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此次共为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其中:沧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服务中心22名、沧州市应急管理保障中心23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不限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2021年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失信被执行人,拒服兵役者;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履行《诚信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二)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依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因取消或放弃证件审核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
九、公示、聘用
十、防疫要求
按照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及现场审核期间,考生应自备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具体要求为:考试(现场审核)前7日至考试(现场审核)前48小时,考试(现场审核)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和现场审核。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现场验码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十一、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