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市云梦县博物馆的“云梦出土秦汉简牍展”,近期成为热点。近4万字的睡虎地秦简,到底记载了哪些具体内容,对现代法律有什么样的意义?
这次活动也是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肖鹏副教授受邀担纲活动主持人,她笑称三位嘉宾为“秦简法韵三剑客”。
秦人“喜”把秦代法律文书带到了当代
睡虎地秦简的发现已经近50年了,关于它的秘密还在进一步解读中。
1975年冬天,在湖北云梦县的水利工程建设中,在名为睡虎地的田野里,农民张泽栋一铲子意外发现了睡虎地秦简。考古学家陈振裕和他的团队对这批文物进行了细致保护和研究。
“开启11号墓葬时的景象令在场的人非常震撼”,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馆员凡国栋介绍,因为这批简牍,从成色、数量、摆放都与以往不同。秦简出土的墓葬为一棺一椁,等级并不高。但竹简历经千年风雨仍不失其色;竹简有1155枚,毛笔书写有近4万字的隶书;以前考古所发现的竹简,都是在棺与椁之间,但是这批竹简出土在棺内,与墓主人亲密接触,墓主人的头部枕着竹简,背后靠着竹简,脚下还是竹简。
从竹简中《叶书》记载得知,这座墓葬的主人叫“喜”,他十七岁登记名籍,十九岁始为从事文书工作的小吏,此后历任安陆邸史、安陆令史、鄢令史等职,四十六岁而终。“喜”曾三次从军,参加过多次战斗,亲身经历了秦国扫视六合、统一中国的整个过程。
这批竹简揭示了哪些秘密?凡国栋说,包括《叶书》在内的这些竹简,揭示了许多关于秦代法律和社会的秘密。秦代法律制度是怎样的?当时的统治者是怎样治理社会的?都可以从这批竹简中得以呈现。
秦代对官员的道德评价标准,不少在今天仍适用
这批秦简中记载的法律条文,不少在现在看来理念仍十分先进。
比如在《为吏之道》中记载有“吏有五善:一曰忠信敬上,二曰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恭敬多让。五者毕至,必有大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鹏解析说,这说明秦律并不是完全排斥儒家思想,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合了儒家对于道德的重视,这对后来“德主法辅”的法律制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语书》中还对考察官吏的法则就规定有道德方面的标准。如,辨察良吏的标准有廉洁、忠诚、老实、公正和与人合作不争功等。辨察恶吏的标准有苟且懒惰,不廉洁;爱拨弄是非,口出恶言,侮辱他人,缺乏公正心;靠说假话,显示虚假的治理方式;爱说违背事理的话,装作愧悔无知,以此显示能够自我约束;自高自大,蛮横无理,卖弄自己的才能等。
秦简专家凡国栋说,在《置吏律》中还记载有“官啬夫即不存,令君子无害者若令史守官,毋令官佐、史守。”意思是,如果“一把手”不在家,那么可以让道德品行可靠的“二把手”“三把手”暂代职务。即便是到现在,这种做法也成为一种惯常的管理方法。
胡燕早律师说,秦简中对官员的要求、考核和评价,在现代法律也有体现。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就规定有对公务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方面的规定,对公务员的任用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方面的规定。
体现秦代管理非常具体化,也有一定的人性化
秦简专家凡国栋介绍,在睡虎地秦简中发现的《厩苑律》规定了如何奖惩负责养牛的人。
《厩苑律》规定:“以四月、七月、十月、正月卢田牛。卒岁,以正月大课之,最,赐田啬夫壶酒束脯,为皂者除一更,赐牛长日三旬;殿者,谇田啬夫,罚冗皂者二月。其以牛田,牛减絜,笞主者寸十。又里课之,最者,赐田典日旬;殿,笞卅。”
意思是,如饲养耕牛好的,奖田啬夫一壶酒、十条干肉,赐牛长三十日劳绩,免除饲养人一期(三十天)更役;饲养不好的,田啬夫要受斥责,并罚饲养人服徭役两个月;如果牛减膘,则笞打主事者(牛长)。
肖鹏副教授说,这显示出秦国不仅重视农作物,还很重视畜牧业的发展。因为耕牛在当时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工具,管理好这些资源直接关系到农业产量。
有观众表示,从这些规定中,也可以看出,秦代法律对于社会的管理,是非常具体的、严格的。
据三位主讲人介绍,在严格当中,也有一些人性化的成分。比方说,这批秦简中的《秦律杂抄》中记载,“戍律曰:同居毋并行,县啬夫、尉及士吏行戍不以律,赀二甲。”意思是,对一家人不得同时征两人戍边,县令、县尉和士吏如违反,罚两个盔甲的钱。目的是要留男丁在家照看老小,务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