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有着悠久的历史、光荣的传统,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大理州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是大理州供销合作社所属全资集体所有制企业,资产总额超过5000万元,拥有全资控股企业2家,承担州供销合作社本级资产管理、资本投资、下属企业管理等工作,是州供销合作社核心社有企业,下属全资控股企业经营业务涵盖资本运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农产品加工及销售等,经营服务领域和经营规模逐步拓展,是大理州服务“三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市场主体。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业绩的原则;
(三)坚持市场化配置、契约化管理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人数如下:
计划财务部:主管会计1名;
投资运营部:综合业务员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资格要求等详见《大理州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文化和企业发展模式;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道德品质;
3.具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有事业心、责任感及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要求及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专业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专业要求及资格审查内容
详见《大理州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委托同道精英(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聘”)组织实施。
(一)报名
2.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3.报名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理州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大理州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1个岗位,且不得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填报报名表时,须准确、真实、完整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凡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无效的,其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
1.笔试
(1)每个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进入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将根据进入资格复审的人数相应地裁减招聘计划,裁减招聘计划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笔试试卷由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
(4)笔试成绩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报考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报考人员可向猎聘、州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或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提交书面申请查疑,可申请分数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
2.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
(4)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计算得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备的优先资格为加分项,计入综合成绩,每项分值为0.5分,同类的优先条件只计一次加分。
5.综合成绩公布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布。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的,将不予进入下一程序环节,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四)考察、体检
1.依据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3.体检:由猎聘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告知理由。
4.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在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报名信息填写正确,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明、资格条件不符的,将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