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某企业集团母公司甲设有专门用于集团内资金集中管理的A资金结算中心(甲公司内设部门),集团内另设有B财务公司和两家子公司C和D,其中B为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0X1年12月29日,C公司和D公司归集到甲公司的资金余额分别为50万元和100万元。20X1年12月30日,甲公司对C公司收到的货款500万元进行归集;对D公司收到的劳务收入200万元进行归集。20X1年12月31日,C公司需要提取资金100万元用于支付购买原材料款项;D公司需要支付货款500万元,除需提取原归集的资金300万元外,额外申请短期流动资金借款200万元。在完成所有审批流程后,甲公司分别向C公司和D公司划拨100万元和500万元。C公司和D公司分别以子公司名义在X银行Y支行开设账户。C公司和D公司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归集的存款均为活期存款,存款利率为0;集团内短期拆借资金期限为3个月,拆借利率为0。
情形一:资金结算中心负责集团内资金集中管理。C公司和D公司在A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内部账户,A将C公司和D公司的资金归集至甲公司在X银行开设的用于资金集中管理的账户。
情形二:资金结算中心负责集团内资金集中管理。C公司和D公司在A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内部账户,A将C公司和D公司的资金归集至甲公司在B财务公司开设的用于资金集中管理的账户。
情形三:财务公司负责集团内资金集中管理。C公司和D公司的资金各自在财务公司B开设账户。
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
情形一:
(一)20X1年12月30日,资金归集。
1.集团母公司甲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X银行5000000
贷:其他应付款——C公司5000000
借:银行存款——X银行2000000
贷:其他应付款——D公司2000000
2.C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甲公司5000000
贷:银行存款——X银行Y支行5000000
3.D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甲公司2000000
贷:银行存款——X银行Y支行2000000
(二)20X1年12月31日,资金拨付和拆借。
*C公司和D公司也可以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C公司1000000
贷:银行存款——X银行1000000
借:其他应付款——D公司3000000
其他应收款——D公司2000000
贷:银行存款——X银行5000000
减值分录略,下同。
借:银行存款——X银行Y支行1000000
贷:其他应收款——甲公司1000000
借:银行存款——X银行Y支行5000000
贷:其他应收款——甲公司3000000
其他应付款——甲公司2000000
假定不存在其他交易和事项,20X1年12月31日,甲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项目金额为200万元,“其他应付款”项目金额为450万元。C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金额为450万元。D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付款”项目金额为200万元。附注披露略。
情形二:
借:银行存款——B财务公司5000000
借:银行存款——B财务公司2000000
2.B财务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存放同业5000000
贷:吸收存款——甲公司5000000
借:存放同业2000000
贷:吸收存款——甲公司2000000
3.C公司的账务处理。
4.D公司的账务处理。
贷:银行存款——B财务公司1000000
贷:银行存款——B财务公司5000000
借:吸收存款——甲公司1000000
贷:存放同业1000000
借:吸收存款——甲公司5000000
贷:存放同业5000000
列报略。
情形三:
1.B财务公司的账务处理。
贷:吸收存款——C公司5000000
贷:吸收存款——D公司2000000
借:吸收存款——C公司1000000
借:吸收存款——D公司3000000
贷款——D公司2000000
贷:银行存款——B财务公司3000000
短期借款——B财务公司2000000
论金融工具准则与商业银行会计目标(2008年10月)
金融工具准则具体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金融工具准则已于2007年1月率先在上市和拟上市商业银行执行,这将对我国商业银行会计理念,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分类,会计表内外科目的核算,计量属性以及会计信息的披露等产生深远的影响。会计目标是指导准则制定的基础,更是评价会计准则制定和执行情况的衡量标准。笔者认为,明确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如何体现商业银行会计目标是认识问题的前提。本文试从分析金融工具准则的特点入手,着重论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如何体现商业银行会计目标。
一、金融工具准则的特点从银行的角度分析,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1.改变对资产和负债的分类标准。相比旧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按期限划分资产、负债类别的做法,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资产和负债按其金融属性分为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非金融负债;对金融资产按持有的意图和能力不同进一步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大类;对金融负债也按持有的意图不同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大类。
2.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旧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主要是以历史成本计量,反映的是资产和负债过去的价值。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计量、期末估价、减值测试等都是以公允价值为标准的。企业如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选择使用套期会计方法,但需要符合严格的条件。对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等区分运用套期会计方法处理,即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抵消结果记入当期损益。可以认为,套期会计也是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标准的。
4.改变了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目前,商业银行主要是在银监会要求的信贷和非信贷五级分类拨备比率基础之上,部分考虑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未贴现)作为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他金融资产均应在期末采用个案基准和组合基准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随意转回。
二、银行会计目标会计目标是会计系统能够期望达到的预期目的或境界。它是指导准则制定的基础,更是评价会计准则制定和执行情况的衡量标准。
目前,理论界对银行会计目标主要持两种观点: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
受托责任观认为:会计应该为资源的所有者,甚至是为所有的委托人提供经营者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信息,会计目标在于认定和解除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委托责任。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要求客观性,在会计确认时只确认企业实际已发生的经济事实,从而在会计计量上采用历史成本,以反映客观性和可验证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前,国家是唯一的所有者,银行的所有权结构长期保持稳定,银行的考核机制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这就决定了国有银行的会计目标是向国家报告银行管理者受托管理银行资产的责任。只要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准则和会计系统整体有用,受托经管的责任也就被可靠地反映,银行会计的目标就得以实现。
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为了现实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的信息使用者(如监管者等)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帮助他们进行经济决策。决策有用性会计目标的确立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能够以合理的成本获得自己所需的信息,然后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在会计确认方面不仅需要确认那些已经发生的经济事项,还要确认那些尚未发生但对企业已有影响的事项,因此在会计计量上不仅采用历史成本,还要采用非历史成本(比如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股改后的国有商业银行和为数众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面对着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必须更大程度地将会计目标定位在决策有用性上。
目前,我国银行已全面对外开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目标定位为: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银行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银行会计的目标在于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有用性表现在注重经济决策有用的同时兼顾反映受托经管责任。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出台反映了会计目标的内在要求。
三、金融工具准则如何体现商业银行会计目标金融工具准则从以下方面体现了商业银行会计目标:
1.资产和负债分类方法的改变,能够充分反映商业银行持有金融工具的目的和能力,真实地反映商业银行的收益和权益变化状况,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对商业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风险管理作出有效判断。比如,银行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在保持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追逐更高的盈利性,而交易性金融负债是适应银行主动性负债管理的需要。二者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所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化计入银行当期损益。又如,银行对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其持有意图是为了在到期日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由于其存续期间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最终将在到期日实现,为避免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而导致的存续期间收益或权益的非代表性波动,应对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按实际利率法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而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仍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但两次计量的差异计入银行的所有者权益项目。可以认为,在不改变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数量的前提下,仅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取不同的归类方式,就可以产生不同的收益和权益变化的结果。同时,商业银行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使得资产负债表的内容更加丰富,提供的信息更加全面。
4.金融工具的表内列报与表外披露一样重要。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的风险信息披露更加全面、详细。而且还要求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将金融衍生工具区分为交易类和套期工具类,充分揭示衍生工具的性质、合同金额或名义金额;衍生工具的到期日、失效日或合同执行日;衍生工具的期末公允价值等信息。这有利于报表使用者及时、充分反映银行的金融工具,特别是金融衍生工具业务所隐含的各种风险,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就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的重要程度作出合理评价,进而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