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知识点:独立自主和平发展

国家主权是指国家的中央政府机关所固有的处理国内国际事务的最高权力。

2.国家主权的特性(B)

1)国家主权对内表现为至高无上性。

任何其他权利都不能高于国家最高权力。

2)国家主权对外表现为独立性。

即国家拥有独立自主的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利,不容许别国的干涉和侵犯。

3)国家主权的两个特性,是紧密相联的。

3.国家主权的基本内容(B)

1)国家的政治独立

①含义

国家在自己的领土范围内行使最高统治权,独立自主地决定其对内对外的事务。

②两个方面

A.对内

国家有权自主选择并决定国家的社会制度、国家形式、制定法律、法令和政策,确定国家的政治道路,并根据自己的意志开展立法、行政、司法活动,不受任何其他力量的干预和限制。

B.对外

国家具有独立自主地制定和执行其对外政策的权利,可以自主的与他国交往,缔结条约,承担国际义务,不受任何外来的干涉。

2)国家的经济自主

国家的经济自主就是自主地开发和利用国家领土内的自然资源,独立自主地发展本国的国民经济,国家的经济不受其他国家的控制。

②经济自主与政治独立的关系

政治独立是经济自主的前提

经济自主是政治独立的保证

3)国家的领土完整

国家以一定的地域为其存在的基础和活动范围。国家的领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4.主权不可分割(B)

1)对内

国家主权是以国家为范围的,只有国家的中央政府机关才是国家主权的实体。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部分、任何一个地区,都不能享有独立的主权。

2)对外

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是一切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是各国平等交往的前提条件。维护国家的主权,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处理与其他国家关系时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二、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

1.“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提出

为了和平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大业。

2.构想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

一国两制

3.“一国两制”方针的科学内涵(B)

1)坚持“一国”是前提和基础

①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②中国只有一个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③中国只有一个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分别设立的特别行政区,只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管辖。两者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④中央人民政府是国家主权的实体。特别行政区属于地方行政区或地方政府,不带任何独立的主权实体的性质。

2)两种制度并存

①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主体;香港、澳门、台湾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②两种制度在整个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国家的主体,体现了国家的性质并代表统一后国家发展的历史方向。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非主体部分。它们的发展,不会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方向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3)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的管理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保持财政独立;可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名义同外国签订双边经济、文化、科技等协定。台湾与大陆统一后,除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外,还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

4.实行“一国两制”的重大意义(B)

1)有利于实现祖国的统一。“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最佳选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2)有利于推动大陆的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两种社会经济制度之间的和平竞赛,促进全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3)有利于香港、澳门、台湾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4)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符合当代国际社会和平与发展的总体趋势,有利于争取和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

三、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C)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

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2)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

2.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

1)“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

2)实现两岸和平统一,是两岸同胞之福,是地区和世界之福。

3.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

1)台湾同胞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也是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重要力量。

2)求和平、求安定、求发展是台湾民心所向。

4.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我们愿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这绝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台湾分裂势力搞“台湾独立”图谋的。

