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有什么作用?
答:当地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于2018年3月31日发布试运转,2018年7月1日到开始执行。试运转期内优先给予下列作用:
(三)合同书网签。租赁平台将以合理合法合规管理为前提条件,以合同书示范性文字为基本,以信息化技术性为支撑点,为租赁被告方给予方便的网签服务项目,把好网签关。
2、什么租赁楼盘可以在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3、怎样在租赁平台上申请办理发布房源信息?
答:针对范围大、信誉度好、具有信息化等情况的经营主体,根据数据信息接口标准,大批量连接楼盘信息,合乎租赁平台楼盘信息公布标准的,及时对外开放公布;经报备验证的其他经营主体根据楼盘核实后,可在租赁平台上申请办理发布房源信息。本人自主备案的,经平台注册及实名验证,并核实楼盘信息后进行公布;除此之外,本人还可带上身份证明及房产证明等有关原材料,前去房子所在区域住房租赁服务站设立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核实后,委托挂牌上市发布房源信息。
4、怎样在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上开展网签?
5、住房租赁合同书为何要在住房租赁服务平台上开展网签?
6、怎样开展租赁合同书登记备案?
答:租赁被告方网签租赁合同书后,现阶段仍依照当地目前要求,持有关原材料,前去街镇小区事务管理审理核心,申办租赁合同书登记备案。待服务平台系统功能开发设计健全后,将逐步推进网上登记报备。到时候,租赁被告方必须纸版证实的,可以到小区事务管理审理服务站领取。针对经服务平台验证的住房租赁公司,可立即前去区住房租赁服务站,申请办理集中化申请办理租赁合同书登记备案。
7、住房租赁公司、房产经纪组织不按照规定在租赁平台上实际操作有什么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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