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过两年就可以理赔?对,也不对…保险法投保人保险公司

不知道最近又有哪个财经大V,在那大肆宣传“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说是我们要充分利用《保险法》,即便身体有问题,也可以白薅保险这个羊毛……

然后最近就有不少朋友,来咨询这个事情,尤其是很多非标体的朋友。

其实说起这个不可抗辩条款,在保险业内也一直是一件众说纷纭的事情。

有的从业者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忠实拥趸,坚定的认为只要熬过两年一定会理赔;

而有的从业者则认为,不可抗辩仅仅对于解约有限制,而理赔实际上没有充足的法律支持。

今天咱们就结合案例及法律法规,彻彻底底的好好盘一下;

这个“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在实际理赔中,到底有多大的作用?

1.

首先,这个传说中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究竟是什么东西?

这项条款出自《保险法》第十六条: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

保险公司想要解除合同?

没问题~

但是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并且隐瞒部分足以影响保司承保决定;

·必须在合同签订的2年内;

·必须在保险公司知情后的30天内。

而且就算成功解除合同,也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

·故意隐瞒,解除合同且不退保费;

·无意隐瞒,解除合同但退还已交保费。

不知道大家怎么想的。

反正上次我看到这么离谱的不平等条约,还是在学《近代史》的时候……

首先,保险公司在合同签订的两年内,必须自己去调查举证隐瞒情况。

并且在调查出异常的30天内解除合同,否则连解除合同的权利都没有。

其次,就算是两年内调查出来的,怎样界定是“故意”还是“无意”隐瞒呢?

我想除了极恶劣的情况外,保险公司大多情况,也只能按照“无意”处理,老老实实的退还已交的保费。

纯纯没有成本的碰瓷,我估计很难有人不动心搏一搏吧……

2.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样一个“不平等条约”,其实设计的初衷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

早期保险市场管理混乱,常有保司恶意误导客户不如实告知,出险时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费。

这种情况也导致了保司的信任危机,威胁到整个保险行业的生存发展。

1930年,不可抗辩条款首次成为法定条款,由美国纽约在保险法例中加以规定。

我国也在2009年保险法的修订中,增加了这一条款。

所以说,这其实是一条双赢的条款。

消费者获得了安心,保险公司获得了信任,各取所需罢了~

其实没必要同情保险公司。

当然,同情不同情的先不提;

我估计大家最关心的还是,不可抗辩条款真的可以帮我们耍赖获赔么?

从实践角度来说……

确实可以!

(制图By吐逗保)

是的……

大部分隐瞒告知超过两年的诉讼案件,最后保险公司都败诉了。

甚至还有一些,明眼人一看就是投保人碰瓷的诉讼,最后法院也判决保险公司理赔了!

可见有了《保险法》对消费者的明显“袒护”;

只要不是太恶意的骗保,大多数诉讼案件对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都是支持的。

这些情况,也与保险公司做理赔的朋友,曾经跟我说过的话不谋而合:

·“一般过了两年的人身险理赔案件,核赔大多数只走个过场,深究都是吃力不讨好……”

说到这里,估计大多数朋友都会觉得已有定论。

那就是我们确实可以,把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当做“隐瞒告知”的利器,放肆去投保了。

但是!

我还是不建议……

首先,把自己的理赔成功概率,押宝在诉讼上,本身就不靠谱。

现在的司法环境是偏向消费者的,但是你能保证出险的时候,司法环境还是偏向你这边么?

尤其是长险,出险动辄就在几年甚至几十年以后……

其次,看似大部分隐瞒告知的情况,都拿到了理赔,但其实这里面也有幸存者偏差在其中。

客观来说,从隐瞒告知到成功理赔,一共要迈过4个坎:

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利用风控系统+抽样调查的方式,排除高危投保件(100个隐瞒告知的案件,夭折了10件左右)。

在投保后的两年内,多数保险公司会委托公估和背调公司,找到一个隐瞒案例就立刻解约,背调公司也会因此获得佣金(这一步剩下的“幸存者”可能就比较少了,可能只剩二三十个左右)。

没熬到2年,或者明显违规的,就直接就拒赔了。

熬过2年申请理赔,但是需要经过漫长的诉讼过程,而且10个人当中也只有7~8个人能获得理赔。

而这7~8个人,就是我们上文所看到的那些“幸存者”案例。

讲真,你觉得你自己会是那个“天选欧皇”么……

3.

