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描述】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美国为维护其在亚洲的利益,守住在远东遏制“共产主义扩张”的桥头堡,政治霸权、经济霸权、军事霸权的阵地,迅速对朝鲜半岛形势作出反应,于6月27日,派出海军和空军入侵朝鲜领海、领空,进攻朝鲜人民军,对朝鲜城市狂轰滥炸;与此同时,趁机派出第七舰队火速向台湾海峡出动,意图将台湾当作其“不沉的航空母舰”,阻挠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7月7日,美国提议“联合国成员国向大韩民国提供为制止武装进攻并恢复这一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所必需的援助”,在苏联缺席的情况下通过,成立“联合国军司令部”,借联合国名义,组织“联合国军”参战,以集体安全为理由制裁朝鲜,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美国为维护其在亚洲的利益,守住在远东遏制“共产主义扩张”的桥头堡,政治霸权、经济霸权、军事霸权的阵地,迅速对朝鲜半岛形势作出反应,于6月27日,派出海军和空军入侵朝鲜领海、领空,进攻朝鲜人民军,对朝鲜城市狂轰滥炸;与此同时,趁机派出第七舰队火速向台湾海峡出动,意图将台湾当作其“不沉的航空母舰”,阻挠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7月7日,美国提议“联合国成员国向大韩民国提供为制止武装进攻并恢复这一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所必需的援助”,在苏联缺席的情况下通过,成立“联合国军司令部”,借联合国名义,组织“联合国军”参战,以集体安全为理由制裁朝鲜,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1950年9月15日,以美军为主的“联合国军”在距汉城最近的仁川港登陆,占领汉城,随后北上,于10月7日越过三八线,并推进至中朝边境,严重威胁我国国土安全。9月30日,毛泽东同志决定,以周恩来总理的名义向美国发出严正警告:“中国人民热爱和平,但是为了保卫和平,从不也永不害怕反抗侵略战争。中国人民决不能容忍外国的侵略,也不能听任帝国主义者对自己的邻人肆行侵略而置之不理。”恃强凌弱、霸道霸凌的美国根本无视中国人民的郑重警告,气焰愈发嚣张。10月初,美国操纵联合国通过“统一”朝鲜的提案,派出重型轰炸机、作战飞机,将战火从朝鲜烧到中国,对我国东北边境城市进行频繁的轰炸和扫射,袭扰山东半岛的青岛、烟台等地。
面对抗美援朝战争带来的巨大财政压力,国内财经、金融工作主要以“边抗、边稳、边建”的“三边”工作方针为指导,即使是在新中国十分薄弱的经济基础上,依然支撑起庞大的军费支出,稳住了金融物价,奇迹般地完成了恢复国民经济的重任,并为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做好了周全准备。
一、防止金融物价波动
