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1名。
二、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选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敬业爱岗,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广东省事业单位现聘八级以上管理岗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3、符合选聘岗位的要求,详见《公开选聘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2);
4、满足所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且所在单位同意办理调出手续;
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不得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6、具有工程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经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需要回避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聘情形的。
从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2月5日。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统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身份证明资料(如《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列编登记卡、任命文件等);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和全身生活照1张。
(五)资格审查
三、选聘程序
(一)考试
(二)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试成绩高于合格分数线且排名第一的考生将被确认为考察对象。党建工作办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察对象还需提供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
(三)确定拟选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在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公告由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党建工作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