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入行这些年,宝石姐时常会听到一些朋友诟病保险公司的理赔,甚至有朋友觉得“保险公司会在出险时故意刁难,从而拒赔”。

宝石姐在这里说句公道话:实际上只要满足理赔条件,保险公司都会在审核后按流程理赔的。

每家保险公司都会公布理赔获赔率:

2017年,同方全球人寿公布的理赔获赔率是99%,理赔时效平均为2.3天

2017年,平安人寿的理赔获赔率98%,一日结案率是94.7%

算是给参保人定心丸,但这些并不足以成为“新闻”;反而拒赔的新闻,才够吸引眼球

翻开保险公司发展的历史,为了树立诚信的形象,保险公司也做出过不少努力。尤其是1848年英国伦敦寿险公司出售的产品中首次应用了不可抗辩条款——就是指,保险合同一旦生效,超过一定时期之后,保险公司不能找理由拒绝赔付。

该条款被其他国家纷纷仿效,我们国家保险合同中就有【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咱们今天就来聊聊:既然有“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否可以不“如实告知”?

1、什么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3、提前划重点:一定一定要如实告知

一、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说人话就是:

投保前,一定要如实告知

无论是投保人故意不告知还是因重大过失而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保险公司得知有解除事由,但在30日内不解除合同,以后就不能解除

超过两年后,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

如果未如实告知,又分成下面3种情况

①故意不告知的,不赔也不退保费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②重大过失导致的,不赔但退保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③如果是保险公司的责任,必须赔

如果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还同意承保,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补充两点:

不可抗辩止期以被保险人出险日为准

二、案例解析

案例一:最终获得理赔

案件回顾:

2011年5月9日,曲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万能险,保额12万,附加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保额10万,附加住院费用保险

2013年3月,曲某因胃癌住院并手术;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2013年5月22日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曲某与保险公司交涉未果,提起诉讼

案件解析:

①根据“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曲某2011年5月9日投保,保险公司拒赔是2013年5月22日,已超过两年,不得解除合同

②曲某病历中提到:患有糖尿病13年,此处系医生的书写,并未提出直接的诊断报告,不能证明曲某投保前确实存在糖尿病

③曲某因“胃癌”申请赔付,与保险公司拒付的的理由“糖尿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判决结果:曲某胜诉,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次性给付曲某保险金10.6万元,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案例二:依法拒赔

2009年1月,王某向保险公司购买了分红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共8份

2013年初,王某因病申请理赔

2013年1月25日,保险公司决定解除合同,拒绝理赔

王某以“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向法院起诉

拒赔理由:王某在投保前已确诊为尿毒症,且健康告知中未如实告知,因此拒赔

列举两点关键性证据供大家参考:

①保险公司核实到王某的就诊记录如下

最近五年是否或正在接受诊疗,手术、住院、药物治疗

是否曾患有曾有下列症状、曾被告知患有下列疾病或因此接受治疗:“肾炎、肾病综合症、肾功能异常、尿毒症……”

王某均选择为"否"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

②保险责任规定为合同成立后初次被诊断的疾病,但王某2007年已诊断为尿毒症

三、结论

姐一直jio得,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而不是慈善机构,商业机构应该公平公正,所以杰青们大可不必谈“保”色变,也不必担心保险公司会故意找理由拒赔,因为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是靠拒赔去赚钱的,恶意拒赔只会让保险公司造成更加负面的影响

保费的定价原则是建立在健康的基本上,若投保前健康有异常,投保时又故意不如实告知,导致保险正常承保,后期还理赔,这样会对健康、如实告知客户不公平,对吧

所以,我们今天的结论就是:

保险公司询问的一定要如实告知,没有询问则没有告知义务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对我们投保人非常有利的条款,但并不是带病投保的'"法宝“,一切基于诚信、合法的基础