经济对战争高度敏感,朝鲜战争爆发后,我国国内首当其冲的是金融物价波动问题。1950年6月,美入侵朝鲜、第七舰队开进台湾海峡后,国内金融物价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上海纱价从530万元(旧币)涨至540万元,进口的工业器材及原料大幅上涨;天津股市开始出现恐慌性抛售,开滦、启新股票在28日和29日跌落了28%-30%;金银、美元价格反应更为敏锐,涨势明显、波动频繁。但国内主要物资影响较小,主要是因为国营贸易公司掌握大量存货,牌价可控,主动权在国家之手,而私商自然无法在市场上进行投机操作、兴风作浪。整体来看,最初带来的是国内金融物价的有限波动,仅限于进口货物和金银、美元。
但凡一国有卷入战争的风险,总会出现抢购物资、抬高物价、出逃资金的现象。中财委时刻警惕并严密注视着金融物价的波动,势将涨价之风遏制于萌芽之中。6月29日,中财委果断发出《关于稳定金融物价的指示》,提出“放手抛售物资,对一切投机捣乱分子给予打击,把这一可能到来的金融物价风潮打下去,继续稳定物价”,具体措施上,要求各地贸易公司、合作社,按照中央贸易部规定的牌价放手抛售一切存货,不得惜售,不得抬价;要求中央贸易部,迅速、稳当、有步骤地购买国内市场上缺乏的五金器材、染料、化学药品等进口品,以保证进口品价格的平稳;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对外汇牌价适当调整,以利于进口;并对私人供汇适当放宽尺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财委,加强黄金、银元的管理,防止抬高黄金、银元价格,扰乱市场;对于可能发生的物价波动严密注意,若有波动,组织力量坚决击退,给投机者以沉重打击。中央贸易部、中国人民银行、各级人民政府及财委、各地贸易公司、合作社等多个部门协同行动,《指示》的行动部署效果卓然,国内金融物价波动一度得以平息。
物价关系重大。在志愿军入朝参战的第二天,1950年10月27日,中财委再次紧急下达《关于防止物价波动问题的指示》。时隔不到四个月,中财委先后两次要求“稳定物价”,提出的解决方案侧重点也各不相同。“六月”指示重在全面部署,而“十月”指示则重在根据对商品的掌握情况不同,提出针对性更强的举措:对于实物充足、力量雄厚的商品,如有波动,即坚决大量出售,以资平抑达到稳定;对于掌握力量很不充足的个别商品,采取有计划有步骤地上提价格,以避免后力不继,造成物价波动;对于掌握力量不十分充足的商品,主要是纱、煤油、工业器材及其他进口物资,分别采取增加生产、增加进口,并主要配售用于工厂生产需要而不在市场出售。尤其对于“物资缺乏而又关系人民生活重大的商品”,《指示》中规定将“采取统购统销及配售禁卖办法”。“统购统销及配售禁卖”无疑是应对战争引发的军需紧缺或是物资变数而不得不采取的特殊政策。中财委于1951年初对纱布采取了统购统销的措施。
抗美援朝战争开始前后的一个多月,还发生存款短期内被大量提走的严重问题。当时国家银行共吸收存款18万亿元(旧币),90%是公家存款,部队、机关、团体不断向国家银行提款,10多天内提出6000亿元(旧币)。如续提之势不减,事态将十分严峻,金融会陷入混乱的局面,财政将捉襟见肘,转而迫使国家银行不得不透支发行货币。为加强管控,继“十月”指示之后,中财委于11月3日发出《关于冻结现金和稳定物价措施的指示》,决定冻结部队、机关、团体存款,缓购农产品;冻结期限一个月左右。但冻结存款并非长久之计,统一、协调部署财政、经济、金融迫在眉睫。
二、抗美援朝初期财经工作、金融工作方针:“国防第一,稳定市场第二,其他第三”
朝鲜半岛的战火是否会燃至边境,致使国内兵连祸结?抗美援朝战争将是旷日持久还是速战速决?财经工作、金融工作当如何应对瞬息万变的战局?
