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查找问题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我市土地管理情况,参照去年国家审计署审计重点和其他市州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查找问题并进行整改纠正。
1.土地规划计划执行方面:重点查找建设用地“寅吃卯粮”、建设用地规模超规划计划控制规模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维护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的严肃性。
2.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征收方面:重点查找少批多征、超越权限批地、未批先征等违法违规行为,少数地方少付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社会保障资金落实不到位、套取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费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维护群众权益。
3.建设用地供应方面:重点查找虚假“招拍挂”出让土地,违规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违反《划拨用地目录》规定划拨建设用地,违规“毛地”出让建设用地和超出用地控制标准供应建设用地,违反国家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规定低价出让建设用地,违规向限制类、禁止类行业供地,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土地办证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维护土地市场秩序。
4.土地违规抵押融资方面:重点查找用公园、绿地、广场等社会公益设施用地抵押,用未完成征地拆迁手续土地抵押,高估地价抵押,以及重复抵押、直接办理虚假国有土地使用证用于抵押、挪用土地抵押融资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规范土地抵押融资行为。
5.耕地保护方面:重点查找耕地面积有所减少、质量有所下降、耕地保有量低于目标考核量、基本农田划定不合规、基本农田闲置荒芜、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不实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坚守耕地红线。
6.存量建设用地规模较大方面:重点查找建设用地征而未供、供而未用问题,结合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后续整改工作,着力盘活利用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推动节约集约用地。
7.违规使用土地方面:重点查找用地单位以租代征、非法占地等用地违规行为,深化整改落实,依法依规组织查处,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同时,配合财政等部门,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违规减免、返还、少征土地出让收入,土地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违规安排支出和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少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挪用、套取土地整治资金等问题。配合发改等部门,向社会公布开发区评价成果。
(二)着力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结合职能转变、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等要求,着重从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两个层面入手,进一步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建章立制,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
1.完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规范计划管理,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管理。
2.改革完善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研究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审批效率。积极研究解决用地审查报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稳增长用地需要。
3.完善建设用地供应管理。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供应程序,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加强闲置土地监管,促进闲置土地利用,探索土地供应前期开发政策。
4.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实特殊保护制度;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5.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强化国有土地资产保护,依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做好确权登记服务工作。
同时,配合财政部门研究完善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制度和土地储备融资政策等。
推进建章立制要遵循部、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政策协同,规范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各地要依照规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从确保国家和省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的层面加强研究,进一步推动制度政策落到实处。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二)深化整改和建章立制阶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从制度建设上研究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政策措施。市局有关责任科室要将本级及各区市县、园区的整改情况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局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同时,市局有关责任科室要根据分工要求,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形成制度性成果。
(三)整改报告阶段。市局梳理汇总本级及各区市县、园区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建章立制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省厅。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在市局“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另文通知)领导下进行,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上来,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班子,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行动。
(二)从严从实实施。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围绕建章立制,要注重问题导向、充分调研论证,把准实情,提出实招,务求实效,着力破解难题,提升支撑服务能力。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批税收违法行为,发现地方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完善征管方式,堵塞税收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机构
此次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整治工作由全市地方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稽查局、分局、征管股、税政股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于稽查局,具体开展本地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主管税务机关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房地产业项目。稽查部门实施土地增值税清算检查时,应对纳税人的每个项目应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含核定征收的企业)和包括利息股息红利等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一并进行税收清算。清算时重点审核纳税人成本不实、隐匿分红收入和关联交易价格偏低项目。
四、工作步骤
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于2014年4月开始,10月底结束。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至5月15日)。通过召集企业开展座谈会、部署动员会等形式。深入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和税收自查正常,集中辅导企业开展地方税收自查,对企业自查应补税款按规定组织入库。
(三)检查实施阶段(5月16日至9月30日)。对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房地产业项目坚持户户过点原则,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总结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总结,结合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通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完善管理办法和制度,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目的。
五、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十精神为指导,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的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小区生活居住环境,促进“三城同创”工作深入开展。
