。
单层治理架构
印度公司采取的是英美法系的单层治理架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
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选举产生董事并将日常决策权委托给董事会行使,公众公司的股东至少7名,私人公司的股东为2-50名。
董事会为公司治理的核心机关。公众公司至少3名董事,其他公司至少2名董事,股东大会可调整董事人数,董事无国籍和住所的限制。非执行董事的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但任职不得超过9年。独立董事的任期不得超过6年。
经理层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印度经理层包括CEO、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经理、公司秘书等,通常由董事会任免,可以担任董事、无国籍限制。但由于公司秘书必须是印度公司秘书协会的注册会员,而成为该协会会员需经过四年的课程学习并参加资格考试,因此,非印度籍人员很难获得公司秘书资格。
股东大会的构成方面。截至2012年3月31日,塔塔汽车共有2,691,613,455股普通股。塔塔集团是控股股东(塔塔有限公司、塔塔钢铁有限公司、塔塔实业有限公司、RatanNTata),持股比例超过34%,其他持股在1%以上的股东主要为机构股东,如花旗银行、印度人寿保险公司、欧洲太平洋成长基金等,持股比例分别为16.17%、6.75%、3.69%。
董事会的构成方面。塔塔汽车董事会共13名成员,其中,内部董事6名(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2名),独立董事7名。根据塔塔汽车规定,董事不能在15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不能担任塔塔集团10家以上公司的委员会成员、5家以上公司的委员会主席(审计委、投资者申诉委员会)。2010-2011财年,CarlPForster担任塔塔管理董事&集团CEO,2011年9月9日之后不再担任,2011-2012财年的年报中,未提及管理董事的人选。
经理层的构成方面。经营层团队由21名成员构成,除财务总监、公司秘书外,其他人员来自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如法律、人力资源、战略采购、财务&税收、政府事务&合作、乘用车运营、CVBU销售等。
富有特色的专门委
印度公司各治理机关的职能职责,是怎样的呢?
在塔塔汽车,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但塔塔汽车未详细规定股东大会权力,基本上与中国的内容类似,如制定、修改章程,选举董事和审计师等。
董事会是塔塔汽车公司治理的核心机关。塔塔汽车未单独明确董事会的职能职责,通过印度公司法的规定,可以判断出,除专属股东大会的职权外,董事会享有广泛权力,如选举经理层成员并对其管理监督、发行公司债券、以发行债券以外的方式对外借款、对外投资和贷款等。
塔塔汽车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发挥了切实作用。塔塔汽车的审计委、提名委、薪酬委的职能职责与中国基本一致,而投资者申诉委员会、执行委员会、道德与合规委员会比较有特色。
投资者申诉委员会负责处理、监督投资者对股份/债券转移、年度报告、分红等事项的投诉并提出建议,公司可据此向投资者发放批评反馈表、投诉及建议等不同措施,了解投资者的疑问并进行处理。可以说,投资者申诉委员会在了解投资者诉求并解决投资者投诉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2011财年,该委员会处理的咨询、答复、投诉总数为19377条,在1-4天内处理的为12327件,占比63.62%,在5-7天内处理的为2951件,占比15.23%,在8-15天内处理的为3917件,占比20.21%,15天后处理的为85件,占比0.44%,2012年3月最后一周收到投诉并于4月回复的为97件,占比0.5%。
塔塔汽车的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权限领域涉及到财务、人力、法律、公关等各个业务领域。
薪酬机制
印度公司各治理机关的薪酬机制,也很有特色。
董事薪酬方面。董事薪酬由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确定,可获得参会费(董事会或专门委会议),并会因为董事长(特别是非执行董事时)、下设委员会主席或成员的身份而获得额外薪酬。独立董事薪酬以公司净资产、营业额两个标准来确定,但为了确保其“独立性”,不能提供股权激励或佣金利润。
全职/管理董事的薪酬按月、按公司净利润的一定百分比、或按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除非中央政府批准,每名全职/管理董事的薪酬不能超过公司净利润的5%,所有全职/管理董事的薪酬总额不能超过净利润的10%。
非全职/管理董事的薪酬由中央政府批准按月度、季度或年度支付,如公司有1名全职/管理董事或经理,则支付给所有非全职/管理董事的薪酬不能超过公司净利润的1%,其他情形则不能超过3%。只有经中央政府批准且通过进一步决议时,才可超过上述比例。
经理层薪酬方面。经理层的薪酬由章程规定或董事会确定。按月度、或公司净利润的一定百分比支付,除非中央政府批准,每名经理的薪酬不能超过公司净利润的5%。
那么,塔塔汽车的薪酬机制是怎样的呢?