党中央深谋远虑,筹谋抗美援朝开始后财经工作的方针时,对时局曾作出三种估计:一是邻境战争,国内平安;二是邻境战争,国内被炸;三是邻境战争,敌人在国内海口登陆,全国卷入战争。1950年11月初,中国人民志愿军以劣势装备,经过13个昼夜艰苦作战,歼敌15000多人,把敌人从鸭绿江边赶到清川江,首战告捷,初步稳定了朝鲜战局。接下来国内的财经、金融工作如何应对各种可能,必须提早谋划。
党中央基本上同意会议讨论的1951年财经工作方针,只将“战争第一”的提法改为“国防第一”,对会议研讨的内容予以明确:财政增收的重点,在于帮助农民销出农副土特产品,这是国家取得税收的前提,也是目前活跃中国经济的关键;市场稳定的着力点,在于稳定金融,保障金融稳定的关键是财政收支要平衡,尽量不发或少发票子。同时要加强物资供应、加强运输工作、实行纱布统购统销,为稳定市场提供保障;缩减经济和文化投资。如何处理好“稳”与“建”的关系,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权衡利弊得失,决定在两者中把稳定市场物价放在优先地位。
第二次全国财经会议后,一系列有关财政、金融、市场、生产的具体政策紧随其后出台。12月1日,《政务院关于决算制度、预算审核、投资的施工计划和货币管理的决定》通过,建立国家决算制度、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投资的计划性和货币管理。12月25日,中财委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管理实施办法》和《货币收支计划编制办法》,主动掌握与调剂货币流通,使属于国家的但分散在各单位的资金充分集中统一有效使用,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中巨大资金的需要,为促进国家经济核算及计划的执行,作出政策准备。12月29日政务院批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公布,鼓励私人资本投资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事业。这一政策在当时国家财政紧张的紧要关头出台,有益于凝聚国内私人资金力量,弥补和支持国家建设资金的不足,巩固“四面八方”政策。
“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出台。朝鲜战争威胁着新中国的安全与和平建设。可喜的是,1950年经济建设经费达到17.36亿元(新币),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25.6%。工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23.4%。其中,工业增长36.4%,农业增长17.8%。粮食增产16.9%。国家财政入不敷出的状况大有改观。这在当时是十分了不起的成就。市场持续稳定,战争有可能引发的金融物价波动已不足为虑。
1951年的前后两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相继取得第二次、第三次战役的胜利,1951年1月,“联合国军”被赶回“三八线”以南,朝鲜战局大体上稳定下来。抗美援朝三次战役连战连捷,中国人民胜利的信心和底气倍增。筹划建设新中国,回归到党中央的中心议程。1951年1月29日,毛泽东同志经过深思熟虑,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很慎重地对“恢复国民经济”作出谋划和部署∶“今后大计,应该是三年准备、十年建设。所谓三年准备,应当是从一九五〇年算起。各级领导同志都应该心中有数,有一个计划,有步骤地去进行工作”。国内充盈着抗美必胜的决心,“三年恢复国民经济”的战略部署透露出信心百倍、踌躇满志之气势,国民经济的恢复未曾停滞,继续如火如荼地层层推进。
中财委在1951年首季度从金融、贸易、财政、基本建设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部署。贸易方面,出台了外贸方式由结汇改易货,由资本主义国家进口的大部物资如钢铁、化工、电材逐渐转靠苏联、东欧供给,国外损失国内补,全力加强国内城乡交流等应对举措;财政方面,政务院于3月29日颁布《关于1951年度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决定》,实行中央、大行政区、省三级财政体制;金融方面,在第二次全国金融会议明确的1951年工作任务基础上,交给金融的主要任务新增以下几项∶“一是发行货币;二是现金管理;三是审查业务计划,掌握存款取款”,“要在一年内摸索出钞票流通的规律”等。
1951年4月22日,抗美援朝战争规模最大的战役——第五次战役打响,交战双方投入总兵力达100万人,战况胶着,激战长达50天之久。军费开支越来越大,财政面临沉重压力,6月上旬,军费开支已突破3月财政概算,财政赤字由9万余亿猛增到26万亿元(旧币)。