整治工作坚持五项原则:一是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单位包保与主管部门相配合的原则;三是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四是问题排查与问题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五是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二、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
1、小区规划执行方面。对照小区原有规划,完善小区绿化、亮化、道路等公共配套设施。
2、小区管理方面。主要包括成立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等。
3、小区办证方面。为手续齐全并愿意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的业主,予以及时办理。
4、违建整治方面。主要整治占用公共空间、绿地、通道等违章搭建行为。
5、其他方面。主要解决房屋质量、小区监控、给水排水、公共健身娱乐设施等问题。
三、集中整治的范围
本次纳入集中整治的小区有19个小区。
四、人员组成及任务分工
(一)第一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包保对象:。
(二)第二工作组
包保对象:
(三)第三工作组
(四)第四工作组
(五)第五工作组
五、责任分工
1、业主委员会的组建问题,由镇牵头负责。
2、配套设施的问题认定,由规划局牵头负责。
3、房产证办理问题,由房管局负责。
4、土地证的办理问题,由国土局负责。
5、房屋质量问题,由住建局牵头负责。
6、违建问题的认定,由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拆除违法建设,由所在乡镇、县直单位包保。
7、配套设施的完善问题,由包保单位牵头负责。
8、长效机制的建立问题,包括物业管理办法、小区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等,由房管局牵头负责。
六、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9月上旬开始,到年底结束,大致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试点组织阶段(9月10-20日)
各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选定一个小区进行试点。根据清理核查组提供的小区突出问题台账,会同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对照规划,明确任务,制定试点小区整治方案,报集中整治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方案阶段(9月21日-30日)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分小区制定整治方案,报集中整治办公室备案后,全面组织实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11月20日)
对照小区整改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个人,实行盘点消号。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12月5日)
县城商住小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根据各工作组的要求,对照各小区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人员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工作效果。
(五)总结完善阶段(12月6日-31日)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小区综合整治是县委、县政府推进“三城同创”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充分体现,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具体行动。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标准,细化方案,落实措施。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一律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精力专司负责小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努力营造人人理解、支持、配合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要求,狠抓关键,全力打好整治攻坚战
针对目前我县违法用地行为的实际情况,单靠国土部门是根本无法制止的。为此,在这之前,县委、政府要求国土局在认真总结龙街和*开展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专门研究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刚才,陈江局长已经宣读了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把握好“坚决查处现行行为、依法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的原则,以敢打硬仗的决心,务求必胜的信心,强势推进整治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二)狠抓重点,力求突破。一要突出重点区域。当前,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都摆在乡、村集镇规划区和一些主要公路沿线。必须盯死看牢这些重点区域,集中力量予以突破。二要突破重点对象。清查整治工作不可避免会遇到阻力。对待个别“钉子户”,首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但对那些主观态度恶劣、违法情节严重、甚至暴力抗法的,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做到“查处一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三要查处重点案件。对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违法用地,要坚决制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一些历史遗留的,要把握政策口径,依法妥善处置。同时,要敢于碰硬,依法坚决严厉打击任何违法用地行为,依法、公平、公正推进清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查处违法用地行为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深入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的重大意义,宣传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有关政策,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切实在全县专项行动期间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四、关于经费管理
(一)对于土地清查工作中收取的各项税费、罚金,一律全额上缴县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划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安全稳定和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原则
(一)依法整治与有序操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严格整治标准,又要注意人性化执法,鼓励自查自纠,做到打击不法和有序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二)综合治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此次活动主要集中治理“证照不齐全、安全无保障、质量不可靠”等三个方面问题。
(三)政府主导与部门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县政府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工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按照整治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负责各自范围内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四)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原则。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点带面,重拳出击,确保实效。同时,要注意及时总结分析典型案例,完善监管制度,细化监管措施,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
三、整治重点
(一)不符合规划要求。无证、无照经营或未经批准已建或正在建设的加油站(点)、违规流动加油站(点)。
(二)不符合安全要求。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安防设施建设未到位,技防设施未正常运行,保险柜质量不达标及设置不规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油库。
(三)不符合质量要求。违规批发、零售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以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加油站(点)。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江耀武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子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商务局局长
成员: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安监局副局长
县质监局副局长
县商务局副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住建局副局长
县国土局党组成员
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人也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协调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做好专项整治配合工作。
五、工作职责
安监局: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规操作行为和安全隐患;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安全工作的指导。