塔塔汽车管理董事、执行董事及重要子公司CEO的薪酬,由薪酬委根据行业基准、公司业绩与行业的关系、履行职责、业绩记录、宏观经济等因素提出建议,由董事会决定。管理董事薪酬由底薪、额外补贴津贴(固定部分)、激励薪酬和(或)佣金构成。年度递增的薪酬由薪酬委在其成员批准的底薪范围内决定,每年4月1日起生效。2011财年,管理董事每月底薪最高67.5万卢比(约8.75万元人民币),执行董事每月底薪最高70万卢比(约9.1万元人民币),具体数额根据业绩由董事会决定。
非执行董事薪酬方面,具体佣金金额以其对董事会、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会议的参与和贡献为基础。根据2008年7月24日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支付给非执行董事的佣金总额不能超过公司净利润的1%。
在塔塔汽车,董事的退休政策由薪酬委建议、董事会裁量决定,退休福利包括养老金、特惠、医疗及其他福利,此外还可获得房补。
关键词:本土化;中小型韩资银行;金融;研究
一、韩资银行本土化进程及经营现状
明确、统一的本土化发展战略的确立及实施,也推动业务的快速发展,截至2010年6月末,H银行(中国)贷款余额89.12亿元,较年初增加23.57%;各项存款70.18亿元,较年初增加15.09%。Q银行总资产为56.53亿元,较年初增加13%;各项存款23.04亿元,较年初增加108%(见表2)。
二、本土化问题与瓶颈
(一)市场融入度低、运行质量不高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业务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从总量上看,两家分行平均资产规模只有10亿左右,平均负债规模9亿左右,整体市场占有率不足0.5%。二是客户群体较为狭窄,授信集中度高。两家分行的信贷投放均集中于烟台、威海地区韩资出口导向型企业,分布在电子、机械、服装、造船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些产业对外贸政策和劳动力成本的敏感度高,出口退税及劳动力成本的较小调整,就会带来经营业绩较大波动,引发银行信用风险的集中暴露。三是金融融入度低。目前,欧美外资法人行普遍与中资银行在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内容涉及资产管理、转受让、资金结算、银团贷款、拆借市场等,但两家韩资银行仅在拆借市场与中资银行有过简单合作,且金额较小,业务合作参与度低。
(二)管理体制难以达到本土化要求
一方面公司治理尚不完善,如Q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履职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还存在不足,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并由董事会对其考核,同时外部监事与母行间尚未建立直接有效的汇报路径;H银行存在未经董事会决议,高级管理层审批修订银行基本管理制度等情况。另一方面,内部控制“形不像、神难似”。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架构并保证顺畅运转,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两家外资银行的组织架构均不是按照要求设置,而是根据人员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设置,比如Q银行只有三个内设部门,H银行也是类似设置,以审贷会为例,2名业务主管+1名风险主管+1名行长的运行模式很难保证审批的独立性和公允性,诸如合规、会计、技术岗位等均是兼任,也很难发挥监督作用。
(三)流动性满足本土监管指标压力大
(四)信贷文化“水土不服”凸现风险
韩资银行的信贷文化与国内存在显著差异。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例,韩资银行认为对客户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并进行贷款展期,既能有效满足客户资金需求,又能降低客户财务成本,让经营良好的客户适时展期有利于“服务客户”宗旨的实现,因此展期贷款一般归于正常类贷款。基于这种信贷文化,韩资银行在国内经营时也大量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并对客户一再展期。但现场检查发现,部分贷款通过办理借新还旧、在异地分行发放新贷款的方式变相展期,展期期限最长达到6年。同时,在部分客户经营亏损的情况下,银行仍为其办理展期手续,并归为正常类客户,造成潜在的信用风险。
(五)人力资源本土化瓶颈难以突破
一是高管层本土化问题未突破。目前,两家行的高管人员均由韩籍人士担任,与成熟外资行高管人员由本土金融资深人士或母国中国通担任相比,现任韩籍高管对中国社会生活认知少,文化熟悉度较低,制约了银行管理的有效性。二是普通员工对银行认同感不强。两家银行的人力资源管理缺乏长远规划,一些新进员工也多以积累工作经验、作为跳槽跳板为主,对银行文化认同度不高,人员流转快。以H银行烟台分行某4人编制的部门为例,从成立初至今已先后有5人跳槽。三是对母行派遣人员的本地管理不足。外籍管理人员的选择、任用、薪酬及考核等由母行决定,本地行权限不足。同时,外籍派遣人员流动性较强,稳定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经营发展的连续性。四是受银行社会认知度和待遇制约,两家外资行难以吸引到本地的优秀人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三、本土化问题深层原因分析