国家财政的保障离不开占中国总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民的全力支持。年初部署的“城乡交流”成为了充盈财政四两拨千斤的关键一招,避免了银行透支,活跃了国民经济,支撑和保证抗美援朝的财政支出。中财委指导各地财委全力落实中共中央3月22日发出的《关于召开土产会议加强推销土产的指示》。一系列土产产销会议、土产展览交流大会在各地组织召开,形成了全国城乡物资交流高潮。1951年,城乡物资交流大会共签订1.4万余份合同与协议,成交总额达人民币10万余亿元(旧币),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城乡交流”的效果立竿见影。
三、抗美援朝中财经工作、金融工作的主要方针:边抗、边稳、边建
确立边抗、边稳、边建的“三边”方针。1951年7月10日,朝鲜战场开启旷日持久、边打边谈的停战谈判。1951年10月5日,毛泽东同志在主持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时提出要求∶“战争必须胜利,物价不许波动,生产仍须发展。”至此,边抗、边稳、边建的“三边”方针正式明确,毛泽东同志从战略全局着眼,在战争与建设之间运筹有度,三项任务并未区分先后、层次。新中国边抗、边稳、边建地度过了1951年。战争并未将中国拖垮。抗美援朝中边抗、边建的决定果断、明智,1951年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国家财政状况的好转,取得关键性突破。1951年经济建设的投资超过清朝、北洋军阀、国民党政府三个时期的任何一年,重点投向水利、铁路、纺织行业,经济建设经费总计35.11亿元(注:文中以下内容所涉人民币金额均按1955年3月发行的新人民币单位计算),占到财政支出的28.7%,财政不仅没有发生赤字,反而有0.6亿元结余;1951年同1950年相比,全国存款总额增加将近1.5倍,放款增加2.5倍之多,全国私营工业户增加11%,私营商业户增加11.9%,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9%。
停战谈判并不意味着休战,谈判一度陷入僵局,战争仍在继续。美军在朝鲜战场不断制造事端,1952年1月起又展开“绞杀战”和“细菌战”。能战才能和,以打促谈成为此后的常态。美军一次次的攻势被粉碎,到1952年5月,谈判五项议程中四项已达成协议。此后,毛泽东同志牢牢掌握边打边谈的主动权,运用谈与打、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智慧,针锋相对,赢得与美国停战谈判的有利局面。与此同时,毛泽东同志着手考虑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酝酿具有深远影响的重大决策: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
开展“爱国储蓄、增产节约”运动。为继续坚持抗美援朝正义之战,1951年10月23日,毛泽东同志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特别强调,我们需要继续加强抗美援朝的工作,需要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这是中国人民今天的中心任务。至此,一场全国范围内的爱国增产节约运动轰轰烈烈全面铺开。这次运动使全国增产节约总值达31.7亿元,其中增产总值11.6亿元,生产和基本建设降低成本节约13.7亿元,流动资金节约6.4亿元。金融系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节约储蓄、爱国储蓄业务,一场“爱国储蓄、增产节约”运动迅速席卷城市中的大街小巷,编制印刷品进行广泛宣传,举办多种形式的节储活动,组织流动服务组深入政府企业,实行连带上班制,方便储户存取款;发行爱国有奖定期储蓄存单、货币定额储蓄存单等等,鼓励群众踊跃存款,为抗美援朝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以资金组织的计划化,促进国民经济计划化。根据党中央“边打、边稳、边建”的“三边”方针,周恩来同志在1952年5月19日国防工业会议上提出,“建设费高于军费,军费开支,能节省就要节省”的要求,军费支出位列第二。中财委于1952年5月21日至6月5日召开全国财经会议,会议决定将“大规模经济建设”的目标迅速付诸于科学的谋划之中,根据“建设第一位、军事第二位、行政第三位”的要求,制定1952年财政预算编制,并即着手编制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资源计划可控、调度可控是预算编制可行的基础和关键。1952年银行的任务重点转向为组织资金合理使用,贯彻增产节约运动而努力。具体来讲,主要通过掌握现金出纳计划、放款计划、国际收支计划的“三大计划”,以金融调配的计划化巩固金融物价稳定,促进国民经济计划化。