我一直觉得,购买保险就是转嫁风险,而不是制造新的风险!

我和逗逗酱一直秉持着专业、负责的态度,对待经手的每一份保单。

力求从我们这里配置保险的朋友,在遇到突发情况的时候,一定拿到理赔。

而不是将获赔的全部希望,压到所谓的“不可抗辩条款”上。

THE END
1.保险公司两年不可抗辩这项条款规定对于长期保险而言,合同成立超过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被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也就是说,保险合同签订超过2年后,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必须要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不得以各种理由拒赔,即使在投保时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这并不表示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生效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119384412052981699.html
2.一次讲清楚: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到底赔不赔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主要探讨的就是在法院判罚中的应用。 十步将可能发生的几种情况,分成不同的场景,去对应现实中的具体判罚结果。 具体案例: 2015年刘某投保某保险公司终身寿险(万能险),2018年11月3日刘某因宫颈鳞状细胞癌术后去世,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刘某投保前先后三次入院治疗,被诊断为粘膜下子宫肌https://post.m.smzdm.com/p/a5kl06q7/
3.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什么意思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两年后,不能因为客户不https://edu.iask.sina.com.cn/jy/igdNTHCmMJ.html
4.如何正确理解保险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宝网如何正确理解保险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2021年1月28日,陈先生通过电子投保方式,向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合同约定的可赔付项目包含恶性肿瘤扩展保险金、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等。 2023年1月17日,陈先生在医院检查,《检验科报告单(细胞病理学)》诊断意见为倾向甲状腺乳头状癌,注明检验结果仅供临床医师参考。2023http://chinains.org.cn/YXYBB/LEAP/html/informationDetails.html?newsid=39f996aae2437cd0e9bb1a0aa601d775
5.莫侥幸!并非熬过“两年不可抗辩期”就进“保险箱”南方plus在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填写健康告知书时,总会看到这样一个词“两年不可抗辩”,有很多人并不清楚这个词到底是什么含义,甚至有些消费者会抱侥幸心理,认为只要“熬过”两年不可抗辩期,保险公司就不能再解除合同,万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非赔不可。 其实,这是对“不可抗辩期”的误解。保险专家提醒:两年不可抗辩期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106/15/c5414101.html
6.《保险法》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张接春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作为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中一项重要规则,产生的目的是对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一种限制,是维护保险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一方利益,从而达到投保人与保险人权利平衡,最终保护整个保险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一、出台背景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挂牌成立,但后续遭遇停办国内保险业务,直https://lawyers.66law.cn/s2016255212969_i905820.aspx
7.降告知两年不可抗辩是什么意思?一文读懂!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调查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是故意没有如实告知的,将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退还保费。 总的来说,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只是规定,合同生效两年后,保险公司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是不能拒赔。面对健康告知,我们一定要如实告知,避免后续补充告知的麻烦,以免被拒保。https://www.shenlanbao.com/zhuanti/2233
8.以案说险▎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并不是带病投保的挡箭牌例如:张某在2016年投保一份重疾险,三年后首次确诊胃癌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以他在投保前已患有冠心病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要理赔。 理由是保单生效已超过两年,根据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保险合同;另外投保人属带病投保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未告知的是冠心病,与该次申请https://app.nybyjt.com/mobile/view/news/540706
9.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公司能否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拒赔?本案要旨: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人身保险时,保险公司在审核后同意其投保申请,并向其签发了保险单,双方保险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保险合同成立已经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赔,仍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http://m.110.com/flzs/704863.html
10.百万医疗险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那如果被保人投保3年后去理赔,被保险公司发现有不如实,即使超过了2年,按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也有权终止合同及保证续保期间。 这就说明平安e生保长期医疗险不适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所以说,我分享的观点是没有错的,是从保险条款上能找到依据的。 https://www.douban.com/note/776653011/
11.买保险时隐瞒病情,熬过2年就能获赔吗?关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很多人只是片面理解。还有个别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对既往病史隐瞒不报,有可能投保成功,一旦投保满2年,依照保险法的“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 还有人说:老大不小了,别瞎体检,买保险会摊上大麻烦。 https://www.licaiedu.com/info/news/1686.html
12.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什么意思律师普法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https://www.110ask.com/tuwen/7424500863113591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