如果在投保时存在故意隐瞒、不如实告知,就要自觉承担可能带来的后果:可能会因为未如实告知被保险公司拒赔

如果并不是我们刻意隐瞒病情、不如实告知,一定要留足有利的证据在手上,如果证明责任在保险公司身上,一般能获得理赔

如果确实不是我们的锅,那就一定要起诉,起诉,起诉;遇到困难,记得来回来找你宝石姐和姐夫一起想办法

THE END
1.保险公司两年不可抗辩这项条款规定对于长期保险而言,合同成立超过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被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也就是说,保险合同签订超过2年后,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必须要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不得以各种理由拒赔,即使在投保时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这并不表示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生效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119384412052981699.html
2.一次讲清楚: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到底赔不赔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主要探讨的就是在法院判罚中的应用。 十步将可能发生的几种情况,分成不同的场景,去对应现实中的具体判罚结果。 具体案例: 2015年刘某投保某保险公司终身寿险(万能险),2018年11月3日刘某因宫颈鳞状细胞癌术后去世,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刘某投保前先后三次入院治疗,被诊断为粘膜下子宫肌https://post.m.smzdm.com/p/a5kl06q7/
3.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什么意思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两年后,不能因为客户不https://edu.iask.sina.com.cn/jy/igdNTHCmMJ.html
4.如何正确理解保险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宝网如何正确理解保险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2021年1月28日,陈先生通过电子投保方式,向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合同约定的可赔付项目包含恶性肿瘤扩展保险金、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等。 2023年1月17日,陈先生在医院检查,《检验科报告单(细胞病理学)》诊断意见为倾向甲状腺乳头状癌,注明检验结果仅供临床医师参考。2023http://chinains.org.cn/YXYBB/LEAP/html/informationDetails.html?newsid=39f996aae2437cd0e9bb1a0aa601d775
5.莫侥幸!并非熬过“两年不可抗辩期”就进“保险箱”南方plus在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填写健康告知书时,总会看到这样一个词“两年不可抗辩”,有很多人并不清楚这个词到底是什么含义,甚至有些消费者会抱侥幸心理,认为只要“熬过”两年不可抗辩期,保险公司就不能再解除合同,万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非赔不可。 其实,这是对“不可抗辩期”的误解。保险专家提醒:两年不可抗辩期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106/15/c5414101.html
6.《保险法》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张接春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作为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中一项重要规则,产生的目的是对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一种限制,是维护保险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一方利益,从而达到投保人与保险人权利平衡,最终保护整个保险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一、出台背景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挂牌成立,但后续遭遇停办国内保险业务,直https://lawyers.66law.cn/s2016255212969_i905820.aspx
7.降告知两年不可抗辩是什么意思?一文读懂!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调查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是故意没有如实告知的,将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退还保费。 总的来说,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只是规定,合同生效两年后,保险公司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是不能拒赔。面对健康告知,我们一定要如实告知,避免后续补充告知的麻烦,以免被拒保。https://www.shenlanbao.com/zhuanti/2233
8.以案说险▎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并不是带病投保的挡箭牌例如:张某在2016年投保一份重疾险,三年后首次确诊胃癌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以他在投保前已患有冠心病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要理赔。 理由是保单生效已超过两年,根据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保险合同;另外投保人属带病投保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未告知的是冠心病,与该次申请https://app.nybyjt.com/mobile/view/news/540706
9.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公司能否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拒赔?本案要旨: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人身保险时,保险公司在审核后同意其投保申请,并向其签发了保险单,双方保险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保险合同成立已经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赔,仍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http://m.110.com/flzs/704863.html
10.百万医疗险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那如果被保人投保3年后去理赔,被保险公司发现有不如实,即使超过了2年,按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也有权终止合同及保证续保期间。 这就说明平安e生保长期医疗险不适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所以说,我分享的观点是没有错的,是从保险条款上能找到依据的。 https://www.douban.com/note/776653011/
11.买保险时隐瞒病情,熬过2年就能获赔吗?关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很多人只是片面理解。还有个别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对既往病史隐瞒不报,有可能投保成功,一旦投保满2年,依照保险法的“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 还有人说:老大不小了,别瞎体检,买保险会摊上大麻烦。 https://www.licaiedu.com/info/news/1686.html
12.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什么意思律师普法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https://www.110ask.com/tuwen/7424500863113591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