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舞蹈《唐俑》到AR舞蹈《唐宫夜宴》的最终诞生经历了媒介的转化与表现形式的变化。《唐宫夜宴》既有传统古典舞的艺术性,又有不同于纯舞蹈作品的独特韵味。这种舞蹈艺术与数字艺术的融合创造出了数字意境,其广泛接受度也反映出大众审美经验的变迁。《唐宫夜宴》的出圈说明了新媒介舞蹈对于大众是具有审美教育潜力的。“唐宫”IP开发浪潮的兴起也意味着优秀传统文化在创意的加持下能够对大众审美形成持续性的影响。
关键词:舞蹈;新媒介;AR;数字意境;《唐宫夜宴》
2021年河南春晚的舞蹈作品《唐宫夜宴》爆红网络,彻底“出圈”。从接受角度看,较少有舞蹈作品能够打破受众圈层的壁垒并且拥有如此持久的影响力,但《唐宫夜宴》却能够摆脱传统舞蹈作品受众相对狭小的桎梏,不断提高自身的传播度。作为一个成功典例,《唐宫夜宴》是如何从传统舞蹈《唐俑》完成新媒介转型,如何在转型的过程中通过数字意境[1]的营构改造大众审美经验系统,并且是如何通过可持续性的文化创意生产来培育大众文化趣味的?这都值得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
一、媒介转化中的舞蹈形式嬗变
对于同一事物的艺术表达可以采取不同的表现形式,如莱辛曾在《拉奥孔》中探讨了雕塑和诗歌以同一主题作为摹仿对象的不同艺术效果,其实这个问题指向了艺术创造基于时空特性的媒介转化。
这些新型舞台技术对于舞蹈表现力的增强,或许会遭受争议,担忧新媒介技术使得传统舞蹈本身特有的意蕴有所消解:屏幕上的新媒介呈现替代了舞台上的形体表演,对于声光电的舞台制作或炫目华丽的数字特效的追求会分散观众的注意力,难以集中品味舞蹈演员细腻传神的表演。然而新媒介舞蹈影像作品在此所呈现的,本就不再是单纯的舞蹈运动的身体,也不是复合媒介形态和多重艺术符号的堆砌。在舞蹈艺术的新媒介转型中,媒介化的“身体”在模仿叙事、表达情感的过程中承担了与全新的媒介技术手段进行有效交互的任务,最终才建构了展现数字融合表演美学的风格、景观和话语的完整作品。不得不说,《唐宫夜宴》在各类视频网站上的高点击量,就体现了大众是乐于接受这样的作品的,虚拟数字与物理现实相结合的时空延伸以及对于大众感性的重新配置,将舞蹈创作和观众体验都带入了全新维度。
二、数字意境中的大众审美经验变迁
要再次强调的是,《唐宫夜宴》直接取材于雕塑作品绘彩陶女舞俑和绘彩陶坐姿伎乐女俑,也借鉴了墨笔画《唐人宫乐图》,将一个静态呈现的表演瞬间演绎成了一个动态的穿越千载的叙事故事。作品通过博物馆藏品复活这一主题,将现代与传统相勾连。“通过阐释原有的‘传统’建构当下自己作品的文化坐标,是当下许多艺术创作成功的法则。”[12]《唐宫夜宴》更多地是借鉴艺术作品中人物服饰造型以及文化背景,但这也让其在故事叙述上具有了更大的创新空间。影响舞蹈叙事的关键要素在于情境的建构,比如布鲁克曾指出“一个人走过空的空间,另一个人看着,这就已经是戏了”,例如戈夫曼也认为“一个人出现在另一个人面前时,情境就产生了”,由此可见,当一个人在空的空间或者在另一个人面前起舞,另有人看着,舞蹈的情境便诞生了。[13]舞蹈情境与舞蹈场景不同,包含了时代背景、人物关系、社会关系等诸多因素,尤以“事件”为核心,《唐宫夜宴》是典型的主题叙事,围绕“复活”主题,编排了一个事件。
若借用中国传统美学中的概念,可以说艺术作品能够于情境中见意境。简言之,意境是艺术作品中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的形象系统及其所诱发和开拓的审美想象空间。意境在中国古典舞中多有体现,宗白华曾这样诠释:“也只有活跃的具体的生命舞姿、音乐的韵律、艺术的形象,才能使静照中的‘道’具象化、肉身化。……‘舞’是中国一切艺术境界的典型。”[14]舞蹈基于其对于韵律、秩序、生命和热情等事物的聚合彰显了“生生的节奏”,通过生命与形式的紧密结合成为了“生生的节奏”本身。《唐宫夜宴》的原型作品《唐俑》蕴含着中国古典舞艺术所具有的神韵与艺术意境。“舞蹈意境创造过程中情景交融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其结构层次表现为:景-情-形-象-境(意境)。”[15]就景而言,《唐俑》是一场进行了多时空转换的舞蹈表演,通过舞者不断移步来展现场景的虚拟性或者说进行了假设性转换。“舞台服装的任何一个区别性的细节都会被观众理解为具有指示角色状况的一种记号。它可以意指角色的性别、年龄、职业、地位、阶层或阶级、民族、国籍、信仰等”[16]。这些舞蹈符号向观众展露出的细节也正是舞蹈本身与观众之间建立沟通连结的渠道。
三、新媒介舞蹈美育与文化IP打造
注释:
[1]本文在两年前形成初稿时就专门针对中国的新媒介舞蹈提出了“数字意境”的概念,经历辗转投稿得以在本刊发表,同时亦发现今年也有研究关于当代视听艺术的传统文化表达使用了这一概念(参见曾一果、孔一诺:《“数字意境”:中华传统文化在当代视听艺术中的审美呈现》,《中国电视》2024年第3期),所见略同。
[2]〔美〕苏珊·朗格著,刘大基、傅志强、周发详译:《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0页。
[3][4][5][10]〔美〕阿诺德·贝林特著,李媛媛译:《艺术与介入》,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212页、第223页、第230页、第209页。