建立中国人民志愿军随军银行。1952年,为适应部队流动性大、机密性强的特点,筹建随军银行机构提上日程。7月16日,中央军委和中央财委共同签发《关于加强军事系统货币管理及建立随军银行的决定》,将加强军事系统的货币管理,在保证军事供给的原则下,逐步实行军事预算的出纳执行制度,从军事经费的预拨制度逐步过渡到根据预算通过人民银行随用随取的制度,除在各级人民银行内部建立军事货币管理部门外,要求逐步地迅速地筹建随军银行机构。
四、对美金融战
新中国成立之初,就遭遇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封锁。1949年11月,美国策划成立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禁运和贸易限制的国际组织——“巴黎统筹委员会”,这一美国手中的冷战工具被利用,以封锁、禁运的手段,对付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新中国也成为封锁、禁运的重点对象。不过起初美国实行的是战略物资许可证制度,有限度的而非全面对华禁运。我国对外贸易对象主要还是美英日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1950年,对资本主义国家的进出口总额为7.67亿美元,占当年对外贸易总额的67.6%。对外国际贸易结算和国家外汇储备以美元为主。1950年8月25日,国家外汇储备达1.57亿美元,其中美元为6610万元。
针锋相对反击美国贸易、金融制裁。美《冻结中朝资产条例》生效时,中国在境外的美元资金,已被美国冻结或有被冻结风险的金额为8641万美元,其中主要为公私贸易进口购买证项下的备付金就有7240万美元,约占84%。美国对华贸易的全面管制、金融资产的冻结,影响到我国进口原料器材价格不断上涨,出口英美的土产无法出售换汇;致使我国在1950—1953年直接损失即达5691万美元,其中被冻结的资金为4182万美元,被扣物资价值约335万美元,船只到港口前被劫的损失大约1174万美元。
美国一系列花样百出、野蛮霸道的制裁,企图以“封锁、禁运”扼住中国经济命脉,牵制朝鲜正面战场。刚刚诞生的新中国虽面临强敌,却并未选择闭关与偏安,而是坚决予以反制,毛泽东同志和中共中央依据形势,与美展开政治、军事、经济的正面较量,制定反“禁运、封锁”斗争策略,采取灵活的应对措施,将贸易重点转向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积极寻找对外突破口,拓展西方国家和亚非国家贸易,推动经济互通、民心相通,以国内经济稳定发展、对外贸易迅速增长的双胜利赢得抗美援朝战争的彻底胜利。在此期间,国内金融系统在党中央和政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时机保存国家在美金融资产,努力争取进出口贸易结算的主动权,全力保障外汇调度畅通,消弭美国对华贸易封锁、金融制裁的不利影响。
12月28日,继美国公布《冻结中朝资产条例》,中国政务院针锋相对,发布《关于管制美国在华财产,冻结美国在华存款的命令》。《命令》揭露了美国对华金融管制的险恶用心和卑鄙行径,是“企图继其武装侵略我台湾、袭炸我东北、炮击我商船之后,进一步在经济上来掠夺中国人民的财产”。鉴于美国政府这种日益加剧的侵略和敌视行为,《命令》决定,对美国政府和美国企业的一切财产,由当地人民政府加以管制,并进行清查,并即行冻结所有银行的一切美国公私存款。
接到命令后,各地积极响应,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对美国在沪115家企业采取军事管制;广州市中国、新华、上海、金城等银行的美国存款立即被冻结;天津、武汉、杭州等市对美国企业管制,冻结美国公私存款;武汉市金融业同业公会要求各会员行庄彻底清查存款户内的美国公私存款;重庆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对美商美孚等公司办事处实行管制,要求各公私营银行将美国公私存款予以冻结;昆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冻结美国公私存款,清查前美国领事馆及美孚公司仓库。
(2)扩大进口降低美元储备,千方百计减少美元头寸。美国对华采取金融贸易管制后,继续使用美元,将面临冻结制裁和贬值危机,必须抢抓时机,千方百计降低美元储备、减少美元头寸。国家银行与贸易部门协同行动,增加国营进口公司进口用汇安排,放宽对私营进口商的用汇审批,使用大量美元用于扩大进口;同时,通过购买黄金,将美元头寸转存至苏联、瑞士或香港银行,将美元换出瑞士法郎、英镑或港元,委托外商指定银行转存其香港、瑞士联行等方式,千方百计避免美元资产的损失。