(一)发展战略制约本土化发展
目前韩资银行的发展战略可归结为目标业务型,即银行紧跟本国在华企业投资地域和产业领域,服务于本国企业。这一战略在银行介入中国市场初期具有独特的优势,但也受制于本国在华企业的数量和发展规模。因为金融资本的扩张速度远高于产业资本的扩张速度,韩资银行改制后经历了较快速度的规模扩张,如不及时更新发展战略,重新定位市场,为本国企业服务的异国化特质就会不断固化,出现客户资源“天花板”现象,更严重的是东道国企业被排除于银行服务行列。目前部分中小韩资银行受其发展战略所困,本土客户拓展困难,客户本土化停滞不前。
(二)企业文化融合性不足
(三)社会影响力及认知度不够
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机构,受依赖心理制约,社会和企业对本土银行的信任要高于外资银行,因此国民认知度对外资银行的本土化程度也起着较为关键的作用。与资金实力雄厚、国际知名度较高的欧美外资银行相比,公众对韩资银行的认知及信任仍有差距,2007年又发生了韩资企业非法撤资事件,使得大众对韩资企业的警惕心理进一步提高。据半岛网报道:52%以上的大众和企业不愿同韩资银行发生业务往来,90%以上的大众和企业表示不会把钱存在韩资银行,社会氛围的排斥,不利于韩资银行进一步扩大本土市场。
(一)加强文化融合,树立外资银行服务品牌
(二)完善管理模式,奠定本土化发展基石
如何将母行良好的管理文化和管理模式与当地实际结合,建立起既保留母行管理特色,又兼顾当地实际的本土化管理模式,是韩资银行能够做强做大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一是应根据公司治理的原则与要求,完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薪酬管理及考核评价,建立外部监事与母行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二是按照商业银行法、银监法等要求健全必要的内设部门,厘清职责分工,为管理流程再造奠定组织基础;三是要按照监管要求完善诸如审贷会等各项制度,使制度能够和业务发展情况实现无缝对接;四是要实现管理的语言与文化融合,减少信息中间漏损,杜绝管理、执行两层皮。
(三)注重队伍建设,为本土化植入原动力
(四)创新产品服务,加强本土化载体建设
韩资银行要实现本土化发展,就应逐步摆脱目标业务型发展战略,立足自身优势,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的商业银行品牌体系,特别是发挥小企业金融服务优势,从业务导向及客户导向两大体系构筑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牌,大力发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形成在小企业金融业务本土化营销上的核心竞争力。
(五)加强协作监管,发挥监管引领作用
首先,督促境内法人行建立资本补充机制,增强资本实力,为业务扩张和风险缓释奠定基础。其次,加强全面风险管控。督促完善日常流动性监控手段和工具,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善期限错配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建立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有效识别、检查、控制操作风险;建立经济资本管理长效机制,将资本监管要求与自身管理目标结合,促进资本充足率和资本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参考文献:
[1]韩山华.法人导向下的外资银行本土化经营战略研究[D].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08.
[关键词]独立董事;学者;治理机制;业绩滑坡
一、引言
针对学者独董对于任职公司的经济影响,Franciseta1.(2014)利用标普1500公司(1998―2011年)数据研究了学者独董对于公司治理以及业绩的影响,发现了学者独董可以发挥广泛的咨询与监督作用,聘任了学者独董的公司业绩常常较好;学者独董通过其咨询或监督也发挥了良好的治理作用,即,拥有学者独董公司的并购业绩更好,拥有更多的专利、更高的股价信息含量,操控性应计更低,CEO的薪酬更低。
其中:ROA.为t年公司资产利润率。Academic-IDt:t年公司独立董事中学者独董的比重。Assetst:公司t年总资产(单位:百万元)的对数值。Leveraget:公司t年的资产负债率。Duali一ty:公司t年是否为董事长、总经理二职合一的虚拟变量,若是,则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Boardsizet:公司t年董事会规模的对数值。ID-Ratio。为t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重。Compensation.为t年公司前三名高管报酬(单位:万元)的对数值。Locationt为t年公司独立董事住所与公司所在地是否相同的虚拟变量,若是,取值为1,否则为0。Overseat:公司t年是否发行H、B股的虚拟变量,若是,则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Speciai-Treatmentt:公司t年是否被ST处理的虚拟变量,若是,则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Year、Industry分别为年度、行业固定效应。