[6]夏小虎:《从剧场到屏幕:全媒体时代舞蹈影像创作要素探析》,《舞蹈》2022年第3期。
[7]王涌天、陈靖、程德文:《增强现实技术导论》,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4页。
[8]李洋:《舞蹈影像的哲学问题——从舞蹈绘画到舞蹈视频》,《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21年第5期。
[9]Dodds,Sherril.DanceonScreen:GenresandMediafromHollywoodtoExperimentalArt.Hampshire:PalgraveMacmillan,2004,pp.154-156.
[11]Fischer-Lichete,Erika.TheTransformativePowerofPerformance:ANewAesthetics.Trans.SaskyaIrisJain,London&NewYork:Routledge,2008,p.50.
[12][30]翁再红:《〈只此青绿〉:从“出圈”到经典再生产的当代法则》,《当代舞蹈艺术研究》2022年第2期。
[13][26]慕羽:《中国舞剧叙事的构成与转型》,《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22年第4期。
[14]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37—139页。
[15]张春河:《舞蹈意境及其创造》,《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16]胡妙胜:《戏剧演出符号学引论》,中国戏剧出版社1989年版,第115页。
[17]张栗娜、李丹丹:《“留白”与舞蹈意境的生成》,《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
[18][19]Sheets-Johnstone,Maxine.ThePhenomenologyofDance.Philadelphia:TempleUniversityPress,2015,p.98,pp.94-95.
[20]Dixon,Steve.DigitalPerformance:AHistoryofNewMediaintheTheater,Dance,PerformanceArt,andInstallation.Cambridge;London:TheMITPress,2007,p.335.
[21]赵沁平:《虚拟现实综述》,《中国科学(F辑:信息科学)》2009年第1期。
[22]慕峰:《AR增强现实技术对于电视舞台的拓展与突破》,《现代电视技术》2017年第6期。
[23]董小玉:《短视频“审丑”现象的迷思与祛魅》,《人民论坛》2022年第7期。
[24]姜宇辉:《数字时代的舞蹈:复魅抑或共情》,《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21年第5期。
[25]〔德〕阿斯特莉特·埃尔、〔德〕安斯加尔·纽宁主编,李恭忠、李霞译:《文化记忆研究指南》,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108页。
[27]〔美〕柯蒂斯·卡特著,安静译:《身体美学与舞蹈》,《艺术学研究》2020年第2期。
[28]〔英〕克里斯·希林著,李康译:《身体与社会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17页。
[29]〔英〕E.霍布斯鲍姆、〔英〕T.兰杰主编,顾杭、庞冠群译:《传统的发明》,译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
[31]江小妍、王亮:《泛娱乐环境下的IP运营模式研究》,《科技与出版》2016年第5期。
[32]巴丹、朱旭光:《文化共生视角下IP剧创作生态发展研究》,《中国电视》2020年第10期。
[33]Kozel,Susan.Closer:Performance,Technologies,Phenomenology.Cambridge&London:TheMITPress,2007,p.26.
[34]王熙:《“国潮”背景下舞蹈创作的文化寻根与审美转化》,《北京电影学院学报》2023年第3期。
[35]姜宇辉:《舞蹈在数字时代的三重“坠落”——物理之重,体验之中,抑或真实之重》,《当代舞蹈艺术研究》2022年第1期。
[36]王阳文:《舞蹈社会学研究的逻辑起点》,《民族艺术研究》2015年第4期。
*本文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杭州师范大学文艺批评研究院课题“当代中国新媒介文艺批评话语建构研究”(项目编号:20JDZD045)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新媒介文艺研究”(项目编号:18ZDA28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文艺批评研究院;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