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逸秋天同律师事务所重庆办公室
----------我是文字分割线----------
代理人应如何进行最后的庭前准备?笔者建议,庭前最后的准备工作应以开庭之日为基准,至少提前三日启动,准备内容包括庭前联系沟通、庭审文件及用品准备。
一、庭前联系沟通
1.与法官或书记员联系
临近开庭,建议再次与法官或书记员就如下事项进行确认:
(2)确认合议庭成员信息和对方当事人、代理人及证人情况,并告知我方到庭情况;
(3)核实案件材料收取情况,包括我方材料收取情况、对方是否提交补充证据等;
(4)询问是否需要提交法律文书、证据清单、质证意见等的电子版本,如需提交,还需确认提交形式(U盘或光盘);
(5)若为现场开庭,还需落实该院的防疫要求,如是否需要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报告等。
2.与当事人联系
(3)就重要事实问题各方存在分歧时,律师应如何表态等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4)确认当事人、证人到庭情况,并对法庭规则等作必要的庭前辅导。
二、庭审文件及用品准备
笔者将庭审材料清单分为四个板块,现分述如下:
1.案件材料
(1)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3)证据原件及其他材料。根据我方证据册内容,提前与当事人沟通需要携带的证据原件(特别是新证据或各方对真实性争议较大的证据),方便法庭核对。此外,还可以筛选部分未编排在证据册中的其他材料,携带至法庭上,以备不时之需。
(4)质证意见。庭审开始前,若能将完整的书面质证意见提交法庭,庭审陈述时仅表达重点内容或补充意见,可大幅提高庭审效率。
(8)案件材料电子版。为方便法庭记录,可向法庭提交法律文书、证据清单、质证意见等的电子版本,并提前确认好提交形式(U盘或光盘)。但需注意的是,随语音识别技术的进步,部分法院庭前不再接收案件材料的电子版,因此可与书记员提前沟通是否有电子版的需求,减少不必要的工作。
(9)打印对方材料。庭前向法庭核实对方提交材料,并备好纸质版本,有助于代理人庭审快速定位,掌握发言时机。
2.律师准备材料
第一,关键证据索引。对于新证据、双方争议较大的证据、能直接驳斥对方观点的有力证据等,均可在发言要点中精确标注索引位置,如某方证据某项,多少页第几条,还可以贴标签的形式突出提示,避免庭审中在众多材料里翻找证据的情况。
第三,对方的明显薄弱点。向法庭展示对方请求中法律或事实上的薄弱点,是影响裁判者心证的重要机会,思考角度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主张在哪些方面缺乏事实支撑、对方哪些行为或潜在商业意图能够证明其缺乏诚信、是否存在对方无法给出合理解释的不利事实等。
第四,立场提示。对于部分逻辑链较为复杂,或在表态上须有所收放的案件,庭审口述中的疏忽可能导致律师作出对己方不利的陈述,对该类案件可在发言要点中明确提示逻辑链以及关键性表态中的禁止和注意事项。
3.程序性材料
(1)法人主体三件套,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院传票。
4.开庭硬货
开庭“硬货”除律师证及身份证原件、律师袍外,代理人还可考虑携带以下文具和储存工具:
(1)荧光笔、水笔、便利贴,方便标注重点、记录要点;
(2)订书机,方便视庭审情况,当场组合或更改材料装订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