为了探讨公司业绩滑坡后是否将聘任更高比例的学者独董,构建模型(3)如下:
学者独董群体中存在不同的细分类型,按照Whiteeta1.(2014)的思路,学者独董主要包括为三类:综合型学者独董(Comprehensive),即具有管理经历的独立董事;商学型学者独董(Business),即来自于商科教育或研究机构的独立董事;专家型学者独董(speeialized),即具有医学、科学或工程等背景的独立董事。在此基础上继续利用前述模型分析不同类型学者独董的治理作用。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1报告了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所有连续型变量经过了1%和99%的Winsorize处理。从变量Academie-ID均值可以看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学者独董占比为37%,高于Fran―ciseta1.(2014)关于标准普尔1500公司统计的14.3%水平。由独立董事中是否存在学者独董虚拟变量Academie-Dumy的均值可以看出,有71.3%的公司中拥有学者独董,该比例同样高于Franciseta1.(2014)统计的标准普尔1500家公司的40%水平,说明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中国上市公司中学者独董现象更加普遍。进一步细化分析学者独董的类型,从变量Comprehen.sive,Business,speeialized均值可以看出,综合型学者独董占所有独立董事的比重为25%,商学型独董占比为18.7%,专家型学者独董占比为7%。变量ROA-Dec均值为O.494,说明中国上市公司中存在较为普遍的业绩滑坡现象。
(二)学者独董与企业业绩
关于学者独董对于任职公司业绩的影响研究结果见表2。从该表PANELA可以看出,变量Academic-IDt,Academic-Dumy。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显著性水平为1%、5%),由此表明学者独董能够显著提升企业财务业绩。进一步分析不同类型学者独董的结果见PANELB。由此可以看出,综合型学者独董提升业绩的作用更为明显。分析其原因,可能在于,综合型学者独董因其较为综合的能力,在董事会中可以更好地发挥监督或咨询职能。此外,控制变量中Compen-sation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了针对经理人进行激励可以有效提升公司财务业绩,变量Over.sea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说明了发行H股或B股的公司财务业绩较差。
(三)学者独董与CEO变更――业绩敏感性
关于学者独董与任职公司CEO变更――业绩敏感性之间关系的研究结果见表3。从该表中的(1)和(2)列可以看出,经营业绩(ROAr一1)与学者独董(Academic-IDt或Academic―dumyt)交互项回归系数显著为负(显著性水平为1%),表明学者独董能够显著提升CEO变更――业绩敏感性,由此说明该类独立董事能够有效改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优化CEO变更过程中对于公司业绩的考量。进一步细分学者独董的分析结果见表中的(3)(4)(5)列,可以发现综合型(Comprehensivet)或商学型(Businesst)学者独董在提升CEO变更――业绩敏感性中发挥了更为显著的作用。但是,专家型独立董事(specializedt)作用不明显。究其原因,可能在于前两类学者独董更为熟悉公司治理运行机制。
(四)公司业绩滑坡与学者独董聘任
表4报告了公司业绩滑坡之后学者独董聘任情况研究结果。从该表中的(1)列可以看出,变量ROA―Dect一1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显著性水平为1%),表明当公司经历了财务业绩滑坡后,公司倾向于聘任更多的学者独董。细分不同类型学者独董的检验结果见(2)(3)(4)列。由此可以看出,当公司出现财务业绩滑坡后,特别倾向于聘请综合型或专家型学者独董(显著性水平为l%),相对而言,聘请具有商学型独董的动机较弱。在控制变量方面,被审计师出具过非标准审计意见(Audit-Opt-1)或出现过财务重述(Restatementt-1)的公司中学者独董显著较少。究其原因,学者独董在就任新公司时会注意避开信息风险较大的公司,以降低所面临的潜在法律风险。
(五)稳健性测试
1.利用变化模型考察学者独董对企业业绩的影响。前文利用水平模型(1)检验发现,学者独董能够提升财务业绩,易受到遗漏变量的影响。为此,继续利用变化模型(ChangeModel)检验学者独董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结果表明,学者独董变量的变化值显著地正向影响财务业绩变化值,特别地,综合型学者独董变量影响更为显著。
3.董事会换届过程中学者独董聘任情况。前面使用全样本研究发现公司业绩滑坡后会聘任更多学者独董,本文继续使用董事会换届这一特定场景检验前述结论是否成立,结果同样表明公司经历业绩滑坡后将聘任更多学者独董以缓解业绩下滑趋势,特别是综合型或专家型学者独董。
4.其他测试。使用模型(1)中被解释变量的后一期值(即ROAt+1)重新进行检验。此外,前述研究中利用全样本发现学者独董在改善业绩、提升CEO变更――业绩敏感性等方面具有作用。那么,单独对于业绩滑坡公司而言,这些研究结论是否成立呢?为此,继续使用业绩滑坡公司样本检验模型(1)和模型(2)是否成立,所有检验结果与前述实质上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