(责任编辑: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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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立法法释义第二章:法律按效力分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央其他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司法文件地方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行业规范立法草案立法动态按常用分类国家法编国家法编宪法国家机构选举代表国家机构组织民族特别行政区相关法民商法编民商法编总类物权知识产权合同债权亲属继承公司企业破产保险票据证券基金期货海商信托行政法编行政法编种类综合行政区划档案保密信访军事外交人事人事管理监察民政安置优抚婚姻登记社团管理其他公安安全警务户籍出入境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司法行政律师法律服务公证监狱劳教司法鉴定宗教侨务教育教育制度教师其他科学技术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管理文物保护体育卫生医药疾病防治卫生保健医疗管理药品监管卫生检疫计划生育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房地产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治理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气象地震海关旅游经济法编经济法编财政财政管理财务国债会计税务征管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财产行为税金融金融管理外汇管理地质矿产能源综合电力煤炭交通水运公路铁路民航邮电信息产业土地水利海洋农林牧渔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动植物检疫商业商业管理专营专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商品检验审计统计价格技术监督综合计量标准化质量管理工商管理社会法编社会法编社会组织社会救济特殊保障社会保险综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劳动综合劳动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与工资福利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察刑法编刑法程序法编程序法编刑事诉讼民事争讼行政争讼国际法编国际法按法律释义宪法类宪法释义检察官法释义法官法释义立法法释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释义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民商法类婚姻法释义物权法释义侵权责任法释义公司法释义个人独资企业法释义企业破产法释义合同法释义商标法释义著作权法释义专利法释义保险法释义信托法释义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商业银行法释义担保法释义拍卖法释义招标投标法释义民法通则释义海商法释义票据法释义继承法释义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证券法释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释义电子签名法释义“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释义经济法类房地产管理法释义土地管理法释义产品质量法释义个人所得税法释义中国人民银行法释义会计法释义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反垄断法释义广告法释义森林法释义水污染防治法释义水法释义海域使用管理法释义港口法释义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经济公共管理法释义草原法释义进出口商品检疫法释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城乡规划法释义预算法释义行政法类行政处罚法释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义务教育法释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释义公务员法释义国家赔偿法释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国防教育法释义建筑法释义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消防法释义环境保护法释义行政复议法释义行政法释义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诉讼法释义食品安全法释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物业管理条例释义信息公开条例释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释义药品管理法释义气象法释义测绘法释义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清洁生产促进法释义防沙治沙法释义防洪法释义防震减灾法释义民办教育促进法释义社会法类劳动法释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劳动合同法释义工伤保险条例释义律师法释义旅游法释义未成年人保护法释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释义工会法释义职业病防治法释义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安全生产法释义残疾人保障法释义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释义刑法类刑法释义引渡法释义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类民事诉讼法释义刑事诉讼法释义仲裁法释义公证法释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按中央颁布全国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法院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档案局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核安全局国家核安全局按地区颁布北京北京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大上海上海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大重庆重庆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人大天津天津天律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大广东广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大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佛山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清远潮州揭阳河北河北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人大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衡水雄安新区山西山西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大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临汾运城晋中吕梁内蒙古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通辽阿拉善盟阿拉善盟兴安盟巴彦淖尔盟鄂尔多斯呼伦贝尔乌兰察布锡林郭勒盟辽宁辽宁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大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葫芦岛营口盘锦阜新辽阳铁岭朝阳吉林吉林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大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延边州黑龙江黑龙江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大哈尔滨齐齐哈尔鹤岗双鸭山鸡西大庆伊春牡丹江佳木斯黑河绥化大兴安岭七台河江苏江苏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大南京连云港宿迁盐城扬州泰州南通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徐州淮安浙江浙江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大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安徽安徽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大合肥淮南淮北芜湖铜陵蚌埠马鞍山安庆黄山阜阳宿州亳州六安池州滁州宣城福建福建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大福州厦门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江西江西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大南昌景德镇萍乡新余九江鹰潭赣州上饶宜春吉安抚州山东山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大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日照德州临沂聊城滨州菏泽河南河南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大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焦作鹤壁新乡安阳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济源周口驻马店湖北湖北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大武汉黄石襄阳十堰荆州宜昌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州潜江神农架林区天门仙桃湖南湖南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大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郴州益阳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州广西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崇左来宾贺州百色河池海南海南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大海口三亚琼海四川四川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大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贵州贵州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大贵阳六盘水遵义铜仁毕节安顺黔西南州黔东南州黔南州云南云南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大昆明曲靖玉溪昭通临沧保山丽江文山州红河州西双版纳州楚雄州大理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普洱西藏西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大拉萨那曲昌都山南日喀则阿里林芝陕西陕西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大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汉中榆林安康商洛甘肃甘肃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大兰州金昌白银天水嘉峪关定西平凉武威张掖酒泉甘南州临夏州陇南庆阳青海青海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人大西宁果洛州海北州海东海南州海西州玉树州黄南州宁夏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新疆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吐鲁番哈密和田阿克苏喀什克孜勒苏巴音郭楞州昌吉州博尔塔拉州阿拉尔图木舒克五家渠伊犁州昆玉可克达拉双河北屯香港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台湾台湾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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