公安局:负责在联合执法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工作过程中提供执法保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和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的不法分子。
消防大队:负责加油站(点)防火安全及消防设施情况的检查,做好消防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质监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国土局:负责对加油站(点)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未经审批许可私自占用土地的加油站(点)。
住建局:负责对加油站(点)的规划许可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村镇规划要求、未经规划审批许可擅自建设的加油站(点)。
供电公司:负责对非法违法从事经营的加油站(点)的停电、断电工作,并拆除其非法经营使用的供电设施。
六、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1年1月6日至1月13日)。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自查自纠(2011年1月14日至1月22日)。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2011年1月23日至2月12日)。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11年2月13日至2月23日)。
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治标准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情况在全县通报,并建立全县成品油企业信息库,作为今后依法监管的依据。
第五阶段:总结规范(2011年2月24日至2月28日)。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对全县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健全成品油市场管理机制。
(二)严格督查考核,务求整治实效。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并进行考核评比和专项通报。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
ThinkingaboutTheconstructionofTianjinHigh-standardBasicFarmland
ZhaoHui
(TianJinLandReclamation&ExpropriationAffairsCentreTianJin300221)
Abstract:Inrecentyears,significanteffectshavebeenobtainedintheconstructionofTianjinhigh-standardbasicfarmland.However,manyproblemswereinitiated.ThispaperdescribesthepresentsituationofTianjinhigh-standardbasicfarmlandconstruction,Analysisoftheproblemsexistingintheworkonthebasisofsummarizingthehighstandardbasicfarmlandconstructionmainmethods,andputsforwardsuggestionsforfuturework.
Keywords:High-standardbasicfarmland;landconsolidation
1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中明确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2012年3月29日,国土资源部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举措,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2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概况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分配天津市“十二五”期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224万亩,国土资源部下达天津市2012年60万亩、2013年4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整治任务,全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度天津市共完成59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67万亩,圆满完成年度任务。2013年度设立了5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52万亩,均完成项目设计工作,项目实施稳步推进。
3主要做法
3.1完善制度建设
3.2加强组织保障
3.3强化公众参与
一是在项目申报阶段,充分征求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字盖章的土地整治项目征求意见书为项目立项的要件之一。二是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应充分征求意见,确保项目规划设计符合当地实际。三是在项目实施阶段,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民自行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平整、水土保持等单项工程可由项目所在地村民承担。四是项目建设全程,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实行多方监督,村民意见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五是项目建成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户作为管护承担单位和管护责任人,进行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3.4严格制度执行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要求,执行项目“五制”,即法人责任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防护林网等单项工程,凡是需要招投标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过程中,一是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和项目区农民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理;二是强化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工程造价有预算,材料进场有检验,关键部位有鉴证,工程进展有日志,确保建设工程各个环节规范运行。
4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思考
4.1资金缺乏动力不足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普遍缺乏资金,只有少数项目可以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其余项目均为自筹资金项目。由于缺乏资金支持造成各区县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性不高,推动工作阻力较大。且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拨付程序繁琐,拨付进度与工程进度不匹配,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4.2从业队伍素质有待加强
4.3参建单位水平参差不齐
从目前工作上看,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的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监管,仅对于规划设计单位需要具备天津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证书,其他各类参建单位均未进行准入管理,对其完成的质量成果更是缺乏有效评价,从而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成果质量。
5.有关建议
5.1理顺资金渠道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对新增费的使用范围、预算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渠道不畅通,从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比较困难。建议国家出台具体新增费使用程序规定,明确新增费由各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安排项目和管理,增加地方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扩大新增费的支出使用范围,使用新增费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新增耕地也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5.2进一步健全文件标准
为了适应新时期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需求,国家先后出台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编制规范》等一系列文件标准,建议在此基础上,尽快出台土地整治行业的工程招投标、监理方面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导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5.3加强土地整治专业队伍建设
5.4开展对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
建议一方面借鉴其他行业部门的经验,建立土地整治行业资质管理体系,出台对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参见单位准入退出机制;另一方面借鉴其他省市做法,成立专门的土地整治协会,负责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管,优化土地整治行业队伍,确保土地整治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55号.2012.3.27
[2]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2012.4.6
[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1033-2012)20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