(3)对外贸易重点转向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掌握国际支付结算主动权。1951年初,美、日已禁止对我国出口并冻结资产,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继续出口的可能性尚在,1951年1月15日,贸易部决定坚持“先进后出”为原则,以直接易货、记账易货、联锁易货、对开信用证等四种方式展开易货贸易。中国人民银行为此专门下发《在易货贸易中银行的扶助工作》,要求各地银行对易货贸易给予支持。作为外汇专业银行,3月27日,中国银行配套制定《中国银行办理易货贸易清算规则》。6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紧急召开第一届国外业务会议,统一对反禁运斗争形势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外汇业务的斗争策略。
当时我国对资本主义贸易主要有私商分散贸易、国营公司与外国商人集团合同贸易,以及政府间贸易协定(双边或三边)三种方式,由于政府间贸易协定形式还占少数,美元被冻结后,多数贸易必须通过英镑、瑞币这两种国际性货币支付,其中英镑及英镑区货币占收入98%以上,但用途很有限,瑞币虽可用于在欧洲购买必需战略物资,瑞币收入却仅占1%-1.5%,加之英镑与瑞币都无法摆脱美国压力下日益加紧的外汇管制,我国面临的国际结算环境极其严峻。解决的办法是主要依靠开展双边、三边及转口贸易及支付协定,多用对方国家货币,易货与结汇灵活运用,不仅可以越过英镑与瑞币管制,缩小瑞币收支差距,还可增加贸易收入。针对英镑账户管制,采用经东欧兄弟国家转出口并委托兄弟银行代收欧洲可转移英镑的办法。针对“瑞士各银行不能付款给与中国进行贸易之商人银行管制”,主要依靠兄弟国家银行调拨支付,也会选择有邦交的国家的银行(如芬兰、瑞典等),以及在我国国内的外商银行(如东方汇理、华比银行等)。
对外贸易的重点开始转向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1950年4月,中苏两国签订贸易协定,使用苏联卢布计价结算。与此同时,在发展同亚非国家、地区的贸易关系上积极寻找突破口。1952年12月18日,中锡(斯里兰卡)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橡胶和大米的五年贸易协定《米胶协定》。《米胶协定》规定虽以英镑计价,但按汇率折合双方本币计入账户,这是一次极具示范带动效应的协定,在亚非国家间产生了积极影响。
从1950年到1952年,中国陆续与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签订协定,贸易结算均参照中苏易货结算方式进行。中国同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发展非常迅速,1951年,中国与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总额为10.34亿美元,占贸易总额比重从1950年的32.4%上升到52.9%,1952年占比上升到71.9%。亚非国家所占的比重已超过了西方国家。
美对华封锁与禁运的政策倒行逆施,彻底违反各国人民利益。在抗美援朝期间,资本主义国家中英国、荷兰、法国、瑞士、比利时、芬兰、意大利、日本、联邦德国、智利等13个国家,纷纷与我国签订贸易协定、协议合同,1952年底,协议总值达2亿美元以上。
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签订,结束了历时三年的朝鲜战争。一国历经战争,经济盈缩、民生消长,最能反映其综合实力。美国的贸易禁运和金融管制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并没有造成实质影响。抗美援朝中,我国出口额从1950年的5.52亿美元上升到1953年的10.22亿美元,几乎翻了一番。1949年中国国民收入总额为358亿元,到1952年已增至589亿元,1950—1952年三年的经济增速分别达到了19%、16.7%和22.3%,到1953年,发出贷款134.8亿元,在1952年的基础上增长24.8%。随之而改变的还有进出口贸易领域所有制结构,国营企业在贸易总额中所占比例从1950年的66.53%上升为1952年的93.02%,私营企业所占比例从1950年的33.47%下降到6.98%。(总编著:濮旭)
主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主办: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国金融文化建设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